受膏,膏立
(Anointed,Anointing)
在圣经里,希伯来语sukh(苏克)和希腊语a·leiʹpho(阿利福)常用来指日常用油抹身(但10:3;得3:3;约11:2);而希伯来语ma·shachʹ(马沙赫,弥赛亚一词源于这个词)和希腊语khriʹo(克里奥,基督一词源于这个词)则常用来指在特别场合用油去膏立某人(出30:30;利4:5,Rbi8脚注;路4:18;徒4:26)。希伯来语和希腊语向来都区分这两种词义,但有些圣经译本却没有仔细加以区分,而是把这些词语一律译作“膏”或“膏立”。
用油抹身 在中东各地,人们惯于用油抹身。这样做的好处很多,例如保护皮肤免受猛烈的阳光所伤,也有助于使皮肤保持柔润。人们习惯在沐浴后用油抹身,所用的通常是橄榄油,油里还时常加上香料。(得3:3;撒下12:20)以斯帖谒见亚哈随鲁王之前,曾接受为期十二个月的润肤按摩,六个月用没药油,六个月用香膏。(斯2:12)人也用油涂抹尸体,为埋葬作准备。(可14:8;路23:56)
耶稣派十二使徒两人一组出去传道,使徒用油抹了许多病人,治好了他们。疾病得以痊愈并不是油本身的功效,而是上帝的圣灵发挥神奇的作用。鉴于油具有若干疗效,也能令人感觉舒畅,圣经就用油来象征医治和安舒。(可6:13;路9:1;另见路10:34)
用油抹头表示认可和嘉许。(诗23:5)以法莲的首领听从俄德先知的劝告,恩待被掳的犹大士兵,用油抹他们,然后送他们回耶利哥去。(代下28:15)耶和华告诉以色列人,他会使他们没有油抹身,借此表示他的不悦。(申28:40)人不用油抹身,是表示哀伤。(撒下14:2;但10:2,3)有一次,一个妇人用馨香油抹耶稣的脚,耶稣接着所说的话表明,用油抹客人的头是好客和礼貌的行为。(路7:38,46)
耶稣吩咐门徒,他们禁食时不可像伪善的宗教领袖一样愁眉苦脸,故作虔诚以求赢得别人赞赏;反而要用油抹头,也要洗脸,令自己的模样一如平常。(太6:16,17)
雅各谈及以属灵的方式为人抹油。他说如果有人在灵性上病了,需要属灵的帮助,就可以请人奉耶和华的名“为他抹油”。雅各所说的病是属灵的,因为他的劝告是“请会众的长老来”而不是请医生来,还说:“他要是犯了罪,也必蒙宽恕”。(雅5:13-16)耶稣劝老底嘉会众向他“买眼药擦眼,叫[他们]可以看见”,他所讲的也是属灵的医治。(启3:18)
膏立 用油膏立人时,会把油浇在这人的头上,让油流到胡须,又从胡须流到衣领。(诗133:2)在圣经时代,希伯来人和非希伯来人都曾举行膏立的仪式,把油浇在统治者头上,表明当事人正式 就任。(士9:8,15;撒上9:16;撒下19:10)上帝拣选扫罗之后,撒母耳就膏立扫罗为王。(撒上10:1)大卫曾在三个不同场合受膏为王:一次由撒母耳膏立,后来由犹大人膏立,最后由以色列所有部族膏立。(撒上16:13;撒下2:4;5:3)亚伦被立为大祭司之后正式受膏。(利8:12)亚伦受膏后,摩西取了一些膏油和祭牲的血,洒在亚伦和他儿子的衣服上,惟独亚伦头上才浇了油。(利8:30)
献作圣物的东西也受油所膏。雅各夜间在梦里受上帝启示,醒来后把枕在头下的石头立为柱子,在柱上浇油,借此表明那个地方是神圣的。他给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意思就是“上帝的居所”。(创28:18,19)后来,耶和华表示他知道那根石柱已用膏油浇过了。(创31:13)在西奈旷野,摩西奉耶和华之命用膏油浇会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借此表明这些东西都是献给上帝的圣物。(出30:26-28)
有时候,受上帝任命的人即使没有用油浇在他们头上,也会被视为受膏者,以下的事例说明了这点。耶和华吩咐以利亚膏立哈薛做叙利亚王,膏立耶户做以色列王,膏立以利沙接替他做先知。(王上19:15,16)圣经的记载显示,跟以利沙共事的一位先知确实把油倒在耶户头上,膏立他作以色列王。(王下9:1-6)但圣经没有说曾有人用油膏立哈薛或以利沙。摩西虽然从没有被人用油膏立,圣经却称他为“受膏者”(即一位基督),因为耶和华任命他作先知和代表,去领导和拯救以色列人。(来11:24-26)另一个例子是波斯王居鲁士,以赛亚曾预告耶和华会膏立居鲁士。(赛45:1)虽然耶和华并没有派代表实际用油去膏居鲁士,但由于耶和华委任他去执行特别的任务,他可说是耶和华的受膏者。
耶和华赐给摩西的律法列明用什么材料调制膏油。所用的必须是“最好的香料”,包括没药、香桂皮、香苇、肉桂、橄榄油。(出30:22-25)人擅自配制这样的膏油,未经批准而使用,就犯了死罪。(出30:31-33)这个规定是要强调,人受圣油膏立后正式奉派担任某个职位,这个委任是神圣而不容忽视的。
拿撒勒的耶稣应验了《希伯来语经卷》的许多预言,证明自己是耶和华的受膏者,配称为弥赛亚或基督,因为这两个头衔都含有受膏的意思。(太1:16;来1:8,9)耶稣不是被实际的油所膏,而是被耶和华的灵所膏。(太3:16)耶和华任命他作君王、先知和大祭司,因此圣经称他为耶和华的受膏者。(诗2:2;徒3:20-26;4:26,27;来5:5,6)在家乡拿撒勒,耶稣把以赛亚书61:1的预言“耶和华膏立了我”应用在自己身上,公开承认自己已受上帝所膏。(路4:18)在圣经里,惟独耶稣受膏肩负三个职务:先知、大祭司和君王。上帝膏立了耶稣,“让[他]领受欢欣的膏油,胜过膏立与[他]位分相同的人”(大卫世系的其他君王)。耶稣拥有崇高的地位,原因是:他直接由耶和华膏立,用的不是膏油而是圣灵;耶稣受膏不是在地上作王,而是在天上作王,同时担任大祭司。(来1:9;诗45:7)
耶稣的门徒当中,像耶稣一样从灵而生、受圣灵所膏的人也可以称为受膏者。(林后1:21)亚伦被直接用油膏立为祭司的领袖,但他的众子头上却没有浇上膏油;同样,耶稣直接受耶和华膏立,他的属灵弟兄组成的会众则是以一个整体通过耶稣基督而受膏立的。(徒2:1-4,32,33)他们就这样获上帝任命,要跟耶稣基督一起在天上作君王和祭司。(林后5:5;弗1:13,14;彼前1:3,4;启20:6)使徒约翰表示,基督徒受圣灵膏立,同时也受圣灵教导。(约一2:27)他们从圣灵接获任命,又从圣灵得到帮助,因此胜任为新约服务。(林后3:5,6)
耶和华深深关爱他所膏立的人,细心看顾他们。(代上16:22;诗2:2,5;20:6;105:15;路18:7)大卫深知,受膏的人蒙上帝拣选和委任,自然要向上帝负责、受上帝审判。因此,如果擅自动手伤害耶和华所膏立或任命的人,就必令耶和华不悦。(撒上24:6;26:11,23;见基督;就职礼;君王条下的“上帝委任的代表”;弥赛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