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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日

审判日

(Judgment Day)

指上帝要求某些群体、国家或全人类向他交账的特定时期或“日子”。对已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审判日也许是行刑的日子;对其他人来说,审判日则可能是他们得救甚至得永生的时候。耶稣基督和他的使徒都提过未来的“审判日”,到时活人死人都要受审判。(太10:15;11:21-24;12:41,42;提后4:1,2

以往的审判时期 以往,耶和华曾在不同时代跟一些国家民族算账,执行毁灭的刑罚。当然,上帝消灭他们,绝不是恃强凌弱、暴虐专横。在一些经文里,译做“审判”的希伯来语mish·patʹ(米什帕特)也译做“公正”和“正义”。(拉7:10;创18:25)圣经再三指出,耶和华“喜爱正义和公正”,因此他的判决不但正义,而且绝对公正。(诗33:5

上帝执行毁灭的刑罚,往往是因为当事人罪大恶极。以所多玛和蛾摩拉城为例,耶和华视察过这两座城,看到城中的居民罪恶滔天后,决定要把他们毁灭。(创18:20,21;19:14)后来,犹大书说这两座城遭受了永火的“刑罚[希腊语词diʹken迪肯;Da 翻作‘审判’;Yg 翻作‘正义的判决’;ED 翻作‘恶有恶报’]”(犹7),换言之,审判“日”临到了这两座城。

古巴比伦长期与上帝和他的子民为敌,终于逃不过耶和华的审判。巴比伦人肆意残害上帝的子民,根本不打算释放他们(犹太人已被掳七十年),还把征服他们的功劳归给假神马尔杜克,结果被上帝判处毁灭的刑罚。(耶51:36;赛14:3-6,17;但5:1-4)公元前539年,巴比伦被米底亚人和波斯人推翻,审判日就这样临到他们了。由于执行判决的是耶和华,这个日子也称为“耶和华的日子”。(赛13:1,6,9

耶利米也预告,上帝要“亲自审判”以东和其他国族。(耶25:17-31)这些国族一直仇视耶和华和他的子民,结果在“耶和华的日子”被定罪遭毁灭。(俄1,15,16

犹大国和耶路撒冷背信弃义,触怒上帝,因此上帝也要在他们当中“执行判决”。(结5:8)公元前607年,上帝向他的不忠子民执行了判决,“耶和华发怒的日子”果然临到了耶路撒冷。(结7:19)可是,圣经的预言显示,必有另一个审判“日”临到耶路撒冷。约珥预告,在“耶和华可畏的大日子”来到以前,上帝会把他的灵倾注下来。(珥2:28-31)公元33年五旬节,彼得受圣灵启示,指出约珥的预言在当时应验了。(徒2:16-20)耶和华施行毁灭的“日子”则在公元70年来到,当时上帝借罗马大军之手执行了他对犹太人的判决。正如耶稣预告,那是“伸张正义的日子”。(路21:22;见毁灭

未来的审判时期 除了《希伯来语经卷》,《希腊语经卷》也明确提到未来的一些审判时期或报应的日子。启示录预告,“大巴比伦”必被火完全烧掉。大巴比伦跟列国行淫,喝醉了耶稣的见证人的血,所以有这个报应。(启17:1-6;18:8,20;19:1,2)彼得则提到另一场审判,他以挪亚日子的洪水为喻,预告未来“不敬虔的人受审判遭毁灭的日子”。(彼后3:7)启示录表明,“上帝的话语”耶稣必执行毁灭的惩罚,用利剑打击列国。(启19:11-16;另见犹14,15)事实上,在公元1世纪,不但魔鬼自知会受什么刑罚,连他手下的邪灵也知道自己必像撒但那样被摔到无底深渊里去。(提前3:6;路8:31;启20:1-3)换言之,在未来的审判日,上帝必按照早已对邪灵作出的判决去执行刑罚。(犹6;彼后2:4;林前6:3

有的被定罪,有的得生命 在《希腊语经卷》,“审判”或“判决”(希腊语kriʹsis“克里西斯”和kriʹma“克里马”)大都指定罪的审判或不利的判决。在约翰福音5:24,29,耶稣把“被定罪”跟“得生命”“有永生”作对比,显示在这两节经文中“被定罪”是指失去生命,永远灭亡。(彼后2:9;3:7;约3:18,19)不过这并不是说,所有不利的判决都必定导致永远的毁灭。在哥林多前书11:27-32,保罗就主的晚餐所作的论述足以表明这一点。保罗指出,人要是没有辨明自己所做的事是否合适,就等于吃喝“自己招致的判决”了。然后保罗说:“我们受审判的时候,是受耶和华管教,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被定罪。”由此可见,受不利判决的人要是衷诚悔改,就不致永远灭亡了。

此外,哥林多后书5:10也清楚显示,人受审判,不等于都会被定罪。谈到站在审判座前的人,经文说:“各人都要照自己常行的事……无论是善是恶,得到报应。”事实上,在启示录20:13提到的审判中,不少人都会有好结局。经文表明,从死里复活的人会按复活后的行为受审判,被定罪的摔到“火湖”里去,其余的人却可以存留,他们的名字可以“记在生命册上”。(启20:15

在审判日为自己的行为交账 对基督教时代以前的希伯来人来说,人人要为自己的行为向上帝交账这个观念,一点都不陌生。(传11:9;12:14)《希腊语经卷》也表明,无论活人死人,都要各自在未来某个指定的时期或“日子”受审判。(提后4:1,2

谁是审判官 《希伯来语经卷》说,耶和华是“审判全地的主”。(创18:25)《希腊语经卷》则称他为“审判众生的上帝”。(来12:23)但圣经也指出,上帝已把审判的事全交给他的爱子了(约5:22);耶稣受上帝“所立”“所委任”,要审判活人死人。(徒10:42;17:31;提后4:1)一旦明白耶稣获上帝授权做审判官,就不难看出圣经为什么既说人要“站在上帝的审判座前”,又说他们“必在基督的审判座前显露无遗”了;这两种说法是没有矛盾的。(罗14:10;林后5:10

另外,耶稣告诉他的使徒,他要在“万物重获新生”时坐在宝座上,到时他们也必“坐在十二个宝座”上施行审判。(太19:28;路22:28-30)保罗也说“蒙召做圣民”的基督徒要审判世人。(林前1:2;6:2)在异象里,使徒约翰看见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一些坐在宝座上的。(启20:4)根据以上经文,获赐审判权柄的人必然是指众使徒和其他圣民。启示录20:4接着的话也证实这一点,因为经文说这些人要跟基督一起作王一千年。换言之,他们要跟耶稣一同作王和施行审判。

在这个审判日里,一切判决都肯定大公无私、不偏不倚,因为耶和华的“判决又真实又正义”。(启19:1,2)再说,只有本着正义和真实施行审判的审判官,才蒙上帝授权及认可。(约5:30;8:16;启1:1;2:23)届时,屈枉正直或隐瞒事实的行为,都没有立足之地。

审判日涉及复活的安排 耶稣谈及“审判日”时,暗示届时死人也会复活。他说,某座城的人如果不肯接待他的使徒,拒绝听他们的信息,“在审判日,所多玛地和蛾摩拉地所受的比那城还轻”。(太10:15)虽然耶稣在这里用了夸张法(所多玛和蛾摩拉城的人确实永远灭亡了),但他的话无疑显示,公元1世纪犹太诸城中有些人会在未来受审判。(参看太11:22-24;路10:13-15;犹7)另一次,耶稣说得更清楚,他说:“审判的时候,南方女王要跟这一代人一同起来”。(太12:41,42;路11:31,32)知道审判日涉及复活这个安排,就不难明白圣经为什么说耶稣要审判“活人死人”了。(徒10:42;提后4:1

启示录20:12,13是另一条线索,显示在审判日受审的人当中,不少是从死里复活的人。经文说,到时大大小小死了的人必“站在宝座前”,又说死亡和坟墓必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要受审判。

审判日指什么时候 根据约翰福音12:48,耶稣说有些人会在“最后的日子”受审判被定罪。启示录11:17,18透露,上帝执掌大权,在特殊的意义上“开始作王”以后,死人才会受审判。启示录19和20章顺序列出一连串要发生的大事时,也在时间这个问题上提供了线索。首先,“万王之王”必跟“地上的列王和他们的军队”作战,把他们一举歼灭。(启示录16:14称之为“全能上帝的大日子”的战争。)然后,撒但必被捆绑一千年,其间拥有王权的审判官会跟耶稣一起共事。接着,经文马上就提到死人复活和受审判;可见这些经文其实透露了审判日会在什么时候开始。根据圣经,一千年是可以被视为“一日”的,因为圣经说,上帝看“千年如一日”。(彼后3:8;诗90:4

根据什么受审判 关于在审判日期间地上会发生什么事,启示录20:12说从死里复活的人要“根据这些书卷上所写的话,按照自己的行为受审判”。显然,复活的人不会按自己生前的行为受审判,因为罗马书6:7的原则是:“人死了,就不用担负罪责”。

可是耶稣指出,对于生前对耶稣所行的神迹视而不见,对上帝的信息听而不闻的人来说,要在未来的审判日洗心革面,一点也不容易。(太10:14,15;11: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