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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罗马的),官长,省长

总督(罗马的),官长,省长

(Governor)

古时的官长大都有权调兵遣将,执法断案,并且在自己的辖区内替王或上级征收赋税、收取贡物。(路2:1,2)不少官长把沉重的负担加在人民身上,要求人民供应粮食给他们和他们的大批侍役。(尼5:15-18

所罗门王立官长治理以色列四境。列王纪上10:15提到这些官长,他们也许就是列王纪上4:7-19所说的十二长官。这些长官负责供应食物给王和王家,各自每年轮流供应一个月。

圣经时代的霸权几乎全都在境内和境外属地任命地方官。(叙利亚[王上20:24];亚述[结23:5,6,12,23];巴比伦[耶51:57];波斯[拉8:36;尼2:7,9];阿拉伯[林后11:32];罗马[路3:1])约瑟给立为最高级的官长,管理埃及全境,地位仅次于法老。(创41:40,41;徒7:9,10)亚述王西拿基立的御前总长嘲讽耶路撒冷势孤力薄,讥笑希西家就连西拿基立手下一个较低级的官长也无法击退。可是,御前总长忽略了一件事:希西家有能力高强的耶和华作后盾。(赛36:4,9;37:36

公元前607年,尼布甲尼撒俘掳了大批以色列人,接着立基大利为官长,管理犹大地剩余的人。大约两个月后,基大利却被刺杀了。(王下25:8-12,22,25)犹大地荒凉将近七十年之际,波斯王居鲁士任命设巴萨(很可能是所罗巴伯)做省长,管理在公元前537年返回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拉5:14;该1:1,14;2:2,21)公元前455年,尼希米返回耶路撒冷重建城墙,波斯王亚达薛西立他为省长。(尼5:14;见省长[波斯的]

在罗马帝国治下,犹地亚成了行省;犹地亚总督是罗马皇帝任命的官长,直接向罗马皇帝负责。彼拉多是犹地亚的第五任总督。(太27:2;路3:1)腓力斯和非斯都分别是犹地亚的第十一任和十二任总督(部百流·佩特罗尼乌斯和他的继任人马尔苏斯没有计算在内;他们二人曾被任命为叙利亚总督,同时处理犹太人的事务)。(徒23:24-26;24:27)罗马总督有权把罪犯处死,例如彼拉多把耶稣判处死刑。(太27:11-14;约19:10

耶稣曾告诉门徒,他们会被人押到总督面前,向他们作见证。这些官长虽然有权有势,基督徒却不该畏惧他们;答辩时,也不必忧虑说什么。(太10:18-20,26)所有官长都是在上当权的,基督徒都要顺服,但这种顺服是相对而非绝对的。(罗13:1-7;多3:1;彼前2:13,14;徒4:19,20;5:29;太22:21)保罗在非斯都总督面前受审时,给他应得的尊重,称呼他为“非斯都大人”。(徒26:25)使徒们首先尊重和荣耀统管万物的耶和华,以色列国民却尊重世上的官长过于尊重耶和华。因此,耶和华通过玛拉基先知严厉谴责他们。(玛1:6-8;见在上当权的

马太引述弥迦书5:2,说伯利恒虽然在犹大诸城中渺不足道,将来却举足轻重,因为有一位显赫的官长必从那里出来,牧养耶和华的子民以色列。耶稣基督应验了这个预言,他就是天父耶和华上帝所任命的伟大官长。(太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