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比
(Rabbi)
“拉比”其实就是“老师”。(约1:38)不过,耶稣降生前不久,犹太人开始以“拉比”作为一种尊称或头衔,意思是“我的大师;我的尊者”。一些有学问的人、抄经士和律法导师甚至要求别人称他们做拉比,视之为身份地位的象征。耶稣基督谴责人沽名钓誉,吩咐他的跟从者不要接受“拉比”的尊称,因为只有耶稣是他们的老师,他们的拉比。(太23:6-8)
圣经里,“拉比”一词只见于《希腊语经卷》,用来称呼耶稣的共有十二次,也就是“老师”的意思。其中彼得用过两次(可9:5;11:21),约翰的两个门徒一次(约1:38),拿但业一次(约1:49),尼哥德慕一次(约3:2),耶稣某些不具名的门徒三次(约4:31;9:2;11:8),群众一次(约6:25),加略人犹大两次(还有一次只是复述同一件事)(太26:25,49;可14:45)。末大拉人马利亚则将耶稣称为“拉波尼”(我的老师),还有一个被耶稣治好的盲人也称耶稣做“我的老师”。不过久而久之,在老师前面加上人称代词“我的”,就不再包含什么特别的意思了,即如“先生”本来的意思是“我的主”一样。(约20:16;可10:51)施浸者约翰也曾被人称为老师(拉比)。(约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