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
(Obedience)
顺服权威,听从命令,符合要求,遵守禁令。
在《希伯来语经卷》,sha·maʽʹ(沙马)包含“服从”的意思,基本上是指“听”或“听见”。因此“沙马”有时纯粹指用耳朵听见了或听到了。(创3:10;21:26;34:5)可是,如果说话的内容表达了想法、意愿、吩咐或命令,那么“沙马”就不单单指听见,而是指“依照说话的人的意思去做”。例如亚当“听从”妻子的话,意思就是依照她的意愿,跟她一起吃禁果。(创3:17;另见21:12)约瑟不“理睬”波提乏的妻子,意思是不肯依从她,不肯跟她发生苟且的关系。(创39:10)扫罗王因为惧怕人民,所以“听从了他们的话”,违背了上帝的命令。(撒上15:24)耶和华应许要赐给亚伯拉罕一个苗裔,因为亚伯拉罕“听从”他的话,遵守他的诫命。(创22:18;26:4,5;另见来11:8;见耳朵)
希伯来语词“沙马”也用来指上帝“细听”人的话。用于这个意义上,要是把“沙马”译做“听从”就不恰当了,因为人只可以向上帝提出请求或恳求,无权吩咐他怎样做。因此,上帝对亚伯拉罕说,“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听你所求 的”,意思是上帝会因应他的请求而采取行动。(创17:20)同样,上帝能“听见”困苦人的恳求,回应他们,在适当的时候发慈悲。(创16:11;29:33;21:17;出3:7-9;另见申1:45)
跟“沙马”意义相近的一个希腊语动词hy·pa·kouʹo希帕库奥(名词hy·pa·ko·eʹ希帕科埃),字面意思是“顺从”,即态度恭顺地倾听或以行动回应(用于徒12:13指“应门”)。另一个包含“服从”意思的词语是peiʹtho(皮托),意思是“劝服”。(太27:20)用于被动式或中动态,“皮托”除了指被说服 (路16:31),信赖(太27:43),相信(徒17:4);也指听从(徒5:40),追随(徒5:36,37)。“皮托”的否定式包括a·pei·theʹo阿皮泰奥(意思是不信[徒14:2;19:9]或不服从[约3:36])和别的相关词语。
由此可见,在圣经原文里,“服从”的第一步是听见,即接收了信息或知识(参看路12:47,48;提前1:13),然后是依照另一方表达的意愿或意思去做。一方服从与否,主要视乎他是否承认另一方的权威(即认为对方有权要求他服从),以及他是否愿意按照对方的意思或要求去做。因此,根据希腊语“皮托”和“阿皮泰奥”的词义,服从也牵涉到信心和信任。
生命有赖于服从上帝 上帝有权要求受造众生服从他,过于服从其他任何个体。上帝既是生命的源头,也是维持生命的主宰,受造物绝对服从他是天经地义的。(诗95:6-8)耶和华全智全能,因此他的话语值得我们虔心考查,珍而重之。人间的父亲有权要求儿女听他的吩咐,如果儿女没有反应,做父亲的也许会说:“你到底听见 了没有?”人间的父亲尚且如此,天父岂不更加有权要求我们留心倾听,甘心服从吗?(参看申21:18-21;箴4:1;赛64:8;彼前1:14)
服从是不能用任何东西替代的。人不服从上帝,就不可能蒙他悦纳。正如撒母耳对扫罗王说:“耶和华喜悦全烧祭和祭牲,哪里像喜悦人听从[‘沙马’的一个词形]耶和华的话呢?服从[字面意思是‘倾听’]胜于献祭,听命胜于公羊的脂肪。”(撒上15:22)人不服从耶和华的吩咐,就等于蔑视他的话语,对他的话语没有信心,对上帝没有信心。因此,不服从的罪跟占卜和拜偶像的罪没有什么分别。(撒上15:23;另见罗6:16)满口答应却不付诸行动是毫无意义的;一个人光说不做,显示他根本不尊重也不信任那个发出指令的源头。(太21:28-32)人单单听了就算,只在思想上认同圣经的真理,却不付诸实行,其实是用虚谎的道理来自欺,是不会得到什么福分的。(雅1:22-25)上帝的儿子清楚表明,即使一个人所做的事看来跟上帝的吩咐有些近似,但如果方式不对或者动机不良,他也必被完全弃绝,断断不能进上帝的王国。(太7:15-23)
抗拒与生俱来的叛逆倾向 从一开始,上帝就告诉人类服从十分重要,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创2:16,17)上帝的灵体儿子同样必须服从。(彼前3:19,20;犹6;太25:41)完美的亚当是负责督导夏娃的家主,也是人类的始祖和父亲,他蓄意忤逆上帝,为子子孙孙带来了罪和死亡。(罗5:12,19)因此,人人生来就是“悖逆的”“惹上帝发怒的”,达不到上帝的正义标准,不配蒙上帝恩待。如果人不抗拒这种与生俱来的叛逆倾向,最终必走向灭亡。(弗2:2,3;5:6-11;另见加6:7-9)
人因不完美而犯罪,跟蓄意叛逆上帝是两回事。因此,慈悲为怀的耶和华上帝作出安排,帮助不完美的人抵抗罪的辖制,使罪得赦。上帝以圣灵引导罪人行走义路,帮助他们结出美好的果实。(加5:16-24;多3:3-7)人必须对耶稣牺牲生命、献出赎价怀具信心,才能蒙上帝赦罪,而且这种信心也能激励人服从上帝,避免犯罪。(彼前1:2)因此保罗说,人“凭着信心而服从[态度恭顺地倾听]真道”。(罗16:26;1:16;另见徒6:7)保罗在罗马书10:16-21说,人听见王国好消息,表现信心,就必信从或服从。他还指出,以色列人不服从(不信[取自a·pei·theʹo阿皮泰奥]),就是因为缺乏信心。(参看来3:18,19)既然真正的信心是“确知希望必然实现,是不见的事实的明证”,有信心意味着人必须信上帝存在,“又信他必奖赏恳切寻求他的人”。信心能推动人服从上帝,深信服从能使人得福。(来11:1,6)
因此,上帝绝不像冷酷的独裁者那样,颁下一大堆规条,要人严格遵守。上帝绝不希望人被迫服从他,就像牲口被套上辔头,不得不听命于人。(参看雅3:3;诗32:8,9)上帝也不希望人出于无奈、勉勉强强地服从他,就像邪灵不得不服从基督和他的门徒那样。(可1:27;路10:17,20)上帝希望人出于感恩,甘心乐意地服从他。(诗112:1;119:11,112;罗6:17-19)因此,耶和华除了申明自己的旨意,还提供大量重要的资料, 好诉诸人的正义感和公平感、爱心和良善、理智和理性。(申10:12,13;路1:17;罗12:1,2)一个人心态正确,就会因为爱上帝,所以服从他。(约一5:2,3;约二6)另外,他们也因为上帝仆人所传的信息真实可靠,合情合理,所以接受劝导,甘心服从。彼得说:“你们因服从真理……有真挚的弟兄之情”。(彼前1:22;另见罗2:8,9;加5:7,8)
耶和华曾对以色列人显出极大的耐性。他说自己“一早起来”就差先知去规劝他们,勉励他们。他“整天向一群悖逆而又回嘴的人招手”,可惜他们不受劝教,心硬如刚玉。(耶7:23-28;11:7,8;亚7:12;罗10:21)即使弥赛亚已经出现,这些人仍旧想用自己的方式,靠遵守律法来确立自己的正义。由于不相信也不服从上帝通过耶稣赐下的教诲,大部分以色列人都没有资格成为上帝王国政府的成员;也因为这样,不少外邦人有机会成为属灵以色列的一分子。(罗10:1-4;11:13-23,30-32)
另外,敬畏之心也跟服从息息相关,因为敬畏上帝的人意识到上帝是全能的,知道他必照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是轻慢不得、蔑视不得的。(参看腓2:12,13;加6:7,8;来5:7)人要是故意违背或罔顾上帝宣明的旨意,就“只有惶恐地等候判决”了。(来10:26-31)
圣经记载了很多鼓舞人心的好榜样,这些人身处各种各样的情况,要应付形形色色的阻力,却仍然忠心耿耿地服从上帝。最杰出的榜样莫过于上帝的儿子耶稣,他“谦卑自抑,服从至死,甚至死在苦刑柱上”。(腓2:8;来5:8)耶稣服从至死,因此凭自己的正义行为而称义,能把自己献作完美的赎价祭物,救人脱离罪和死的辖制。(罗5:18-21)
服从其他权威 耶稣是上帝所立的君王,地位崇高,人人都当服从。(但7:13,14)耶稣是出自犹大部族、“万民都必归顺”的“示罗”(创49:10);他是那位像摩西一样的先知,谁不听从他,必自取灭亡(徒3:22,23);他是“万族的领袖和司令”(赛55:3,4),他的地位“远远超越一切执政的、当权的、有能的、统治的”(弗1:20,21),人人都当向他“屈膝下跪”,承认上帝赐给他的权威(腓2:9-11)。耶稣是大祭司,凡诚心听从他的人都必得医治,永享生命。(来5:9,10;约3:36)耶稣是上帝的首要代言人,难怪他说,人惟独听从他的教诲,才能把未来建于稳固的根基上。(太7:24-27)他的门徒因为爱他而服从他,也因为服从他而显明了对他的爱。(约14:23,24;15:10)耶和华定意要通过他的爱子耶稣,去实现他的一切旨意(罗16:25-27),因此谁想得着生命,就必须服从关于“主耶稣的好消息”,包括公开宣讲自己对耶稣的信仰。(帖后1:8;罗10:8-10,16;彼前4:17)
耶稣基督是基督徒会众的元首,他愿意把权柄赐给谁就赐给谁,就像他以往把权柄赐给使徒一样。(林后10:8)这些被赋予权柄的人传达的指示,都是来自会众元首耶稣的,所以服从他们不但理所当然,而且绝对必要(林后10:2-6;腓2:12;帖后3:4,9-15),因为这些属灵牧人“时刻看守你们的生命,好向上帝交账”。(来13:17;彼前5:2-6;另见王上3:9)腓利门以及罗马和腓立比的基督徒因为甘心服从,受到保罗称赞说:“我知道你要做的,会比我提到的还多。”基督徒效法这些好榜样,必能让带头的弟兄十分喜乐。(罗16:19;腓2:12,17;门21)
服从父母和丈夫 父母的权柄是上帝授予的,因此有权要求儿女服从。(箴23:22)耶和华“爱雅各,恨以扫”的一个理由,无疑是因为雅各服从父母。(玛1:2,3;创28:7)耶稣小时候,也一直顺服他在地上的父母。(路2:51)使徒保罗吩咐做儿女的“要凡事服从父母”。既然这封信是保罗写给基督徒的,“凡事”显然不包括任何有违天父耶和华旨意的事,因为服从这些事不可能是“主所喜悦”的。(西3:20;弗6:1)圣经表明,忤逆父母的罪一点不轻。摩西律法规定,顽梗忤逆、屡劝不改的儿子必须处死。(申21:18-21;箴30:17;罗1:30,32;提后3:2)
男人是女人的头,因此妻子该“凡事”顺服丈夫,撒拉就是很值得她们效法的好榜样。(弗5:21-33;彼前3:1-6)可是,跟父母的权威一样,丈夫 的权威是次于上帝和基督的,并非至高无上。(林前11:3)
服从主人和政府 圣经劝那些做奴隶的,要“凡事”服从主人,不要只做给人看,倒要像基督的奴隶那样,对耶和华心存敬畏。(西3:22-25;弗6:5-8)受苦受屈的奴隶应该谨记耶稣基督的榜样;基督徒妻子在逆境下同样应该效法基督。(彼前2:18-25;3:1)主人的权威也不是绝对的。因此,做奴隶的基督徒只会在不违反上帝旨意和吩咐的前提下,“凡事”顺从主人。
人间的政府、统治者和当权者,人人都当顺服(多3:1),因为这些权威都是经上帝允准,才能存在才能运作的,而且上帝有时会通过他们去造福他的子民。因此,上帝吩咐基督徒,“凯撒之物要还给凯撒”。(可12:14-17)基督徒服从凯撒的律法,忠实纳税,主要不是因为害怕凯撒的“剑”或惩罚,而是因为基督徒的良心。(罗13:1-7)既然基督徒的良心是主要的考虑因素,显然他们只会在不违反上帝律法的事上顺服政府。因此,当权者下令禁止耶稣的使徒执行上帝托付的传道使命时,他们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必须接受上帝的统治,服从上帝而不是服从人。”(徒5:27-29,32;4: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