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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刑柱

苦刑柱

(Torture Stake)

一种刑具。耶稣基督被挂在这种刑具上处死。(太27:32-40;可15:21-30;路23:26;约19:17-19,25)《新世界译本》译作“苦刑柱”的古典希腊语stau·rosʹ“斯陶罗斯”,主要是指一条直立的木柱或杆;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希腊语经卷》的执笔者用这个词来指一条有横木交叉相连的柱子。(见挂在柱上Int,1149-1151页)

约翰·帕森斯著的《非基督教的十字架》一书说:“用希腊语写成的《新约》各卷从没有表示,耶稣被钉的那个‘斯陶罗斯’有别于一般的‘斯陶罗斯’,就连一句暗示也没有,更没有说它不是一根木头而是由两根木头钉成的十字架。……导师们把教会的希腊语文献翻译成本地语言时,把‘斯陶罗斯’一词译做‘十字架’。为了支持这个做法,他们把‘十字架’一词收进词典作为‘斯陶罗斯’的定义,却没有清楚说明在使徒的日子,‘十字架’绝不是‘斯陶罗斯’的基本意思,而且过了很久依然没有成为‘斯陶罗斯’的主要意思。导师们也没有清楚说明,就算‘十字架’后来成为‘斯陶罗斯’的主要意思,也纯粹是因为人们在毫无佐证的情况下,仍然为了某些理由假定耶稣被钉的那个‘斯陶罗斯’是十字形的。导师们这样做实在大大误导别人。”(伦敦,1896,23-24页)

耶稣为何必须死在柱上 耶和华上帝把律法赐给以色列人时,他们承诺会谨守遵行。(出24:3)可是,身为罪人亚当的后代,他们无法把律法守得十全十美。由于这缘故,他们都受律法咒诅。为了把这个特殊的咒诅从他们身上除去,耶稣必须像受咒诅的罪犯一样被挂在柱上。论到这件事,使徒保罗写道:“凡靠遵守律法而称义的,都必受咒诅,因为经上记着说:‘谁不贯彻遵行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规定,就要受咒诅。’……基督既替我们成了受咒诅的,就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说:‘凡挂在木柱上的人,都是被咒诅的。’”(加3:10-13

用做比喻 “苦刑柱”有时代表苦难、羞辱或由于跟随耶稣基督而经历折磨。耶稣说:“谁不接受自己的苦刑柱来跟随我,就配不上我。”(太10:38;16:24;可8:34;路9:23;14:27)“苦刑柱”一词也被用来代表耶稣死在柱上这件事。凭着他的牺牲,人类才得以被赎,脱离罪的捆绑,与上帝和好。(林前1:17,18

耶稣死在苦刑柱上,成了废除律法的合法根据。律法将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分开。凭着耶稣的牺牲,无论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就都能“借着苦刑柱……跟上帝完全和解,合为一体”。(弗2:11-16;西1:20;2:13,14)这件事成了许多犹太人的绊脚石,因为他们坚称,人若要蒙上帝悦纳,就必须受割礼和谨守摩西律法。因此使徒保罗写道:“弟兄们,如果我仍旧传讲割礼,为什么还受迫害呢?要是这样,苦刑柱的道理早就不再是绊脚石了。”(加5:11)“那些想凭肉身叫自己有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他们这样做,无非是怕为基督耶稣的苦刑柱受迫害。我决不夸耀别的,只夸耀主耶稣基督的苦刑柱。借着他,对我来说,世界已经挂在柱上了;对世界来说,我也挂在柱上了。”(加6:12,14)由于承认耶稣死在苦刑柱上是使人类得救的惟一基础,保罗饱受犹太人迫害。这件事所导致的结果是:在保罗眼中,世界好像已被挂在柱上,被定罪而死去;世界则对保罗深恶痛绝,视他为已被挂在柱上的死囚。

人归信了基督教,后来却生活放荡,就表明自己是“基督苦刑柱的仇敌”了。(腓3:18,19)他们的行动显示,他们根本不赏识耶稣死在苦刑柱上为他们带来的裨益,反而肆意“践踏上帝的儿子,连使自己成圣的立约之血也视作等闲”。(来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