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领导权是怎样的?
圣经的观点
婚姻中的领导权是怎样的?
在许多地方,婚礼有个环节,就是新郎新娘彼此起誓,新娘会许诺服从自己的丈夫。可是,许多女子对男子当家作主的观念愤愤不平。让我们看看,关于婚姻中的领导权,圣经使我们得到什么教益。你会发现,圣经的观点既合理又实用。
上帝设立的领导安排
你可以在以弗所书5:22-24找到圣经对领导权的基本描述:“做妻子的,该顺服自己的丈夫,好像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正如基督 是会众的头……。事实上,会众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该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作为“妻子的头”,丈夫要在家庭里带头,妻子要服从丈夫的领导,尊重他的领导权。(以弗所书5:33)
丈夫的权力是有限的,他自己也要服从上帝和基督。因此,他无权要求妻子违反上帝的律法或损害她那受圣经薰陶的良心。不过,在以上的原则下,上帝指派丈夫负责为家人作重要决定。(罗马书7:2;哥林多前书11:3)
圣经要求丈夫不自私地行使他的领导权,将妻子的福利置于自己的利益之先。以弗所书5:25说:“你们做丈夫的,要继续爱妻子,正如基督爱会众,为会众舍了自己”。丈夫要是效法基督的爱心典范,在运用领导权的时候,就不会以自我为中心了。
此外,圣经建议丈夫要“按着情理”与妻子同住。(彼得前书3:7)也就是说,丈夫不仅知道男人和女人在体质和感情方面有所不同,他还应该尽量了解妻子的需要。
“她是你的伴侣”
妻子服从丈夫,是否意味着她要事事言听计从,不得有违?谈到妻子顺服丈夫,圣经引用了撒拉服从丈夫亚伯拉罕作为例子。(彼得前书3:5,6)撒拉事无巨细,大到离开舒适的家园,住在帐篷里,过游牧生活;小到临时要准备一顿饭,都表明她服从丈夫。(创世记12:5-9;18:6)但是,在一件重要的事上,她再三提出与丈夫亚伯拉罕不同的意见。她想让丈夫把小妾夏甲连同他的头生子以实玛利一同赶走。上帝不但没有谴责撒拉,还跟亚伯拉罕说:“听撒拉的话吧。”同时,撒拉继续顺服亚伯拉罕,她等待丈夫采取行动,而不是自作主张把夏甲和以实玛利赶走。(创世记21:8-14)
撒拉的例子说明,妻子不是受丈夫支配的,她是丈夫的“伴侣”,享有重要的地位。(玛拉基书2:14)作为伴侣,妻子为家庭的决定提出有益的建议,在家庭里也有一定的权力,妻子经常管理许多家务,甚至管理一些与家庭财务有关的事。当然,作为一家之主,丈夫要负责作最终的决定。(箴言31:10-31;提摩太前书5:14)
对造物主的尊重
耶和华上帝创造了男人和女人,他创立了婚姻作为二人之间神圣的结合。(创世记2:18-24)他也为丈夫和妻子安排了各自的角色,好为他们带来最大的快乐。(申命记24:5;箴言5:18)
作为婚姻的创立者,耶和华有权力、也有能力为婚姻的安排定立标准。如果夫妻双方各尽其职,服从上帝设立的领导安排,而他们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实际的益处,也由于他们尊重上帝的至高统治权,这样他们必得到上帝的悦纳和支持。
你有没有想过……
▪ 谁立下了行使领导权的完美榜样?(以弗所书5:25)
▪ 上帝对丈夫的权力有所限制吗?(哥林多前书11:3)
▪ 上帝设立的婚姻和领导权安排有什么目的?(箴言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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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基督的榜样实践领导权的原则,能为夫妇带来快乐和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