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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召集了公议会”

“他们召集了公议会”

“他们召集了公议会”

由于耶稣门徒传讲耶稣,大祭司和犹太领袖都不知所措。他们怎样才能制止因耶稣基督而引起的扰攘呢?之前他们阴谋得逞,令耶稣被处决,但现在耶稣的门徒却在耶路撒冷四处宣扬耶稣复活了。怎样才能封住他们的口呢?大祭司和他的同伙“召集了公议会”,即犹太最高法院,共同商讨对策。(使徒行传5:21

公元1世纪,罗马总督本丢·彼拉多管治以色列,拥有最高的权力。那么,公议会怎样保持跟彼拉多的关系呢?他们各自管辖的范围是什么?公议会由哪些人组成?怎样运作?

公议会的发展

翻做“公议会”的希腊语词,字面意思是“同坐”,泛指集会或会议。根据犹太传统,这个词常用来指宗教裁判机构或法院。

《塔木德》是犹太法典,于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毁灭后,在多个世纪编纂而成。《塔木德》的执笔者认为,公议会是个古老的机构,成员都是饱学之士。他们举行会议,讨论犹太律法的细节。据《塔木德》说,公议会可追溯到摩西的日子,当时摩西召集了70个长老协助他领导以色列人。(民数记11:16,17)但有些历史家并不同意这个观点,他们说,直到波斯人统治以色列时,类似1世纪公议会的机构才开始出现。他们还认为,《塔木德》执笔者所说的会议,就是学者在学院里举行的会议,看来更类似公元2世纪和3世纪的拉比议会,而不是公元1世纪的公议会。那么,公议会究竟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

圣经表明,公元前537年,犹太人从被掳之地巴比伦获释返回犹大后,设立了一个机构统管全国事务。尼希米和以斯拉提到当时国内有首领、长老、权贵和官长,公议会的模式也许就是从那时候产生,后来发展成为公议会的。(以斯拉记10:8;尼希米记5:7

从《希伯来语经卷》完成到马太福音写成的这段时期里,对犹太人来说是一段动荡不安的年头。公元前332年,亚历山大大帝控制了犹地亚。亚历山大死后,犹地亚先后受希腊分裂出来的两个王朝统治——先是托勒密王朝,后是塞琉西王朝。塞琉西王朝于公元前198年开始统治犹地亚,相关的历史首次提到一个由犹太人组成的议会。这个议会的权力很可能十分有限,但至少在表面上还给予犹太人自治权。

公元前167年,塞琉西王朝的安条克四世(伊皮法尼)强迫犹太人接受希腊文化。他亵渎耶路撒冷圣殿,在祭坛上把猪献给宙斯。这激起了犹太人的反抗,其间马加比家族推翻了塞琉西王朝,并建立了哈斯莫尼王朝。 *与此同时,那些支持反抗行动的民众首领,即抄经士和法利赛派取得了行政权,祭司阶层则丧失了权力。

这样,《希腊语经卷》中提到的公议会逐渐发展,后来更成为统管犹地亚的行政机构,以及诠释犹太律法的最高法院。

权力分配

到公元1世纪,犹地亚成了罗马的一部分,但犹太人仍然享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罗马政府赋予治下民族相当大的自治权。罗马政府既不干涉地方法庭怎样行使职权,也刻意避开一些可能因文化差异引起的问题。为了促进和平稳定,使人民忠于政府,罗马人允许各行省维持原有的习俗,享有自治权。除了任命和罢免大祭司(公议会的首领)及征收税项外,罗马政府只在主权和利益受影响时,才干涉犹太人的事务。至于下放死刑的权力,耶稣受审的情况表明,罗马人看来在这方面很谨慎。(约翰福音18:31

鉴于以上的情况,犹太国内的事务大都由公议会管理。公议会有权派遣差役逮捕人。(约翰福音7:32)下级法院审理轻微案件和民事诉讼时,也不受罗马政府干预。要是无法就案件作出判决,就会提交公议会,由公议会作出最终判决。

公议会要大权在握,就得维持社会和平安定,支持罗马人的政策。罗马人一旦认为民众可能发生叛乱,就会马上插手干预。使徒保罗被逮捕,就是这样的一个事例。(使徒行传21:31-40

公议会成员

公议会共有71个成员,包括大祭司和70个犹太首领。在罗马统治时期,公议会由出自名门望族的祭司(主要是撒都该派)、非祭司的贵族,和法利赛派中学识渊博的抄经士组成。那些出身贵族的祭司由于得到有财有势的人支持,在公议会内拥有很大势力。 *撒都该派思想保守,而法利赛派则头脑开明。法利赛派大多是平民出身,对民众深具影响力。据历史家约瑟夫斯说,撒都该派也得顺应法利赛派的要求。保罗曾利用两派之间的对抗和信仰上的分歧,在公议会面前为自己辩护。(使徒行传23:6-9

公议会内的成员许多都是贵族,可能由于这个缘故,他们任期是终生的;如果出现职位空缺,新成员会由现任成员委任。《密西拿》说,这些新成员必须是“祭司、利未人和那些愿意把女儿嫁给祭司的以色列人”。新成员必须是犹太人,并且族谱都能证明是血统纯正的犹太人。另外,公议会是最高法院,负责监察全国的法院。按理来说,公议会的成员会把一些在下级法院信誉卓著的人,擢升到公议会里去。

司法权威和道德教师

犹太人非常尊重公议会。下级法院的法官必须接受公议会的裁决,否则就会被判处死刑。公议会特别关注作祭司的资格,以及跟耶路撒冷、圣殿和在圣殿崇拜上帝的相关事务。严格说来,公议会的民事审判权仅限于犹地亚境内,但由于犹太人把公议会看作诠释律法的至高权威,所以公议会也拥有规范道德的权力,对世界各地的犹太人社区操有很大影响。例如,大祭司和公议会的成员曾指示大马士革会堂主管,合力逮捕基督的门徒。(使徒行传9:1,2;22:4,5;26:12)另外,那些前往耶路撒冷参加节期的犹太人,也很可能把公议会的指令带回本区。

根据《密西拿》指出,只有公议会才有权审理一些影响全国的重大案件,审讯不肯接受公议会判决的法官,以及审判假先知。在公议会面前,耶稣和司提反曾被指犯了亵渎罪;彼得和约翰被指颠覆国家;保罗被指亵渎圣殿。(马可福音14:64;使徒行传4:15-17;6:11;23:1;24:6

审判耶稣和他的门徒

除了安息日和圣日,公议会从每天早晨献祭的时间开始审理案件,直至晚上献祭的时候。审理案件只在日间进行。由于判处死刑的惩罚要在审讯后次日才可宣布,所以公议会并不会在安息日或节期之前的晚上,审理有关死刑的案件。证人出庭作证时,公议会就会郑重提醒证人,作假见证令无辜人丧命会为自己招致严重的后果。鉴于以上所说,公议会在该亚法家中对耶稣所作的审讯和判决是不合法的。更令人发指的是,法官们还找假见证控告耶稣,并说服彼拉多下令处死耶稣。(马太福音26:57-59;约翰福音11:47-53;19:31

据《塔木德》说,审理死刑案件的法官在开庭期间会小心衡量证据,尽力解救被告。然而,司提反跟在他之前的耶稣一样,并没有得到这样的对待。他在公议会面前为自己辩护,结果被暴民用石头打死。使徒保罗又怎样?如果不是罗马政府出面干预,他也很可能在类似的情况下被杀害。实际上,公议会的法官们图谋要杀死他。(使徒行传6:12;7:58;23:6-15

在公议会的成员中,看来只有少数是正直的。一个曾跟耶稣谈话的年轻犹太官长可能是公议会的成员。尽管这个人的财富妨碍他成为基督的门徒,他必定是个品行良好的人,不然耶稣不会邀请他成为基督徒。(马太福音19:16-22;路加福音18:18,22

由于害怕公议会法官的非议,“犹太人的官长”尼哥德慕在夜里拜访耶稣。不过,他曾在公议会面前为耶稣仗义执言:“不先听过一个人的话,不知道他所做的事,我们的律法就不定他的罪,对吗?”后来,他还拿了“一卷没药和沉香”,用来预备安葬耶稣。(约翰福音3:1,2;7:51,52;19:39

公议会的另一个成员亚利马太的约瑟鼓起勇气,请求彼拉多准他领走耶稣的遗体,并安放在自己的新墓穴里。约瑟“向来等待上帝的王国”,由于害怕犹太人,就不敢承认自己是耶稣的门徒。但约瑟也有值得称赞的地方,他没有投票支持公议会杀害耶稣。(马可福音15:43-46;马太福音27:57-60;路加福音23:50-53;约翰福音19:38

公议会成员迦玛列明智地劝告其他法官,不要管耶稣的门徒,任凭他们好了。他说:“只怕你们其实攻击上帝了。”(使徒行传5:34-39)为什么公议会看不出耶稣和他的门徒受上帝支持呢?公议会不仅不承认耶稣所施行的奇迹,反倒说:“这个人行了很多神迹,我们怎么办才好呢?要是由着他这样,人人都会信从他,罗马就会来夺取我们的圣地,除灭我们的民族了。”(约翰福音11:47,48)公议会成员渴求权力,屈枉正直,偏离公义。由于这缘故,当耶稣的门徒治愈病人时,宗教领袖没有为此而高兴,反而“满心嫉妒”。(使徒行传5:17)他们是法官,理应敬畏上帝、行事公正,他们却大多贪赃枉法、满口谎言。(出埃及记18:21;申命记16:18-20

上帝的审判

以色列人违背上帝的律法,拒绝接受弥赛亚,耶和华最终弃绝了他们,不再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子民。公元70年,罗马人摧毁耶路撒冷城和其中的圣殿时,整个犹太制度结束了,公议会也消失了。

耶和华任命耶稣基督审判万民,耶稣会审判1世纪的公议会的成员,谁有资格复活,谁得罪了圣灵。(马可福音3:29;约翰福音5:22)我们可以肯定,耶稣所作的判决是完全公正的。(以赛亚书11:3-5

[脚注]

^ 9段 关于马加比家族和哈斯莫尼家族的资料,参看《守望台》1998年11月15日刊21-24页;2001年6月15日刊27-30页

^ 16段 圣经谈及的“祭司长”,指的是现任大祭司、前任大祭司,以及他们的亲属,这些亲属有资格在日后担任较高的祭司职位。(马太福音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