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星期
(Week)
譯作「七天」「星期」的希伯來語sha·vuʹaʽ(沙布阿)字面意思是有七部分的單位或時期。希臘語sabʹba·ton(薩巴通)源於指安息日的希伯來語shab·bathʹ(沙卜巴特)。
以七日為一個周期的計算法,可以追溯到人類歷史的早期。耶和華上帝立下這個先例,將創造時期分成六日或六個時間單位,然後在第七日安歇了。(創2:2,3)後來,聖經記述挪亞在大洪水期間的遭遇時,再次以七日為一個周期,但沒有提到在第七日休息。(創7:4,10;8:10,12)在阿拉米的巴旦和非利士地,人們會舉行婚宴七天。(創29:27,28;士14:12,17)雅各的喪禮長達七天。(創50:10)可是,聖經並沒有表示上述的七日等同一個星期,即固定以某日為第一天,並有其他同樣長七天的周期接續下去。古代有些民族根據四種不同的月相去定七天的周期,每到新月就從頭算起。由於太陰月有時是29天,有時是30天,因此不能周而復始地用七天為一個周期來劃分日子。
以十日為一個周期的古代例子見於創世記24:55。古埃及人以十日為一個周期(每個月有三個這樣的周期),以色列人長期僑居埃及時想必很熟悉這樣的周期。
摩西律法的規定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守逾越節時,首次提到他們要用七天慶祝節期。這個節期就是一年一度的無酵節,是以色列人緊接著逾越節之後舉行的。在節期的第一天和第七天(即最後一天),以色列人都要歇息,什麼工作都不可做。(出12:14-20;13:6-10)
定立安息日 可是,創立了這個特別的共長七天的節期以後,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在曠野行進的那個月期間,聖經再沒有提到他們以七天為一周期並在第七天歇息。他們從埃及地出來以後第二個月的十五日,耶和華開始降嗎哪給他們,同時首次吩咐他們要每逢第七天就守安息日。(出16:1,4,5,22-30)要守安息日就得以七日為一個星期,周而復始,不受太陰月的日數影響。後來,上帝通過摩西跟以色列人訂立律法之約,將守安息日正式納入成文律法裡。(出20:8-11;申5:12-15)
節期 當然,摩西律法也明確規定一些節期要慶祝七天,這些節期不一定要跟平常的以安息日為主的星期看齊,即在週中的同一天開始和結束。相反,這些節期在太陰月的某個特定日子開始舉行,所以頭一天是週中哪一天,年年不同。例如,逾越節之後在尼散月十五至二十一日舉行的無酵節,還有在以他念月十五至二十一日舉行的住棚節,都是年年在週中不同日子開始舉行的。至於出12:2,6,14-20;利23:5-7,15,16;申16:9,10,13)
七七節(五旬節)舉行的日期是連數七個七日,再加一日,但七個七日是從尼散月十六日開始計算,因此不一定跟平常的星期看齊,不一定在平常的安息日結束。(週中各日除了第七日叫「安息日」外,其他都純粹以序數來表示,而沒有名稱。(出20:8)到了耶穌和使徒的日子,情形也大致相同,不過安息日的前一天則叫做「預備日」。(太28:1;徒20:7;可15:42;約19:31)
七天和七年 律法之約使安息日或第七日具有重大意義,因此「安息日」一詞常用來指整週,共長七天。(利23:15,16)同樣,第七年也叫「安息年」,這其間,土地要完全安歇。「安息年」也可以指整整七年,以安息年為最後一年。(利25:2-8)猶太教的《密西拿》一再使用「七年」這個詞。(《第七》4:7-9;《法庭》5:1;見七十個七的時期條下的「預言跟彌賽亞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