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比戶
(Abihu)〔他是父親〕
亞倫的妻子以利示巴所生的四個兒子之一;拿答、以利亞撒、以泰瑪的兄弟(出6:23;代上6:3;24:1);在埃及出生。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亞倫已83歲;亞比戶既是次子,顯然當時已是個成年男子。(民33:39)
由於拿答、亞比戶是亞倫較年長的兒子,耶和華允許他們陪伴父親和以色列的70個長老上西奈山,途中停下來,從遠處看見異象中的上帝的榮耀。(出24:1,9-11)耶和華讓亞倫的兒子有榮幸做祭司,跟他們的父親一同任職,並規定他們當中有一人最後會接替亞倫,繼任大祭司一職。他們會穿戴祭司的袍服和頭巾,「顯出榮耀和華美」。摩西要「用膏油膏立他們,把權柄授予他們,使他們成聖」,好為上帝服務。(出28:1,40-43)祭司的職分要歸給他們,作為「萬世的律例」。(出29:8,9)
之後,上帝繼續授予他們訓示,說明祭司的職分和責任。(出29:10-46;30:26-38)此外,上帝向他們和全體子民大力強調,跟崇拜有關的一切東西,包括香壇和各種設備在內,都是神聖的,必須加以尊重。這樣做十分重要,因為他們能否繼續生存,有賴於對上帝的規定表現衷心的尊重。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一年之後(公元前1512),設立聖幕和祭司的適當時候來到了。全會眾都聚集在會幕門口,觀看亞倫、亞比戶和他兄弟的就職禮,只見他們洗濯乾淨,包上頭巾,被膏立為上帝的祭司,代表全體人民執行跟崇拜上帝有關的事務。然後,新任的祭司要留在會幕門口七天,好完成他們的就職禮。正如摩西說,這樣做是要把權柄授予他們。「凡耶和華通過摩西吩咐的,亞倫和他的兒子都做了。」(利8:1-3,13-36)
第八天,亞倫開始執行職務,亞比戶和他的兄弟從旁協助,他們有幸目睹上帝臨在的榮耀光彩。(利9:1-24)可是,聖經的記載說,那天尚未過去,「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著火盤,點火加香,在耶和華面前違法獻上香火。於是有火從耶和華面前降下來,吞滅他們,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利10:1,2)摩西吩咐亞倫的堂兄弟把屍體抬到營外去。上帝也吩咐兩人的父親和兄弟,不可因兩人從會眾中被剪除而哀哭。(利10:4-7)
上帝隨即告誡亞倫,他和兒子在會幕執行職務,淡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死亡」。《摩西五經與哈弗他拉》評論第9節說:「拉比認為拿答、亞比戶的事件,跟人進聖所前不可喝酒的禁令有直接關係。」(J.H.赫茨編,倫敦,1972,446頁)因此,兩人的嚴重過錯可能涉及到喝酒的問題,但他們被處死卻是由於「在耶和華面前違法獻上香火」,違反了上帝就正確崇拜所作的規定。
在全體人民面前,亞比戶有一段短時間地位顯赫,享有上帝所賜的尊榮;然而,他所享的尊榮一瞬即逝(無論是因為野心勃勃、自我至上,還是因為對上帝的訓示掉以輕心,後果都一樣)。亞比戶死時沒有任何子嗣。(民3:2-4;26:60,61;代上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