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Nehemiah,Book of)
《希伯來語經卷》中的一卷,主要敘述尼希米任猶大省長前和期間所發生的事。(尼5:14;13:6,7)聖靈啟示的這部分記載,起頭就說明執筆者是「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1:1),而且書中頗大部分用第一人稱。
涵蓋及成書時間 這段歷史記載始於國王在位第二十年的基斯流月(11-12月)。(尼1:1)從尼希米記2:1看來,這個日期必定是指亞達薛西王在位第二十年。這裡所說的第二十年顯然不是從尼散月(3-4月)算起,因為第二十年的基斯流月不可能早於同一個第二十年的尼散月(在尼2:1提及)。因此,尼希米使用的也許是他自己的計算方法,把提斯利月(9-10月)定為陰曆年的開始;猶太人至今仍把這個月視為民曆的開始。另一個可能是,國王在位的年份是從國王登基的實際日期開始計算的。雖然出土的楔形文字泥板顯示,巴比倫的抄經士習慣以尼散月至尼散月的方法去計算波斯國王在位的年數,但尼希米仍然可能把提斯利月定為陰曆年的開始。
可靠的歷史證據和聖經預言的應驗一致表明,亞達薛西在位第二十年的尼散月是公元前455年。(見波斯,波斯人條下的「薛西斯和亞達薛西的統治」)因此,第二十年尼散月之前的基斯流月會是 公元前456年,亞達薛西在位第三十二年(尼希米記[13:6]提及的最後一個年份)則會包括公元前443年的部分時間。由此看來,尼希米記所涵蓋的時期,從公元前456年基斯流月伸延到公元前443年之後的某個時期。
亞達薛西在位第三十二年,尼希米離開耶路撒冷。他回來時發覺猶太人忽視規定,沒有維持祭司和利未人的生活,肆意違反安息日的律法,許多猶太人娶了外邦女子為妻,所生的混血兒女甚至不會說猶太話。(尼13:10-27)猶太人的情況惡劣到這個程度,顯示尼希米必定離開了一段頗長的時期,但無法肯定尼希米在公元前443年之後過了多久才寫成尼希米記。
跟聖經其他經卷協調一致 尼希米記顯揚耶和華上帝,指出他是創造主(尼9:6;另見創1:1;詩146:6;啟4:11),垂聽僕人的懇切祈求(尼1:11-2:8;4:4,5,15,16;6:16;另見詩86:6,7),保護他的子民(尼4:14,20;另見出14:14,25),「是寬恕人的上帝,有恩典有慈悲,不輕易發怒,大有忠貞的愛」(尼9:17;另見民14:18),是天上「偉大可畏的上帝,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所立的約,顯忠貞之愛」(尼1:5;另見申7:9,10,21)。
尼希米記時常提及摩西律法,例如悖逆必招致禍患,悔改卻必蒙福(利26:33;申30:4;尼1:7-9),借貸(利25:35-38;申15:7-11;尼5:2-11), 不可與異族通婚(申7:3;尼10:30),安息日、安息年及豁免債務(出20:8;利25:4;申15:1,2;尼10:31),壇上的火(利6:13;尼10:34),住棚節(申31:10-13;尼8:14-18),亞捫人和摩押人不可加入上帝的會眾(申23:3-6;尼13:1-3),十分之一供物、最早的收成和奉獻等(出30:16;民18:12-30;尼10:32-39)。
這卷書所含的一些歷史資料,也見於《希伯來語經卷》的其他部分。(尼9:7-35;13:26;比較尼13:17,18和耶17:21-27)書中記下的歷史有助於說明聖經記載中在同時期發生的事件。詩篇123篇和129篇所論及的事,跟尼希米和其他猶太人重建耶路撒冷城牆期間的經歷頗相似。(尼4:1-5,9;6:1-14)耶和華使亞達薛西王遵循他的旨意,允准尼希米回去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請求(尼2:4-8),足以表明箴言21:1的話說得很對:「君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流水,隨上帝的意思轉到他喜歡的地方。」
以斯拉記(2:1-67)和尼希米記(7:6-69)都列出各家族中跟所羅巴伯一起從巴比倫返回故土的以色列人的數目。兩份記錄都說,回鄉的以色列人(奴隸和歌手除外)共計4萬2360人。(拉2:64;尼7:66)不過,所列出的每個家族的男子數目,卻有若干差異,而且加起來的總數遠低於4萬2360人。許多學者認為這些差異來自抄經士的手民之誤。雖然這個說法並非全無可能,但還有其他見解可以解釋差異的原因。
以斯拉和尼希米列舉的數字,也許根據不同的資料來源。比方說,以斯拉也許根據文獻列出報名回鄉的人的名字,而尼希米列出的則可能是實際還鄉的人。既然當時有些祭司無法確立自己的家系(拉2:61-63;尼7:63-65),說不定許多猶太人也面對同樣的難題。因此,4萬2360這個數字可能包括每個家族的人數,連同其他許多無法確立自己家系的人在內。可是,後來有些人也許終於能確立自己的家系了。這個解釋可以說明,雖然個別項目的數字有差異,但總數依舊相同。
[第1188頁的附欄]
尼希米記的要點
這卷書所報導的,主要是環繞重建耶路撒冷城牆期間發生的事,以及怎樣糾正猶太人的各種過犯
記載的是:猶太人從巴比倫返回故土八十多年後那段時期所發生的事
在敵人反對下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
尼希米在書珊獲知耶路撒冷的城牆坍塌,無人修理;他禱告求耶和華援助,然後請波斯王亞達薛西允准他回耶路撒冷重建城和城牆;亞達薛西答允了他的請求(1:1-2:9)
抵達耶路撒冷之後,尼希米在夜間視察坍塌的城牆;之後向猶太人透露他重建城牆的打算(2:11-18)
外族人桑巴拉、多比亞、基善反對重建工程,起初肆意譏嘲,繼而合謀要攻打耶路撒冷;尼希米就吩咐工人武裝起來,繼續修建城牆(2:19-4:23)
敵人設謀陷害尼希米,卻未能得逞;城牆在52天內完成(6:1-19)
城牆舉行落成禮;兩隊人和歌手沿城牆朝相反方向前行,在聖殿聚集;人民大大歡樂(12:27-43)
整頓耶路撒冷的各項事宜
城牆建成之後,尼希米為城門裝上門扇,以確保耶路撒冷的安全;他也委任了守門人、歌手和利未人,並委派哈拿尼和哈拿尼雅管理耶路撒冷城(7:1-3)
尼希米著手為人民登記家系,後來找著與所羅巴伯一同從巴比倫回鄉的人的家系登記冊;凡是無法確立自己家系的祭司,都不得任職,「直到有一位用『烏陵』『土明』聖籤斷事的祭司興起為止」(7:5-73)
耶路撒冷人口不足,因此用抽籤的方法,每十人中抽一人住在城中(7:4;11:1,2)
盡力施行屬靈的教導,糾正猶太人所犯的錯誤
富有的猶太人向貧窮的同胞放高利貸,受責後同意把他們以不法手段索取的東西歸還弟兄(5:1-13)
以斯拉召集民眾,向他們宣讀律法書,一些利未人在場講解;民眾哭起來,但受到勸慰要歡樂才對,因為那天是聖日;他們也由於明白所聽見的律法而歡欣(8:1-12)
次日,人民從聽見的律法獲悉要守住棚節,於是遵囑而行,並大大歡樂(8:13-18)
之後,人民聚集起來集體認罪,並回顧耶和華跟以色列人的交往;他們起誓要謹守律法,不與異族通婚,並履行義務支付聖殿的開銷,維持為上帝殿的服務(9:1-10:39)
城牆的落成禮舉行完畢之後,人民再次聚集起來,聆聽人公開朗讀律法,發現書上說亞捫人和摩押人不可加入上帝的會眾,於是著手把「不同族裔的人」跟以色列人分開(13:1-3)
尼希米離開耶路撒冷一段頗長的日子,回來時發現城中的情形十分惡劣,於是著手潔淨聖殿的膳堂,規定人民要納十分之一的供物去維持利未人和歌手的生活,提醒人民要謹守安息日,又嚴詞責備那些娶外邦女子為妻的人(1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