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魔,魔羊
(Goat-shaped Demon)
希伯來語sa·ʽirʹ(薩伊,字面意思是「多毛」)指山羊或山羊羔。(利16:18;民7:16)可是翻譯員一般認為,這個詞在四節經文裡(利17:7;代下11:15;賽13:21;34:14)不光是平常「山羊」或「山羊羔」的意思。
在利未記17:7和歷代志下11:15,這個詞(seʽi·rimʹ塞伊林,複數)明顯指一些接受崇拜和獻祭的對象,而且跟錯誤的宗教有關。因此,希臘語《七十子譯本》和《通俗拉丁文本聖經》把這個希伯來語詞譯作「愚妄的東西」(LXX)和「邪靈」(Vg)。對於這兩節經文,現代一般聖經譯者和詞典編者的看法都一樣,採納了「鬼魔」(和合)、「野山羊神」(呂譯)、「山羊鬼」和「山羊魔神」(現譯)、「山羊魔」(新世;另見《舊約全書辭典》,凱勒與鮑姆加特納合編,萊頓,1958,926頁;《舊約希伯來語英語詞典》,布朗、德賴弗、布里格斯合編,1980,972頁)。跟主流不同的有羅伯特·揚格的譯本, 他把這個詞照字面意義譯作「山羊」,《美國標準譯本》的譯法則是「公山羊」。
據約書亞記24:14記載,約書亞的話顯示以色列人在埃及寄居期間,受到當地的錯誤宗教一定的影響。以西結則表示,許久以後在以色列人當中仍舊盛行這些異教的崇拜。(結23:8,21)有些學者因此認為,既然聖經說上帝在曠野禁止以色列人「不可再獻祭牲給山羊魔」(利17:1-7),又記載耶羅波安「為丘壇、山羊魔、他所造的牛犢像,自行設立祭司」(代下11:15),就表示以色列人當中流行某種崇拜山羊的宗教,好像埃及(特別是下埃及)所盛行的一樣。希羅多德的著作(第2卷,46節)說,希臘人從這種埃及信仰發展出對「潘」和「薩梯」(好色的森林神祇)的信仰。這些神最終的形象就是頭上有角,有山羊的尾巴和腿。有些人認為,歐洲黑暗時代自稱信奉基督教的人常把撒但描繪成有尾巴,有角,有蹄,起源就是這些異教神祇半人半獸的形象。
可是,經文卻沒有說明這些「多毛的」東西(塞伊林)到底是什麼。雖然有些人認為這些是實際的山羊或山羊狀的偶像,經文的意思卻不一定是這樣,其他經文也沒有提供線索證明這種觀點。聖經所用的字眼也許只是表示,在崇拜這些假神的人心目中,這些假神有山羊的樣子或長了很多毛。另一種可能性是:這些經文不過用「山羊」這個詞表達對所有偶像的藐視。這好比在很多經文裡,用來指偶像的字眼源自另一個本義是「糞粒」的詞,但這不表示偶像真的是用糞便造的。(利26:30;申29:17)
在另外兩節經文裡(賽13:21;34:14),「薩伊」和「塞伊林」是否跟錯誤的崇拜有關,意見並不一致。這兩節經文描述,各種野獸(包括「塞伊林」)住在巴比倫和以東的廢墟。有些譯本按這個詞平常的意思譯作「山羊」(Yg)或「野山羊」(和合、新譯、呂譯)。羅瑟拉姆的譯本雖然在利未記和歷代志下用了「邪靈」,在以賽亞書卻用了「多毛的動物」。在這兩節經文選用動物一類譯法的人指出,經文列出的都是實際的飛禽走獸。G.R.德賴弗認為不該把以賽亞書34:14的希伯來語「薩伊」譯成「薩梯神」。他在《巴勒斯坦考察季刊》(倫敦,1959,57頁)指出,在神話裡,薩梯神只是淫蕩和狂歡的象徵,從來都不是荒涼的象徵。他認為「薩伊」指的是實際的山羊,因為荒涼的地點往往有許多山羊。他還指出,據報死海南端也常有野山羊,因此就在荒涼的以東的方向,也就是以賽亞的預言(賽34:14)所提到的地方。
至於那些認為以賽亞書的譯法應該跟利未記和歷代志下一樣的人則說,《七十子譯本》把以賽亞書的「塞伊林」譯作「邪靈」。他們還指出,約翰描述荒涼的大巴比倫成了不潔的飛鳥和「邪靈」的住處時,也用了《七十子譯本》(賽13:21)的同一個字眼。(啟18:2)當然,使徒約翰到底是不是引用 《七十子譯本》還是說不準的事。不過,《新約神學詞典》的話很值得注意:「《七十子譯本》自然而然地……把[dai·moʹni·on代莫尼翁,譯法是『邪靈』]當作異教神祇的貶稱。」(格哈德·基特爾編,1971,第2卷,12頁)
因此,這個問題沒有絕對肯定的答案。以賽亞也許在提到各種飛禽走獸時,也提到邪靈。這並不表示邪靈實際化身為羊的樣子。其實,那只是在廢墟周圍居住的異教徒把荒涼的地方想像成邪靈的住處。歷史表明,敘利亞和阿拉伯的人長久以來都認為廢墟跟妖魔鬼怪有關。阿拉伯人相信的「鎮尼」就被描繪成一隻多毛的精靈。另一方面,住在以東和巴比倫廢墟中的「塞伊林」也許是實際的長毛動物,可能是外貌讓看見的人想到邪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