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
(Cloth)
用棉、麻織成的材料。關於以色列人怎樣紡紗織布,所知雖然不多,但他們顯然很熟悉這種技術。考古學家在埃及發掘到一些壁畫,壁畫上描繪婦女紡織和所用的織布機。在上埃及的吉爾賈附近還發現了一個古埃及織布車間,內有一台水平織機。(見編織)
亞倫家族所穿的大祭司袍服,是用白色的上等細麻織成的,顯示當時的以色列人已掌握紡織技術,能在物品上織出格子圖案。(出28:39,呂譯)
建造聖幕的時候,耶和華揀選了比撒列和奧何利亞伯這兩個巧匠,並用聖靈增強他們的技藝,使他們能完全按照上帝賜下的樣式完成所有工程。(出35:30-35)此外,國中也有婦女能用亞麻和羊毛紡線。(出35:25,26)工匠們為大祭司亞倫的聖褂做布料,「把金子錘成薄片……切成線,以繡花匠的手藝,把金線和藍線、紫紅線、胭紅線、上等細麻織在一起」。(出39:2,3)
《希臘語經卷》提到駱駝毛衣裳和絲綢。(太3:4;啟18:12)希伯來人有沒有棉織品,聖經沒有說明。以斯帖記1:6提到書珊的波斯王宮使用棉布。印度可能在公元前800年以前就紡棉花了。歷史家 普林尼說埃及人也利用棉花紡線。今天的以色列也種植棉花。儘管有些物料並非產自以色列,但東西方的商人經過以色列時,希伯來人就可以從他們那裡得到一些舶來品了。
細麻是用亞麻織造的布料,亞麻比棉花的纖維長得多,容易紡線,卻不易染色。國王和臣子都很喜愛細麻衣。法老立約瑟統治埃及,給他穿上「上等細麻衣」。(創41:42)末底改謁見波斯王出來,穿著細麻襯藍料的朝服。(斯8:15)婦女同樣珍愛細麻做的衣裳。(箴31:22)
動物的毛皮也可用來做衣服。以色列人用獸皮和山羊毛做布幔。(出26:7,14)一些古代的羊毛氈現已出土。撒母耳記上19:13也提到一團山羊毛。
染色布 生活在聖經時代的人,能織造各種顏色的布料。聖經說,聖幕的布幔、在聖所供職時穿的禮袍,都是用藍線、胭紅線和紫紅線縫製的。(出26:1;28:31,33)用這三種顏色的染料,就可以在各種本色深淺不一的布料上染出斑駁的色彩。約瑟的父親雅各給約瑟做了一件條紋長袍。(創37:3,32)大衛的女兒塔瑪身穿條紋外袍,「因為未婚的公主都是穿這種無袖外袍的」。(撒下13:18)不同顏色的經線和緯線交織,就能織成色彩斑斕的美麗圖案。(見染料,染色)
聖幕 建造聖幕的時候,有十幅用捻成的上等細麻和羊毛織成的「布幔」(希伯來語yeri·ʽothʹ耶里奧特),上面繡著基路伯天使像。這些布幔覆蓋聖幕的框架,在聖幕裡服務的祭司能看見框架之間的基路伯天使像。(出26:1,2)另有一些山羊毛布幔蓋在這十幅布幔上(出26:7,8),這樣就能好好保護繡了天使像的細麻布幔。掛在聖所和至聖所的門簾也是用細麻和羊毛做的,至聖所的帷幔繡上了基路伯天使像。(出26:31-37)用細麻造的布幔寬4肘尺(1.8米;5.8英尺),長28肘尺(12.5米;40.8英尺)。院子南北兩面的帷幕長100肘尺(44.5米;146英尺)。(出27:9-11)
聖幕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時,利未人就用藍布、胭紅布和紫紅布鋪蓋約櫃、陳設餅的桌子、燈台、香壇、全燒祭壇和其他供職器具(律法清楚指明聖幕的每件東西用什麼顏色的布鋪蓋)。(民4:4-14)
其他用途 人們用布帶包裹新生兒。(路2:7)猶太人會把遺體用潔淨的細麻繃帶加上香料包裹起來(跟某些民族[例如埃及人]保存屍體不腐的做法不同),這是預備安葬的慣例。(約19:40;太27:59)耶穌復活以後,約翰和彼得發現繃帶擱在墓裡,而本來在耶穌頭上的布則另外捲起來放在一旁。(約20:5-7)拉撒路復活從墓裡出來的時候,臉上還裹著下葬時包頭用的布,這塊布看來是塊長條細麻織物。(約11:44)
布有時候還用來包錢。在耶穌的一個比喻裡,邪惡的奴隸用這種方式藏起一百銀元,而沒有拿去投資。(路19:20)當時人們通常把錢放在寬大的衣兜裡,並可能用布把錢包起來。
上帝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規定:「不可穿羊毛、細麻混合做成的衣服。」(申22:11;另見利19:19)關於這一點,《猶太百科全書》(耶路撒冷,1973,第14卷,1213欄)評論說:「祭司的衣服顯然不受這個shaʼatnez[沙阿特內茲,兩類不同的線混合織成的衣服,新世]禁令限制。出埃及記28:6,8,15和39:29規定,要用細麻和彩色的羊毛交錯紡織祭司袍服的不同部分。……這個向平民百姓頒布的禁令是要說明,混合織物惟獨用在神聖事務的領域。」
用做比喻 由於白色細麻光潔純淨,聖經用細麻來象徵正義。大祭司貼身穿的衣服,也就是襯褲、袍子和頭巾,還有其他祭司穿的襯褲、袍子和頭巾,都是用白色的上等細麻做的。(出28:39-42;另見伯29:14)綿羊羔的妻子身穿明亮潔淨的上等細麻衣,「這細麻衣象徵聖民的正義行為」。(啟19:8)天上的軍隊也穿著白色、潔淨的上等細麻衣跟隨耶穌基督。(啟19:14)大巴比倫跟地上的商旅通商而發了財,交易的貨物包括上等細麻布。她也裝出正義的樣子,「穿著……上等細麻衣」,卻同時做著娼妓的勾當。(啟18:3,12,16;見棉花;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