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比略
(Tiberius)
羅馬的第二任皇帝。提比略生於公元前42年,是提比略·克勞狄·尼祿跟利維婭·德魯西拉所生的兒子。提比略三歲的時候,屋大維(奧古斯都)為了跟提比略的母親結婚,強迫提比略的父親跟她離婚。提比略的父親去世後,提比略和兄弟就跟母親同住,而屋大維後來得到「奧古斯都」這個頭銜。提比略長大後娶了維普薩尼亞·阿格里皮娜,但這段婚姻很短暫,因為奧古斯都堅持要提比略跟妻子離婚,然後娶奧古斯都那寡居的女兒尤莉婭為妻。公元4年,奧古斯都把提比略收為養子。
奧古斯都原本想讓自己的兒子繼位,可惜這些子嗣都一一去世,最後只好立提比略做王位繼承人。奧古斯都於公元14年8月17日(格雷果里曆)去世。9月15日,提比略接受元老院的推舉,成為羅馬皇帝。施浸者約翰於「凱撒提比略在位第十五年」開始傳道。如果這十五年是從奧古斯都去世起計算,「凱撒提比略在位第十五年」就是指從公元28年8月到公元29年8月的一段時間。如果是從提比略正式登基起計算的話,則是指從公元28年9月到公元29年9月這段時間了。(路3:1-3)
提比略一直活到公元37年3月,因此耶穌執行傳道職務的整段時期,都是提比略做統治者。有一次,耶穌吩咐人拿一枚交人頭稅的錢幣給他,然後說:「凱撒之物要還給凱撒。」當時銀元上面鑄著的,很可能是提比略的肖像。(可12:14-17;太22:17-21;路20:22-25)提比略把冒犯君主罪(laesa majestas)的範圍擴大,除了煽動叛亂的行為之外,還包括說反叛凱撒的話。看來,猶太人就是根據這條法例向本丟·彼拉多施壓,迫使他將耶穌處死。(約19:12-16)後來,撒馬利亞人對彼拉多的施政表示不滿,向提比略投訴,提比略於是召彼拉多到羅馬受審,但彼拉多還未抵達羅馬,提比略就去世了,由卡利古拉繼位。
作為皇帝,提比略有功也有過。他沒有揮霍無度,反而開源節流,促進帝國的繁榮,又增加儲備,以應付不時之需。提比略自視為人而非神,因此婉拒了許多榮譽稱號。一般來說,他鼓勵人崇拜皇帝奧古斯都(屋大維)而非崇拜他自己。
不過,提比略的缺點遠比優點多。他疑心極重,對人又虛偽,執政期間曾下令殺了很多人,其中不少還是他以前的朋友。提比略也信賴占星術士。他一生的最後十年在卡普里的別墅中度過,那時他的生活極其腐化墮落,縱情於男色,只顧滿足變態的慾望。
提比略不但受自己的導師(加大拉人狄奧多西)和繼父(奧古斯都)等人鄙視,連治下的臣民也看不起他。他去世之後,羅馬元老院拒絕封他為神。由於這個以及別的理由,聖經學者認為提比略應驗了但以理的預言:「必有一個受藐視的人站起來繼位」,擔任「北方王」的角色。(但11: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