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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捐款

收集捐款

(Collection)

公元55年左右,保羅在以弗所寫信給哥林多的基督徒,說:「關於為聖民收集捐款的事,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各地的會眾,你們現在也要照樣做。」(林前16:1,2)「收集捐款」這個詞組的希臘語是lo·giʹa「洛吉阿」。至少在公元前3世紀,「洛吉阿」這個詞已被人使用,但聖經中只在上述兩節經文裡出現過。

馬太福音17:24提及「那些收取 兩銀元稅金的人」,「收取」一詞並非來自「洛吉阿」,而是譯自希臘語lam·baʹno「蘭巴諾」,含有「獲得」的意思。(對照Int希伯來書7:5則提及「收取 十分之一」,而「收取」一詞又譯自另一個詞a·po·de·ka·toʹo「阿波德卡托奧」,同樣跟「洛吉阿」完全無關。

保羅所用的字眼表明,收集到的很可能是金錢而非糧食或衣物。這是一次特別的「收集」,是哥林多人已經知道的。保羅的訓示只涉及收集捐款的方式,指出各人該「按自己的財力」在「家裡」私下收集,就像「加拉太各地的會眾」所做的一樣。(林前16:1,2

保羅「吩咐」弟兄們這樣做,並不表示他發號施令,強迫弟兄們慷慨解囊。由於事情牽涉到幾群會眾,保羅只是督導事情的進行,在這件工作上帶頭而已。(林前16:1)他和一些弟兄曾仔細安排整個計劃。除了關心各會眾的屬靈需要之外,保羅向來都留意貧窮基督徒的物質需要。當時收集捐款,看來是為了賑濟處於水深火熱中的猶地亞基督徒。(加2:10)在別的經文,保羅也提及這類收集捐款的事,例如「捐錢接濟耶路撒冷聖民中的窮人」(羅15:26),「賙濟聖民」(林後9:1),「承諾慷慨捐獻的物資」,「賙濟眾人的任務」(林後9:5,12),「施捨的物資」(徒24:17)。對弟兄的仁愛關注的確是公元1世紀基督教的一個顯著特徵。(約13:35;見奉獻,捐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