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虔,敬神,虔誠
(Godly Devotion)
這是指對上帝的崇敬、崇拜和事奉,並忠貞地擁護他的至高統治權。聖經所用的希臘語詞是eu·seʹbei·a「尤塞比阿」及相關的形容詞、副詞和動詞。在聖經裡,「尤塞比阿」這個名詞可以按字面譯做「懷著深深的敬意」,指對一個真正聖潔、正義的對象表示崇敬和愛戴。(參看彼後1:6,Int)「敬虔」的反義詞是「不敬虔」或「不崇敬」(希臘語a·seʹbei·a「阿塞比阿」)。
奈杰爾·特納在《基督教詞語》中說:「『尤塞比阿』一詞在古代銘文中有時指個人對宗教的虔誠態度……但在羅馬時代流行的希臘語中,較常見的意思是『忠貞』。……對基督徒來說,『尤塞比阿』所指的則是對上帝的最高敬奉。」(1981,111頁)聖經所用的「敬虔」一詞,指的是個人對耶和華上帝的忠貞愛戴。
相關的希臘語形容詞eu·se·besʹ「尤塞貝斯」,意思是「虔誠,敬虔」。這個詞出現在使徒行傳10:2,7和彼得後書2:9。據約翰·蒂特曼說,「尤塞貝斯」一詞「表達對神明的崇敬,而這種崇敬是以行動表現出來的,特別是在崇拜上帝方面來說……人以實際行動體現自己的虔誠,就是[『尤塞貝斯』]了」。(《新約同義詞評釋》,愛丁堡,1833,第1卷,253-254頁)
相關的希臘語動詞eu·se·beʹo「尤塞貝奧」出現在提摩太前書5:4,用來指兒孫對待寡居的母親或祖母的態度。愛德華·魯賓遜所編的《希臘語英語新約詞典》(1885,307頁)說,「尤塞貝奧」可以指對任何人的尊崇。由於這緣故,有些譯本把這節經文譯作:「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和合;另見新譯,呂譯,現譯)。家庭制度是上帝確立的(弗3:14,15),聖經將上帝的家比作人類的家庭。因此在基督徒家庭裡表現尊敬和虔誠的態度,其實就是尊崇上帝,服從他就家庭關係和彼此相待所作的規定。《新世界譯本》把這節經文譯作:「寡婦如果有兒孫,兒孫就應該先在家裡學習實踐敬神之道」,這個譯法跟上述了解是一致的。
敬虔的「神聖祕密」 在表現敬虔方面,耶穌基督是最佳的典範。使徒保羅在給提摩太的信中說:「敬虔的真義實在是重大的神聖祕密:『他以肉身顯現,成為靈體而稱義,在天使面前出現,在外邦受人傳揚,在世界各地受人信靠,被接到天上得榮耀。』」(提前3:16)亞當雖是個完美的人,在表現敬虔方面卻沒有樹立完美的榜樣。他的兒女生來就全都是不完美的,所以也無法這樣做。那麼誰才能樹立完美的典範呢?上帝的兒子降世為人,一生堅守忠義,就回答了這個問題,揭示這個神聖祕密的含意。耶穌的行為充分體現出敬虔之道,樹立了完美的榜樣,他才是提摩太應當效法的對象。(提前3:15)
耶穌基督在每種意義上都體現出完美的敬虔之道,證明血肉之軀也能堅守忠義。耶穌飽經考驗,卻始終「忠貞不渝,沒有奸詐,沒有污穢,與罪人分離」。(來7:26)他堅守忠義,無懈可擊,沒有人能在上帝面前指控他。他臨死前說:「我已經戰勝了世界。」又說:「統治全世界的王將要來到。他對我是無能為力的。」(約16:33;14:30)他全無不義,因此可以理直氣壯地對仇敵說:「你們誰能證明我有罪呢?」(約8:46)「敬虔的真義實在是重大的神聖祕密」,對人類意義深遠,因此 必須在普世宣揚。敬虔的真義,以及基督徒在會眾裡的行為準則,都是以耶穌基督的典範為基礎的。
操練不可少,知足受益多 基督徒要是想充分體現出敬虔之道,就得勤於操練。他們要甘願忍受反對和迫害。(提後3:12)基督徒操練自己,目的並不是要謀求財富,滿足私慾。其實,人敬虔而又知足,就是獲得大利的方法。這樣做在現今就能「叫人得著應許的生命」,意即得享屬靈的健康、滿足、快樂,活得有意義;在未來則能「得著應許的生命」而永遠活下去。(提前4:7,8;6:6-8;對照箴3:7,8;4:20-22)
敬虔的人雖然有可能遭遇迫害和艱辛,卻無需恐懼,因為「耶和華自然知道怎樣拯救敬虔的人脫離考驗」。(彼後2:9)使徒彼得促請基督徒,養成忍耐的特質以後,還要加上敬虔。(彼後1:5,6)他勸勉他們「要有聖潔的品行,有敬虔的行為」,好能渡過耶和華執行判決的大日子。(彼後3:7,10,11;彼前4:18)
敬虔的力量 人若自認是敬神的人,就必須承認敬虔有力量改變他的品格,他應該切切實實地按敬虔之道而行。(提前6:11;弗4:20-24)他也必須承認,上帝通過聖經教導他何謂敬虔之道,因此他行事為人應該遵循聖經的原則。(多1:1;彼後1:3)既然敬虔是指人對上帝的尊崇和愛戴,上帝的靈和話語會使人對耶和華有深入而透徹的認識,讓人能切實效法他,與他更相似。(弗5:1)這樣做的人會越發反映出耶和華上帝的種種美好特質。(林後3:18)
如果人自稱事奉上帝,卻自行其是,不遵循聖經的原則而行;又或者人所教導的並不「合乎敬虔之道」,「專好質疑問難」,就沒有體現出主耶穌的敬虔精神和對上帝的尊崇了。(提前6:3,4)使徒保羅提醒較年輕的同工提摩太,務要提防那些自認敬虔,其實卻不敬神的人。他勸提摩太要正確地運用真理的話語,避開褻瀆神聖的虛妄言談,以免偏離了敬虔之道。接著保羅指出,將要出現許多無惡不作、假冒為善的人,他們徒有敬虔的形式,卻沒有體現敬虔的力量。(提後2:15,16;3:1-5)門徒猶大也指出,這樣的人其實並不崇敬上帝,也不愛戴他;他們對上帝的分外恩典既不感激,也不尊重。他們利用敬虔的形式去謀求私利或滿足貪慾。他們的放蕩行為把他們的偽善暴露無遺。(猶4)
保羅所說的「這股隱祕的不法勢力」是指什麼?
聖經提及另一個祕密,跟耶和華的「神聖祕密」是背道而馳的,稱為「這股隱祕的不法勢力」。在使徒保羅的日子,對真基督徒來說,這股不法勢力是個祕密,因為那時「不法的人」還未完全呈現,形成一股清楚可辨的勢力。甚至在這個「人」顯露出來之後,對大部分人來說,「他」的身份仍然是祕而不宣的,因為「他」打著敬虔的幌子做出種種惡事。其實這裡所指的,就是偏離了真正敬虔之道的叛道勢力。保羅說,在他的日子,「這股隱祕的不法勢力」已經蠢蠢欲動了,因為一股不法的勢力開始在基督徒的會眾裡形成,最後會產生大規模的叛道。但當耶穌基督臨在時,這個「不法的人」最終會被消滅。這個離經叛道、受撒但操縱的「人」,會「使自己凌駕所有稱為『神』的和受人敬奉的[希臘語seʹba·sma『塞巴斯馬』]」。這個與上帝作對的「人」是撒但的工具,極其奸詐,蒙騙人跟其同流合污而招致滅亡。「不法的人」之所以得逞,全在於以敬虔的外表掩藏內心的邪惡而將人騙倒。(帖後2:3-12;對照太7:15,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