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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堂

會堂

(Synagogue)

在希臘語《七十子譯本》裡,ek·kle·siʹa(埃克萊西阿,意思是「聚集」或「會眾」)和sy·na·go·geʹ(西納戈格,意思是「聚集起來」)這兩個詞語是可以互換的。「會堂」(英語synagogue)一詞後來雖然主要指舉行聚會的地點或建築物,卻沒有完全喪失原來的意思。例如猶太人的「大會堂」(英語Great Synagogue)並不是一座大型建築物,而是一個由著名學者組成的機構,曾為巴勒斯坦的猶太人議定《希伯來語經卷》的正典。據稱這個機構是在以斯拉或尼希米的日子成立的,一直延續到公議會在公元前3世紀左右設立的時候。門徒雅各曾用「西納戈格」去指基督徒聚會或公眾集會。(雅2:2

啟示錄2:9;3:9的原文用「會堂」一詞去指一群受撒但操控的人。(見呂譯注釋)此外,聖經也曾提到「自由民會堂」。(徒6:9;見自由民,自由人

我們不知道會堂是在什麼時候設立的,但看來是在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的70年期間(當時沒有聖殿),或在他們獲釋回鄉後不久,經過以斯拉大力強調需要認識律法之後,他們看出有設立會堂的必要。

耶穌基督在地上傳道的日子,巴勒斯坦稍具規模的城鎮都有自己的會堂,比較大的城更有不止一座。例如耶路撒冷就有許多會堂。聖經甚至提到一個羅馬軍官為猶太人建造會堂。(路7:2,5,9)考古學家在泰勒胡姆(納胡姆村,很可能是古時的迦百農)發現了一座會堂的廢墟。這是到目前為止最完好的會堂廢墟之一。建築物原本有兩層。至於這座會堂建於什麼年代,學者們有不同的意見,從2世紀末到5世紀初不等。建築物蓋在一座更早(公元1世紀)的會堂故址之上。直到近年,更早的會堂才有一部分被發掘出來,會堂長24.2米(79.4英尺),寬18.5米(60.7英尺)。

古代會堂的一個特色,就是有收藏經卷的儲藏室。看來最初的習俗是,要麼把經卷放在會堂的主要建築物之外,要麼就放在另一個房間裡,目的是確保經卷的安全。後來經卷被放在一個可搬動的櫃裡,到崇拜的時候才擺出來。再後來,這個櫃被嵌進牆裡或安在牆上而成為會堂的一個建築特色。會堂主管和貴賓會坐在櫃旁,面向會眾。(太23:6)誦經的人要站在一個高台上。按照傳統,高台位於會堂的中央。講台周圍三面都有給聽眾坐的板凳,其中很可能還隔出了一個區域作為婦女席。看來猶太人很重視建築物的方向,總是設法使崇拜的人朝著耶路撒冷。(參看但6:10

崇拜的安排 會堂是施教而非獻祭的地方。人只可以在聖殿獻祭。會堂裡的活動看來包括讚美上帝、禱告、吟誦和朗讀經文,以及講解經文、提出勸勉或傳道。人們常用詩篇去讚美上帝。雖然禱告的內容或多或少採自聖經,但後來猶太人的禱告卻變得冗長造作,時常只為了炫耀自己而裝模作樣地禱告。(可12:40;路20:47

會堂舉行的崇拜有一個環節是誦念「舍瑪」,相當於猶太人的信仰宣言。「舍瑪」這個名稱來自他們經常誦念的第一節經文的第一個希伯來語詞:「以色列啊,你要聽[Shemaʽʹ舍瑪]!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耶和華。」(申6:4)崇拜最重要的部分是每逢星期一、星期四和安息日朗讀《托拉》(摩西五經)。許多會堂安排在一年內把全套律法朗讀一遍,另一些會堂則在三年內讀完。猶太人很注重朗讀《托拉》,因此門徒雅各向耶路撒冷的中央長老團指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每到安息日都在會堂裡朗讀出來,所以各城都有人傳講他的話。」(徒15:21)《密西拿》中的《經卷》4:1,2也提到在會堂裡朗讀先知書的片段(稱為《哈弗他拉》),並加以講解。耶穌進入家鄉拿撒勒的會堂時,有人把一卷書遞給他,書上記著要朗讀的《哈弗他拉》的經節。耶穌按照習俗,朗讀經文之後加以講解。(路4:17-21

朗讀律法和《哈弗他拉》,加以講解之後,就是傳道或提出勸勉的環節了。聖經記載,耶穌曾走遍加利利全境,在各會堂裡傳道教人。路加也說,「宣讀了律法和先知書後」,有人請保羅和巴拿巴對聽眾說幾句話,向他們傳道。(太4:23;徒13:15,16

保羅在會堂傳道 基督徒會眾在公元33年五旬節建立之後,使徒們(尤其是保羅)花了很多時間在會堂裡傳道。保羅進了城,通常先到會堂傳道,讓猶太人先有機會聽見上帝王國的好消息,然後才向外邦人傳道。有時保羅花不少時間,一連幾個安息日在會堂傳道。在以弗所,他用了三個月在會堂裡教導人,後來受到反對,就帶門徒離開不信的人,轉而在推拉諾學校的講堂裡講道,約有兩年之久。(徒13:14;17:1,2,10,17;18:4,19;19:8-10

保羅不是用猶太會堂舉行基督徒會眾的聚會。他也不是像今天的教會那樣在星期日做禮拜,因為他講道的日子是猶太人的安息日(星期六)。他只是趁著猶太人每逢安息日聚集在一起,利用這個機會向他們傳道而已。

基督徒從事類似的活動 對第一批猶太裔的基督徒來說,舉行秩序井然而富有教育意義的聚會去研究聖經並不是難事,因為他們都很熟悉在會堂裡舉行聚會的基本程序。兩者有很多相似地方。無論是猶太會堂還是基督徒會眾,都沒有跟普通信徒分開的祭司或教士階級,不是只有這樣的人才可以發言。在會堂裡,任何虔誠的猶太男子都可以朗讀和講解經文。在基督徒會眾裡,人人都要公開宣明信仰,激發愛心,促進善行,但必須守秩序。(來10:23-25)在猶太會堂裡,女人不會施行教導或管轄男人,基督徒聚會的情形也一樣。哥林多前書14章就基督徒會眾的聚會提出了指示,我們可以看出,基督徒的聚會跟會堂裡的崇拜安排十分相似。(林前14:31-35;提前2:11,12

會堂有主管和監督,早期基督徒也一樣。(可5:22;路13:14;徒20:28;羅12:8)會堂有侍役或助手,基督徒會眾也有類似的安排。會堂裡有一個稱為「奉差者」或「使者」的人。雖然在史料裡看不出早期基督徒會眾中有人擔任類似的角色,但在耶穌基督給小亞細亞七群會眾的信裡也有「使者」這種稱呼。(路4:20;提前3:8-10;啟2:1,8,12,18;3:1,7,14

在別的方面,會堂跟基督徒會眾也很相似。比如說,各地的會堂承認耶路撒冷公議會的權柄;同樣,使徒行傳第15章清楚顯示,各地的基督徒會眾也承認耶路撒冷中央長老團的權柄。另外,兩者都沒有勸捐的安排,但信眾可以自願捐助會眾和會眾的僕人,也可以合力賙濟窮人。(林後9:1-5

會堂和基督徒會眾都有審判的職能。會堂負責聆訊和處理牽涉到猶太人的小案件;使徒保羅則指出,基督徒應當讓會眾的成熟分子仲裁信徒之間的糾紛,而非鬧上世俗的法庭。(林前6:1-3)會堂有權施行鞭打的刑罰,基督徒會眾也可以施行懲罰,但只限於口頭責備。對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來說,最大懲罰是被開除,逐出基督徒的會眾。這跟猶太會堂的情形是一樣的。(林前5:1-8,11-13;見會眾驅逐

耶穌預告他的門徒會在猶太會堂裡被人鞭打(太10:17;23:34;可13:9),還會被人開除,逐出會堂。(約16:2)有些猶太官長相信耶穌,卻因為害怕被人逐出猶太會眾,就不敢公開承認相信他。(約12:42)有一次,耶穌治好了一個先天失明的男子,由於這個男子為耶穌辯護,他被猶太人趕出了會堂。(約9: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