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近上帝,靠近上帝
(Approach to God)
在古代的東方宮廷,人想覲見君主,必須先獲得君主允准,並遵照明確的條例行事才行。請求覲見的人通常要托一位中間人說項,為他們引見,同時擔保他們提供的文件真實可靠。在波斯,人若沒有蒙召就擅自進入內院覲見亞哈隨魯王,就會被處死。以斯帖王后冒生命危險進見王,幸蒙王恩准。(斯4:11,16;5:1-3)法老讓約瑟在國中位居第二,治理埃及全地,因此猶大對約瑟說:「在你面前就等於在法老面前一樣。」約瑟的兄弟們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足以表明人必須留意避免招惹王怒。(創41:40-41;42:6;43:15-26;44:14,18)由此可見,地上的統治者雖是凡人,但想覲見他們是相當困難的,所以能蒙覲見被視為寶貴的殊榮。
上帝臨在的神聖 保羅在雅典向人指出,上帝「離我們各人都不遠」。(徒17:27)上帝的話語聖經自始至終表明,上帝樂意與人親近。即使這樣,親近上帝的人仍須符合某些條件,並蒙上帝允准或嘉許才行。但以理在異象中看見「萬古常在者」那莊嚴的天庭,見到「人子」「進見萬古常在者」,「被帶到萬古常在者跟前」,可見宇宙至高主宰的臨在是多麼莊嚴可敬,令人生畏。(但7:9,10,13,14;對照耶30:21)約伯記1:6和2:1的記載顯示,上帝的天使兒子們應邀在指定的時候來到他面前,當時撒但也在他們當中。按理說來,撒但必定是獲得上帝允准才能進入天庭的。
人既是按造物主的形像、照他的樣式造的,就或多或少具有上帝的各種特質。人也奉派照料地球和其上受造的眾生,就自然需要跟天父上帝溝通。(創1:26,27)創世記1:28-30;2:16,17的經文,將人與上帝之間的溝通記錄下來。
亞當和夏娃受造時是完美的,既不引咎自責,也不自覺有罪。他們原本能夠親自跟上帝交談,就像兒女跟父親說話一樣,根本不認為在他們與造物主之間需要有個傳話人。(創1:31;2:25)他們反叛犯罪之後,被定了死罪,就喪失了跟造物主的這種親密關係。(創3:16-24)他們犯罪後有沒有試圖與上帝溝通,聖經沒有說。
憑著信心、善工和祭物 聖經記述,該隱和亞伯親近上帝,獻上祭物。這顯示人要親近上帝,就得有信心和善工才行。上帝告訴該隱,只要他「行善」,就能蒙上帝悅納。(創4:5-9;約一3:12;來11:4)後來在以挪士的日子,「人開始呼喊耶和華的名」,但看來並非出於真心誠意(創4:26),因為在亞伯之後,聖經提及的第一個有信心的人是以諾而不是以挪士。聖經說以諾「與上帝同行」,可見他親近上帝,是蒙上帝嘉許的。(創5:24;來11:5)可是,從猶大書14,15所記載的以諾的預言看來,在他的日子,一般人對上帝都毫不尊重。(見以挪士)
挪亞在同時代的人當中行事正直、「純全無疵」,因此能夠親近上帝,性命得蒙保全。(創6:9-19)洪水之後,挪亞像亞伯一樣獻上祭牲,親近上帝。上帝賜福給他,進一步指出人要遵守什麼規定才能得到上帝的嘉許。上帝也跟地上的各樣活物立了約,保證以後不再降下普世的洪水去毀滅地上的眾生。(創8:20,21;9:1-11)聖經提及「閃的上帝耶和華」,顯示挪亞的這個兒子看來比另兩個兒子更蒙上帝悅納。(創9:26,27)
麥基洗德的祭司職分 雖然挪亞為自己的家人在壇上獻祭,聖經卻沒有提及有任何人以「祭司」的身份幫助人親近上帝。直到麥基洗德出現,情形才有所改變。聖經說麥基洗德是至高上帝的創14:18-20)正如希伯來書7:1-3,15-17,25指出,麥基洗德這人物預表基督耶穌。
祭司,亞伯拉罕「從他的一切中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從而承認麥基洗德的祭司身份。(其他族長親近上帝 亞伯拉罕跟上帝關係密切,甚至有殊榮稱為「上帝的朋友」。(賽41:8;代下20:7;雅2:23)聖經強調,亞伯拉罕表現出信心和服從,又在壇上獻祭,懷著尊敬的態度靠近上帝,這使他有榮幸與上帝為友。(創18:18,19;26:3-6;來11:8-10,17-19)他跟上帝締結了立約的關係。(創12:1-3,7;15:1,5-21;17:1-8)割禮是「立約的憑證」;有一段時期,人必須受割禮才能蒙上帝悅納。(創17:9-14;羅4:11)亞伯拉罕的地位使他有資格為別人代求(創20:7),可是,每逢他來到耶和華或耶和華的代表面前,卻總是表現深深的尊敬。(創17:3;18:23-33)亞伯拉罕的遠親約伯曾以祭司的身份為家人獻上全燒祭(伯1:5),並為他的三個「朋友」代求,「耶和華就接納了約伯的懇求」。(伯42:7-9)
以撒和雅各承受了上帝對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他們懷著信心求告「耶和華的名」,建造祭壇,獻上祭物,得以親近上帝。(來11:9,20,21;創26:25;31:54;33:20)
上帝的天使叫摩西不要走近燃燒中的荊棘叢,並吩咐他把鞋子脫下來,因為他站的地方是「聖地」。(出3:5)摩西是上帝在以色列所任命的代表。由於這緣故,他一生享有獨特的殊榮,能夠到耶和華面前,上帝「面對面親口對他說話」。(民12:6-13;出24:1,2,12-18;34:30-35)像麥基洗德一樣,摩西這人物也預表基督耶穌。(申18:15;徒3:20-23)
要以正確的方式親近上帝 耶和華賜下律法之前,吩咐全以色列都必須自潔成聖,洗淨外衣,第三天準備妥當。摩西要在西奈山的四周劃定界限;不論是人是獸,都不可到山上去,違者會被處死。(出19:10-15)之後,摩西「帶民眾出營去迎接上帝」。人民站在山腳下,摩西在雷轟閃電、濃煙烈焰和號角聲中獨自上山,接獲律法之約的條文。(出19:16-20)上帝吩咐摩西,不可讓祭司和民眾「越過界限上到耶和華這裡來,免得他突然臨到他們」。(出19:21-25)這裡所說的「祭司」,也許是指以色列每個家族的首領。他們像約伯一樣,為自己的家族「經常親近耶和華」。
律法之約的時期 律法之約確立了一項安排,讓人個別地和集體地在聖幕及後來的聖殿裡,通過上帝委任的祭司團和律法規定的祭物親近上帝。利未人亞倫的兒子以祭司的身份供職,為人民獻上祭物。其他的人,甚至不屬於亞倫世系的利未人,若走近祭壇或觸摸神聖的器皿,擅自執行祭司的職務,都會被處死。(利2:8;民3:10;16:40;17:12,13;18:2-4,7)祭司必須符合嚴格的規定,在身體和禮儀上都保持潔淨;走近祭壇或「聖所」時,得穿著上帝認可的袍子。(出28:40-43;30:18-21;40:32;利22:2,3)人蔑視或違反上帝的訓示,擅自到至高的上帝面前來,會被處死,就如亞倫兩個兒子的遭遇一樣。(利10:1-3,8-11;16:1)在全以色列中,只有亞倫和繼任的大祭司才能進入至聖所,來到代表耶和華臨在的約櫃面前。但即使是大祭司,也只能每年一次在贖罪日那天才可進去。(利16:2,17)亞倫持有這個崇高的職位,預示基督耶穌被立為上帝的大祭司。(來8:1-6;9:6,7,24)
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舉行呈獻禮時,所羅門王代表全國來到耶和華面前。他禱告求耶和華「睜開眼睛,晝夜看顧」這座歸於他名下的聖殿,垂聽王、民眾和歸附以色列的外族人,以及所有「向這座聖殿 禱告」的人所作的祈求。這樣所有人,從王到國內最卑微的小人物,都可以來到耶和華面前。(代下6:19-42)
在以色列,君王、祭司和先知會為國家大事求問上帝。在若干場合,大祭司會使用「烏陵」和「土明」聖籤去尋求上帝的指引。(撒上8:21,22;14:36-41;王上18:36-45;耶42:1-3)耶和華的律法規定,怎樣做才是親近他的正當方式;違反這些規定會招致懲罰,就如烏西雅的遭遇一樣(代下26:16-20),或使人與上帝隔絕,像掃羅的情況那樣(撒上28:6;代上10:13)。耶和華絕不容許人輕慢小看他的臨在和與他臨在有關的事物,從亞比拿達 的兒子烏撒的遭遇可以清楚看出這點。為防約櫃翻倒,烏撒擅自伸手抓住上帝的約櫃;結果「耶和華向烏撒發怒」。「上帝因烏撒行為不敬而擊殺他」。(撒下6:3-7)
儀式和祭物尚不足夠 有些人聲稱,對耶和華的崇拜起初注重儀式和祭物,後來則發展成為道德的規條。但證據顯示,這並非實情。儀式和祭物只提供一個助人親近上帝的法律基礎,但這些事本身並不足以使人蒙上帝悅納。(來9:9,10)歸根究底,惟獨耶和華才有權決定他願意接納誰。詩篇65:4說:「人蒙你揀選,可以親近你,住在你院子裡,就實在有福。」聖經不斷強調,人想要親近上帝,就得具備信心、正義、公正、不犯流血罪、真誠信實、服從上帝的旨意等條件。因此,有幸能登耶和華聖山的,不是僅帶備禮物獻給至高統治者的人,而是「手潔心清」的人。(詩15:1-4;24:3-6;50:7-23;119:169-171;箴3:32;21:3;何6:6;彌6:6-8)人若缺乏信心、正義、公正、信實、服從等特質,即使獻祭、禁食和禱告,在上帝看來也是可憎的、沒有益處的。(賽1:11-17;58:1-9;29:13;箴15:8)人做了錯事,必須先有「破碎的心靈」和「傷痛的心」,才能親近上帝求他寬恕。(詩51:16,17)即使是祭司,若輕看上帝的名,獻上不蒙悅納的祭物,就不能期望受他嘉許。(瑪1:6-9)
聖經也將親近上帝的人比作上法庭,到法官面前聽候裁決。(出22:8;民5:16;伯31:35-37;賽50:8)以賽亞書41:1,21,22說,耶和華吩咐列國到他面前來,呈上案件,提出論據,好讓他判斷是非。
新約的時期 律法之約的安排,連同規定要獻的祭牲,形成了一個預示未來的法律基礎,指向一個助人親近上帝的更佳安排。(來9:8-10;10:1)這個安排就是新約。通過新約的安排,「所有人,無論大小,都必認識[耶和華]」。(耶31:31-34;來7:19;8:10-13)基督耶穌是新約惟一的居間人,因此就是「道路」。他說:「要不是通過我,誰也不能到父親那裡去。」(約14:6,13,14)有一個時期,彷彿有一道牆將跟上帝立了約的猶太人和約外沒有受割禮的外邦各族隔開。但藉著基督的死,上帝已把這道牆除去,好使「雙方藉著他,憑著同一股聖靈,得以親近天父」。(弗2:11-19;徒10:35)人想要通過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好,蒙他悅納,就必須堅信「他必獎賞懇切尋求他的人」,也堅信贖價的效力。(來11:6;彼前3:18)奉基督耶穌為大祭司和代求者而親近上帝的人,深知「他長遠活著,能為他們代求」。(來7:25)因此,只要他們信靠基督,就能懷著信念「靠近施恩的寶座,坦然傾訴」。(來4:14-16;弗3:12)他們靠近上帝,並不用擔心被他定罪。(羅8:33,34)但即使這樣,「審判眾生的上帝」卻是配受敬畏的,所以他們應該懷著敬畏之心,戰戰兢兢地到他面前來。(來12:18-24,28,29)
基督徒親近上帝,獻上屬靈的祭牲和禮物。(彼前2:4,5;來13:15;羅12:1)物質的廟宇,以及用金、銀、石頭雕塑出來的偶像,絕不能助人親近上帝。(徒7:47-50;17:24-29;另見弗2:20-22)人跟世俗友好,就是跟上帝敵對。上帝與高傲的人為敵,但手潔心清的謙卑人卻能「親近上帝」,上帝也會親近他們。(雅4:4-8)
有希望到天上生活的受膏基督徒「憑著耶穌的血,大可放膽踏上通往至聖所的路」。他們深知「有一位偉大的祭司來管理上帝的家」,因此他們能夠「信心堅定,真心真意親近上帝」。(來10:19-22)
人必須全心信賴上帝,才能到他面前來。詩篇執筆者很適當地總結這一點,說:「看哪!遠離你的都要滅亡;凡對你不忠的,你都必使他們沉寂下來。至於我,我親近上帝對我有益;我向至高的主宰耶和華尋求庇護,好宣揚他的一切作為。」(詩73:27,28;見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