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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

路程

(Journey)

在聖經裡,「路程」通常用來指從起點到終點所走的路線的總長度。(創31:23;出3:18;民10:33;33:8)一天能走多遠的路程,取決於用什麼交通工具、道路狀況是否良好,以及地形是否難走。平均來說,人在陸地一天可走的路程也許是32公里(20英里)以上。但是一個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就少得多了。(太24:20使徒行傳1:12顯示,耶路撒冷和橄欖山的距離是「一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約瑟夫斯曾把兩地的距離定為5斯塔迪安(925米;3034英尺),另一次則定為6斯塔迪安(1110米;3640英尺),這個差別可能是因為他用了兩個地方來計算路程的起點。拉比的著作則根據約書亞記3:4認為,「一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2000肘尺(890米;2920英尺)(參看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