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於同性戀的看法是什麼?
同性婚姻在許多國家備受爭議。2015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全國適用。這個話題瞬間成為了網上熱門的搜尋關鍵詞,許多人也很想知道聖經對於同性婚姻有什麼看法。
聖經沒有直接說明同性婚姻 是否合法。然而,一個更值得探討的問題是:聖經對於同性戀的看法到底是什麼?
許多人以為自己知道聖經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但其實他們的說法有很大的出入。有些人說,聖經敵視同性戀者;其他人則覺得,既然聖經說「要愛人如己」,那麼一個人不管有怎樣的性行為,都該受到接納。(羅馬書13:9)
聖經怎麼說?
你覺得以下哪種說法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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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譴責同性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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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寬容同性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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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提倡仇視和歧視同性戀者的主張。
聖經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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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聖經說:「同性戀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國。」(哥林多前書6:9,10)這個原則對男女都適用。(羅馬書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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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聖經說,性行為只限於有婚姻關係的夫妻。(創世記1:27,28;箴言5:18,19)
耶和華見證人的立場是什麼?
聖經要人歧視同性戀者嗎?
有些人覺得,聖經排斥同性戀者。他們認為,遵守聖經標準的人無法包容與自己觀念不同的人。他們說:「聖經是古代的書,當時的人思想封閉。現在不一樣了,我們要接納各種國籍、種族和性取向的人。」對他們來說,排斥同性戀就等於排斥不同膚色的人。可是,這樣的說法並不合理。為什麼呢?
不認同同性戀行為 和排斥同性戀者 是不一樣的。聖經要求基督徒尊重各種各樣的人。(彼得前書2:17) [4]但這並不表示不論別人做什麼,基督徒都該接受。
舉個例,假如你覺得抽煙有害健康而決定不抽,你的同事卻喜歡抽煙,這時候,別人因為你們的立場不同,就說你對人有偏見,這樣合理嗎?同事抽煙,你不抽,就表示你歧視他嗎?反過來說,如果同事強迫你要跟他一樣喜歡抽煙,是不是顯得他 過於主觀,無法包容與自己觀點不同的人呢?
耶和華見證人選擇按聖經的標準生活,所以不認同聖經所禁止的行為。不過,他們不會嘲笑或惡待和他們生活方式不同的人。
聖經的標準會不會太嚴苛?
有些人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聖經卻譴責同性戀行為,禁止人按同性戀的慾望行事。那麼,聖經的標準會不會過於嚴苛?
同性戀的傾向是不是與生俱來的,聖經沒有多談。可是,聖經提到有些人的性格根深蒂固、不易改變。雖然如此,聖經仍說,人如果想得到上帝的認可,就要避開所有錯誤的行為,包括同性戀。(哥林多後書10:4,5)
有些人說上帝很殘忍,他們覺得人應該要 順著自己的性取向生活,不該壓抑性慾,而且他們認為性慾是無法 控制的。然而聖經強調,人與動物不同,能夠 克制自己,選擇不被慾望操控。(歌羅西書3:5) [5]
舉例來說,專家認為某些性格特徵是與生俱來的,像是脾氣暴躁。聖經沒有直接提到暴躁的性格是不是天生的,卻說有些人「容易發怒」、「輕易震怒」。(箴言22:24;29:22)不過,聖經 提醒人要「壓抑怒氣,離棄烈怒」。(詩篇37:8;以弗所書4:31)
大多數人不認為這項提醒有什麼不對,也不認為要容易生氣的人壓抑怒氣是苛刻的要求。事實上,許多專家儘管相信易怒的性格與遺傳有關,還是努力幫助這樣的人學會控制脾氣。
耶和華見證人不認同任何 違反聖經標準的行為,不僅是同性戀,還包括未婚男女之間的性行為。關於這些行為,聖經清楚指出:「每個人都當知道怎樣控制自己的身體,應該保持聖潔尊榮,而不該貪戀肉慾的事。」(帖撒羅尼迦前書4:4,5)
「有些人從前也做這樣的事」
在1世紀,許多不同背景的人想成為基督徒,他們調整自己的言行,努力符合聖經的標準。聖經提到淫亂、拜偶像、通姦、或是同性戀的行為時,也說基督徒當中「有些人從前 也做這樣的事」。(哥林多前書6:9-11)
這裡提到「有些人從前 也做這樣的事」,是不是說只要他們棄絕同性戀行為,就不會再有同性戀的慾望 呢?不是的,因為聖經提出這樣的勸告:「你們要不斷順著聖靈行事,這樣就決不會放縱肉體的慾望了。」(加拉太書5:16)
請留意,聖經並不是說基督徒不會有錯誤的慾望,而是說他們決心不順著這種慾望行事。基督徒盡力排除錯誤的念頭,學會控制自己的慾望,就不致做出違反聖經標準的事。(雅各書1:14,15) [6]
從聖經的角度來看,人具有某種傾向 和順著傾向行事 是不同的。(羅馬書7:16-25)一個人即使喜歡同性,也能控制同性戀的慾望,就像他會努力抗拒其他不當的念頭,包括發怒、貪婪、通姦。(哥林多前書9:27;彼得後書2:14,15)
耶和華見證人按照聖經的標準生活,但他們不會勉強人接受聖經的觀點。有些人的生活方式與聖經的標準不一致,即使法律保障這些人的權益,耶和華見證人也不會干預或要求修法。耶和華見證人提倡的是正面的信息,而且很渴望把這個信息告訴所有願意聆聽的人。(使徒行傳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