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上帝應許賜人永生?
讀者問
為什麼上帝應許賜人永生?
▪ 聖經指出,上帝應許讓我們有機會得到永生。(約翰福音6:40)為什麼上帝會作出這個應許呢?是因為公正的緣故嗎?
處事公正意味到以公平和正義的標準待人。按照公正的標準,我們真的配得到永生嗎?不,因為聖經說:「地上沒有只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傳道書7:20)罪為人帶來了懲罰。上帝警告我們的始祖亞當,他要是犯罪,犯罪當天他就一定會死。(創世記2:17)後來,使徒保羅在上帝啟示下寫道:「罪的工價就是死」。(羅馬書6:23)按照公正的標準,亞當的所有後代都該受到死亡的懲罰。既然如此,為什麼上帝還讓人有希望得到無窮的生命呢?
聖經說:「所有人都犯了罪,不能完全反映上帝的榮耀。人憑基督耶穌的贖價獲得釋放,靠上帝的分外恩典稱義,是白白得來的恩賜。」(羅馬書3:23,24)永生是人「白白得來的恩賜」。這個恩賜是一項分外恩典,也是上帝那深廣的愛的明證。
雖然我們人人都該受到死亡的懲罰,上帝卻樂意把永生賜給那些愛他的人。他這樣做公正嗎?聖經說:「我們該說什麼呢?上帝有什麼不公正嗎?當然沒有!上帝對摩西說:『我要對誰慈悲,就對誰慈悲;要憐恤誰,就憐恤誰。』……你到底是誰,竟敢向上帝回嘴呢?」(羅馬書9:14-20)
在某些地區,政府高官或法官有權赦免一些被判重刑的罪犯。要是罪犯願意服從判決,並在態度和行為方面有好轉,總統或法官也許會減輕甚至完全免除對他們的刑罰。這個法外開恩的做法,也可以說是一種分外恩典。
同樣,耶和華也有權向某些罪人開恩,讓他們不用受到該受的懲罰。由於深愛人類,上帝很樂意賜永生給那些愛他並遵從他標準行事的人。聖經說:「上帝是不偏心的,無論哪個國族的人,只要敬畏他,行正義,都蒙他悅納。」(使徒行傳10:34,35)
耶和華本著愛心為我們所做的最偉大的事,莫過於差自己的兒子來為我們受苦和捨命。耶穌談到他的天父,說:「上帝深愛世人,甚至賜下自己的獨生子,好叫凡信從他的人都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由此可見,只要我們愛耶和華並遵行他的旨意,那麼無論我們的背景怎樣,都會同樣蒙他悅納。總的來說,上帝賜給我們永生,基本上是一項分外恩典,也是他那無與倫比的愛的明證。
[第29頁的精選語句]
永生基本上是一項分外恩典,也是上帝那無與倫比的愛的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