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
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
一個賭徒兼劫匪為什麼能夠擺脫賭癮,並痛改前非呢?請看看他怎麼說。
「我很愛看賽馬」——理查德·斯圖爾特
出生年份:1965年
國籍:牙買加
認識真理前:賭徒和罪犯
我的背景:我在牙買加首都金斯敦的一個貧窮而人煙稠密的地區長大。那裡的失業率相當高,罪行也很猖獗。當地幫派橫行,居民都活在惶恐之中,我幾乎每天都聽到槍聲。
媽媽辛勤工作,竭盡所能地照顧我和弟妹。她盡力使我們得到良好的教育。我很愛看賽馬,卻對讀書興趣不大。我有時會逃學去賽馬場,甚至在那裡騎馬。
不久,我就沉迷於賭馬。我過起不道德的生活,跟許多女子發生關係。我還吸食大麻,並且靠搶劫來維持自己的惡習。我有很多槍,也搶劫過無數次,幸好我從來沒有殺過人。
後來,我終於被警察逮捕,進了監獄。我獲釋之後繼續過以往的生活,甚至變得比以前更壞。我的樣子看起來很老實,但性格卻很固執,又暴躁又殘忍。除了自己,我誰也不關心。
聖經怎樣改變了我:在我人生當中的這段黑暗日子,媽媽開始學習聖經,並且成為耶和華見證人。我看見媽媽的品格變好了,就感到很奇怪。我決定要找出媽媽改變的原因,於是開始跟耶和華見證人討論聖經。
我留意到,耶和華見證人所教的道理跟其他宗教不一樣,而且他們所說的全都以聖經為依據。就我所知,他們是惟一一個像早期的基督徒那樣,會挨家逐戶傳道的宗教團體。(馬太福音28:19;使徒行傳20:20)當我看到耶和華見證人怎樣互相表現真愛時,就深信自己已經找到正確的宗教。(約翰福音13:35)
學習聖經之後,我看出自己需要在生活上作出重大的改變。聖經指出,耶和華上帝恨惡淫亂,如果我想蒙他悅納,就須要戒除那些沾污身體的惡習。(哥林多後書7:1;希伯來書13:4)聖經又說,耶和華是有感情的,我所做的事能使他傷心也能使 他高興,這一點觸動了我的內心。(箴言27:11)於是,我決心戒掉大麻,扔掉手槍,並努力改善自己的品格。我覺得,最困難的是戒賭和擺脫不道德的生活。
起初,我不想朋友知道我跟耶和華見證人學習聖經。可是,讀了馬太福音10:33之後,我的看法改變了,經文記載耶穌說:「誰在人面前不認我,我在我的天父面前也要不認他。」我受到這節經文激勵,就把我跟耶和華見證人討論聖經的這件事告訴同事。他們都十分驚訝,很難相信像我這樣的人會想做基督徒。我告訴他們,我不想再過以前的那種生活了。
我的福分:媽媽看見我開始按照聖經的原則生活,高興極了。現在,她不用再擔心我會做壞事。我和媽媽都很愛耶和華,所以我們常常談論跟耶和華有關的事。每當我回想自己以往的情況,以及上帝怎樣幫助我作出種種改變,都會覺得難以置信。我不再喜歡以往那種不道德和崇尚物質的生活了。
我要是沒有接受聖經的信息,今天可能已經死去或者在坐牢。現在我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妻子很支持我,女兒也很聽話,能夠跟她們一起事奉耶和華上帝,我感到十分快樂。我很感謝耶和華,讓我屬於一個充滿愛心的基督徒弟兄團體。我也很感謝上帝讓我得到別人的悉心教導,能夠認識聖經的真理。現在,我很珍視幫助別人學習聖經的機會。而令我最感激的,是耶和華上帝以他的忠貞之愛吸引我。
[第11頁的精選語句]
「耶和華是有感情的,我所做的事能使他傷心也能使他高興」
[第11頁的圖片]
我看見媽媽的品格變好了
[第11頁的圖片]
跟妻子和女兒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