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
「我看出,自己的行為確實很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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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份: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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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的國家:芬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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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真理前:重金屬搖滾樂歌手
我的背景:
我在海港城市圖爾庫一個比較貧窮的地區長大。我的父親贏過拳擊冠軍,我和弟弟也很喜歡拳擊。在學校時,常常有人找我打架,我總是「來者不拒」。十幾歲的時候,我加入了一個很多人知道的幫派,並參與一些更暴戾的打鬥。此外,我也愛上了重金屬音樂,夢想有一天能成為搖滾樂明星。
我買了幾個鼓,組了一個樂隊。不久,我成了樂隊的主唱。在台上演出時,我常常表現得很瘋狂。由於我們樂隊成員的外表打扮很粗野、叛逆,因此有越來越多人注意我們。我們開始在一些大型場合中表演,也灌錄了幾張唱片,最後一張更獲得不少好評。20世紀80年代末,我們到美國做宣傳,好讓更多人認識我們。我們在紐約和洛杉磯做了幾場表演,回芬蘭前也跟一些唱片界的人打過交道,希望將來可以有合作的機會。
雖然我喜歡玩音樂,但內心還是感到有點空虛。我發現唱片界原來很現實,競爭也十分激烈,所以對這一行感到失望。我也開始厭倦自己放蕩不羈的生活方式。我覺得自己很壞,害怕自己死後會去烈火熊熊的地獄裡受苦。我看了各種各樣的宗教書籍,希望找到一些人生問題的答案。另外,我也懇切地向上帝求助,儘管我覺得自己永遠不會得到上帝的悅納。
聖經怎樣改變了我:
為了維持生計,我也在郵局裡工作。有一天,我發現一個同事原來是耶和華見證人。我向他提出一連串的問題,他一一引用聖經來回答,而且答案合情合理。這引起了我的興趣,於是我開始跟他學習聖經。但幾個星期後,有人希望跟我的樂隊簽唱片合約,
條件很優厚,我們還可以在美國發行一張專輯。我覺得這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我告訴聖經老師,我真的很希望能多灌錄一張專輯,並保證這之後就會認認真真地按照聖經原則來生活。他聽了以後沒有表達什麼意見,只是請我讀讀馬太福音6:24。在這節經文裡,耶穌說:「一個人不能做兩個主人的奴隸。」這句話對我有如當頭棒喝。過了幾天,我告訴聖經老師我要聽從耶穌的教導,所以我離開了樂隊。這讓他大吃一驚。
聖經就像一面鏡子,讓我清楚看到自己有什麼問題。(雅各書1:22-25)我看出,自己的行為確實很惡劣。我既傲慢又充滿野心,常常說髒話、打架、抽煙、酗酒。我意識到,自己的生活方式跟聖經的標準相差那麼遠,就對自己很失望。可是,我願意作出所需的改變。(以弗所書4:22-24)
「天父真的十分慈悲,他很願意幫助那些為自己的罪過痛悔的人,醫治他們內心的創傷」
我為自己過去的錯誤行為感到非常內疚和自責,尤其是剛開始知道聖經標準的時候。在這方面,聖經老師給我很大的幫助。例如,他讓我看以賽亞書1:18,經文說:「你們的罪雖然深如朱紅,也能潔白如雪」。除了這節經文,還有其他經文讓我看出天父真的十分慈悲,他很願意幫助那些為自己的罪過痛悔的人,醫治他們內心的創傷。
我越認識耶和華,就越愛他,很想獻出一生來事奉他。(詩篇40:8)1992年,我在耶和華見證人於俄羅斯聖彼得堡舉行的國際大會裡受浸。
我的福分:
在事奉耶和華的人當中,我找到許多良朋益友。有時候,我們會聚在一起,彈奏高尚優美的樂曲,享受上帝所賜的音樂。(雅各書1:17)上帝還賜了一份特別珍貴的禮物給我,就是我的愛妻克里斯蒂娜。她是跟我同甘共苦的伴侶,也是常常聽我傾訴內心感受的人。
我要是沒有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也許早已經死了。過去,我的生活充滿煩惱,不是要應付這個難題,就是得解決那個困難。現在,我的生活快樂多了。我真的很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