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吉爾吉斯斯坦耶和華見證人有關的重要事件
2015年6月29日:政府修訂替代役法,使得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所服的替代役,不再受軍事機構監管。
2014年9月4日:吉爾吉斯斯坦最高法院的憲法法庭宣布,2008年實施的宗教法有部分內容違憲。
2014年1-4月:根據憲法法院的判決,最高法院推翻原定裁決,宣判依良心拒服兵役的耶和華見證人無罪。
2013年11月19日:最高法院的憲法法院裁定吉爾吉斯斯坦的替代役法案違反憲法。
2008年12月31日:吉爾吉斯斯坦政府實施新的宗教法。
1998年4月30日:耶和華見證人在當地合法註冊。
1991年8月31日:吉爾吉斯斯坦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1956年:根據記錄,耶和華見證人開始在吉爾吉斯斯坦展開傳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