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罗马历史学个教训
从罗马历史学个教训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5:32写道:“如果我的处境与世人无异,那么,我当日在以弗所跟野兽搏斗……。”有些人读过这段记载,认为保罗曾被投入罗马竞技场,跟野兽搏斗。不论这个说法是否属实,在那个时候,竞技场上的血腥格斗确实盛行一时。关于竞技场,历史告诉我们什么呢?
身为基督徒,我们力求以耶和华的思想模铸自己的良心。这样做有助我们作出明智的决定。在选择娱乐时,我们应该想想耶和华对暴力的看法:“不要妒羡残暴的人,也不要选择他的任何道路。”(箴言3:31)正当罗马人为格斗比赛而兴奋若狂之际,早期的基督徒已经受到圣经的金玉良言所指引。现在让 我们看看格斗比赛是怎么回事,想想今天的基督徒可以从中学到什么教训。
在罗马竞技场上,两个全副武装的格斗士彼此对峙,准备决一死战。格斗士首次挥剑击中对手的盾牌时,疯狂的群众就向他们所拥戴的格斗士呐喊助威。这是一场拼死的竞技。不久,一方受伤倒地,不能继续比赛,于是放下武器,跪地恳求开恩。这时,人声喧嚷,震耳欲聋。有些观众要求饶他一命,有些则希望置他死地。观众都看着皇帝的一举一动,因为他有权随群众的心意,决定败方的命运。皇帝可以还败方自由,也可以把拇指朝下,示意处死他。
罗马人酷爱格斗表演。也许令你感到意外的是,这些格斗最初是大人物治丧的节目。格斗活动相信是源于现时意大利中部的奥斯坎或桑尼特,当地居民以人为祭,借此安抚死者的灵。格斗表演又叫“米尤尼亚”,意思是“礼物”。在罗马历史上,首次记录下来的格斗比赛在公元前264年举行,三对格斗士在牛市场上决斗。其后,在李必达的丧礼上,也进行了22场决斗。在李锡尼的丧礼上,有60对格斗士互相搏斗。公元前65年,尤利乌斯·凯撒更派出320对格斗士,在竞技场上决一生死。
历史学家基思·霍普金斯指出:“贵族的丧礼实属政治活动,在丧礼上进行的竞技比赛亦带有政治色彩……因为这类比赛深受选民欢迎。事实上,野心勃勃的贵族在政治舞台上明争暗斗,结果令格斗表演变得越来越铺张。”在奥古斯都统治期间(公元前27年至公元14年),富有的政府官员随意把“米尤尼亚”赐给人民观赏,目的不但是娱乐群众,也希望借此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
格斗士与训练
你可能会问:“格斗士是什么人?”他们大多是奴隶、死囚、战俘,有些则是自由人,为了追求刺激或名利而受训成为格斗士。《竞技与表演》一书报道,在受训期间,格斗士“经常受到严密监视,他们不但要遵守严苛的纪律和规条,也要接受严厉的处分……。有些格斗士不甘苦待,起来反抗,有的则自杀身亡”。罗马最大型的格斗士学校设有牢房,可容纳1000人。格斗士各具专长。有些穿上盔甲,擅长用盾和剑搏斗;有些则擅长用网和三叉戟。除此之外,有些格斗士也受训猎杀野兽,这类表演在当时极受欢迎。保罗在上述经文所指的就是这类搏斗吗?
有些商人专门招揽和培训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做格斗士。筹办格斗表演的人往往
跟这些商人合作。当时,贩卖奴隶是一门赚钱的生意。在一个祝捷会上,图拉真就动用了1万名格斗士和1万1000头动物。竞技场上的一天
早上,竞技场上有狩猎表演。各类野兽被驱策进场。观众特别爱看牛与熊搏斗。两头猛兽通常会系在一起,互相搏斗,直至一头死去为止。然后,猎人就会把生还的野兽杀死。其他类型的比赛也大受欢迎,例如狮子对老虎、大象对熊等。狩猎者不计成本,大肆猎杀全国各地的猛兽,包括豹子、犀牛、河马、长颈鹿、鬣狗、骆驼、豺狼、野猪和羚羊。
为了吸引观众,狩猎表演也加了一些特别布景。例如,用石块、池塘和树木搭成一个模拟森林。在一些竞技场,野兽通过地下吊机和活板门进场,情况恍如变戏法一样。有时候,这些动物更会做出意想不到的动作来,为表演加添趣味。然而,狩猎表演最吸引人之处,莫过于当中的血腥残酷场面。
接着是执行死刑,行刑的方式别出心裁。竞技场上演一幕幕神话话剧,有些演员更会实际死去。
下午,手持武器的格斗士进行搏斗比赛,他们使出各自的看家本领。有些表演者则打扮成地府之神,负责把尸体拖走。
对观众的影响
由于无法满足群众的欲望,不愿出赛的格斗士会被人用鞭子和热铁驱策。群众喊道:“为什么他这么胆小?为什么他无力挥剑?为什么他不死去?鞭打他吧!不要停手!除下他的衣服!用剑击杀他吧!”罗马政治家塞内加记述一场比赛的休息时段,有人宣布说:“这段时间会加插一些行刑节目!”
塞内加坦白承认,他回家时变得“更残酷不仁”。这实在不足为奇。这一点也值得我们深思。今天,我们在观看某些体育比赛时,也受到类似的影响,变得“更残酷不仁”吗?
有时,观众得以平安回家,已属万幸。有一次,观众里有一个人说了句俏皮话,
得罪了图密善皇帝。他随即下令把那人从座位上拖下来,抛进竞技场里给恶犬活活咬死。由于没有罪犯可供格斗,卡利古拉下令抓住一些人,把他们抛进竞技场跟猛兽搏斗。克劳狄皇帝在舞台机器失灵时,下令操作员到竞技场进行搏斗。此外,观众的狂热也酿成灾难和骚乱。据报,一个位于罗马北部的圆形竞技场曾经倒塌,导致数以千计的人丧生。公元59年,庞贝举行的一场大型表演引发了暴动。据塔西佗报道,当地居民跟邻近小镇的群众互相对峙。他们初以口角,继而乱掷石头,最后更挥剑互相厮杀。结果,不少人受伤,很多人被杀。
清晰的教训
最近,一出有关罗马大斗兽场的纪录片(《碧血黄沙》)提醒我们,今天有些运动其实跟“米尤尼亚”十分相似。片中特别剪辑了斗牛和拳击比赛的片段、赛车场上可怕的撞车场面,还有运动员和观众在比赛中互相打斗的镜头。纪录片完结时,摄影师让观众从高空鸟瞰大斗兽场。你认为观众会有什么结论呢?有多少人学到教训呢?
今天,斗狗、斗鸡、斗牛等暴力活动在世界各地大为流行。为了娱乐大众,很多人甘愿冒生命危险,在赛车场上拼搏。试想想每天的电视节目。西方国家进行的一个调查显示,小孩在10岁前,平均看过一万宗凶杀案和十万宗暴力行为。
公元3世纪的作家德尔图良指出,观众这个喜好“跟正确宗教并不相容,也不是真正服从上帝的人应有的行为”。他认为观看这些比赛的人,可说是实际参与搏斗的人的从犯。今天的情形又怎样呢?请问问自己:“我是不是喜爱观看电视和互联网上的血腥和残忍的暴力镜头呢?”诗篇11:5的劝告值得我们谨记在心:“义人恶人,耶和华都要察验;凡喜爱暴力的人,他必恨恶。”
[第28页的附栏]
“安抚死者”
关于格斗比赛的起源,公元3世纪的作家德尔图良写道:“古人认为,他们只要在残酷的格斗表演中加点文化色彩,就可透过这方式来供奉死者。在古代,人们相信人血可以用来安抚死者的灵魂,于是就把俘虏或买来的老弱奴隶杀死,在丧礼上献给死者做祭物。后来,他们发觉,只要把这些习俗当作娱乐,就可以掩饰他们的恶行了。自此以后,这些奴隶就受训使用当时的武器,进行拼死搏斗。其实,他们正是学习怎样被杀!最后,他们会在丧礼举行的指定日期,在墓穴前被杀,献为祭物。因此,当时的人实际上是靠杀人来安抚死者。这就是‘米尤尼亚’的起源。过了一段时间,这些表演的文化意义竟然跟残忍行为‘平起平坐’。对他们来说,要是看不到凶猛的饥饿野兽把人的身体撕开,他们的假期就像欠缺了什么似的。这样,以人为祭就成了丧礼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第27页的图片]
古代的盔甲
[第29页的图片]
古代基督徒不接受暴力娱乐。你也一样吗?
[鸣谢]
拳击:Dave Kingdon/Index Stock Photography; 撞车:AP Photo/Martin Seppala
[第26页的图片鸣谢]
Phoenix Art Museum, Arizona/Bridgeman Art Libr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