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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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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在古代容许以色列人一夫多妻,现在却不容许。这表示上帝的标准是会改变的吗?

耶和华对一夫多妻的看法从来没有改变。(诗篇19:7;玛拉基书3:6)从起初到现在,多妻制度都不是上帝为人所定的婚姻安排。当上帝创造夏娃,把她赐给亚当作妻子时,就确立了一夫一妻的标准。圣经说:“所以人要离开父母,从此与妻子厮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

耶稣在地上时,有人问他对离婚和再婚有什么看法,他就清楚重申了上帝的标准:“难道你们没有念过经上的话吗?最初创造人的,造了男人和女人,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从此与妻子厮守,二人合为一体。’可见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体了。”然后,耶稣补充说:“我告诉你们,要不是因为妻子淫乱,丈夫离婚再娶,就是通奸了。”(马太福音19:4-6,9)由此可见,人要是娶两个甚至更多妻子,也就是通奸了。

那么,上帝为什么容忍古代以色列人一夫多妻呢?我们必须记得,多妻制度不是上帝设立的。圣经首次提到娶了两个妻子的人,是该隐的后代拉麦。(创世记4:19-24)在耶和华降下大洪水的日子,挪亚和三个儿子都只各有一个妻子。那些娶了多个妻子的人都在洪水中淹死了。

许多世纪以后,以色列人被上帝选作子民时,一夫多妻的情况已经存在。不过,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只有一个妻子。虽然上帝没有要求以色列人遣走原配以外的妻妾,但却通过律法,对纳妾的人严加管制。(出埃及记21:10,11;申命记21:15-17

从耶稣阐明耶和华原本为人所订的婚姻标准,我们看出上帝只是暂时容忍以色列人一夫多妻而已。此外,使徒保罗在圣灵启示下也进一步证实这点,他说:“男人该各有自己的妻子(单数),女人也该各有自己的丈夫(单数)。”(哥林多前书7:2)另一次,上帝启示保罗在圣经里指出,在基督徒会众里受任命作监督和助理仆人的弟兄,都必须“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提摩太前书3:2,12;提多书1:6

由此可见,自基督徒会众在两千多年前成立以来,多妻制度就再没有立足的余地了。从那时起,上帝在创造人类的起头,为婚姻所订的一夫一妻制度被重新确立。今天,无论上帝的子民生活在哪里,都必须遵守一夫一妻的婚姻标准。(马可福音10:11,12;哥林多前书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