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不会是永远的!”
“残障不会是永远的!”
萨拉·范德蒙德自述
人们经常对我说:“萨拉,你笑得真灿烂。为什么你总是这么开心?”我就会告诉他们,因为我有一个独特的希望,可以这么来形容:“残障不会是永远的!”
我于1974年在法国巴黎出生。妈妈生我的时候出了问题,影响了我的健康,后来医生诊断是大脑性麻痹。这个病损害了我四肢的活动能力,令我发音不清,还并发了脑痫症,身体也很容易受感染。
我两岁的时候,我们家搬到澳大利亚的墨尔本。两年后,爸爸抛弃了妈妈和我。妈妈是个耶和华见证人,经常带我去参加基督徒聚会。从聚会里,我学到上帝是爱我并关心我的。尽管环境改变了,但我学到的圣经知识和妈妈的关爱,都让我十分安心。那时我第一次感到跟上帝很亲近。
妈妈也教我怎样向耶和华祷告。我发觉向上帝祷告比跟人谈话容易得多。祷告时,我不必辛辛苦苦地才能挤出几个词儿,脑海里想说的话都“听”得一清二楚。我知道,虽然自己的话含糊不清,但不论是默祷还是勉强出声祷告,耶和华全都明白,这叫我很安心。(诗篇65:2)
百折不挠
五岁时,我的大脑性麻痹越来越严重。为了帮助我走路,医生给我双腿装上笨重的矫形夹,但走起路来也只是摇摇晃晃地摆动而已。11岁的时候,连走路也不成了。再后来,甚至上下床也无能为力,要靠电动升降装置的帮助才能坐在用手柄操作的电动轮椅上。
老实说,有时我会因为身体残障而情绪低落,但很快就会想起我们家的座右铭:“做不到的别担忧,做得到的只管做。”这种精神激励我做到不少事,例如骑马、露营、坐帆船和独木舟,甚至能够在小路上开车。我也发挥自己的艺术天分,可以画画儿、做陶器,又尝试过绣花、缝衣服或被子。
由于我严重残障,有些人怀疑我有没有能力决定事奉上帝。18岁那年,学校一个老师劝我离开家庭,避开妈妈的宗教,
她甚至提出要帮我找住的地方。我告诉她:我永不会放弃自己的信仰;除非我不用那么倚靠别人的照顾,否则我不会离开家庭。此后不久我就受浸,成为耶和华见证人。两年后,我搬到一个小公寓去。我十分高兴,因为我既能得到帮助,又能过相对独立的生活。
意想不到的求婚
多年来,我的信心经历过不少考验。一天,有个残障的同学向我求婚,这可真把我吓了一大跳!起初我有点飘飘然。像大多数少女一样,我也希望有个终身伴侣。不过,同病相怜不等于就能结成佳偶,不保证婚后就能美满幸福,更何况他不是个耶和华见证人呢!我们的信仰、生活、目标完全不同,又怎么能共度一生呢?上帝吩咐基督徒只可以跟主里的人结婚,我决心服从上帝的命令。(哥林多前书7:39)因此我婉拒了那个同学。
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我深信在上帝应许的新世界里,我必定能过心满意足的生活。(诗篇145:16;彼得后书3:13)那日子来到之前,我决心忠于耶和华,安于现状。
我盼望有一天能从轮椅上一跃而起,疾跑如风。到时我会大声欢呼:“我摆脱残疾,永远健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