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你像上帝那樣珍視生命嗎?
你是生命的源頭。——詩篇36:9
1,2. (甲)上帝給了我們什麼寶貴的恩賜?(乙)為什麼根據聖經原則推理這種能力在今天尤其重要?
天父給我們人類的生命是寶貴的恩賜,他讓人類有智慧,能反映他的品質。(創世記1:27)多虧天父的這個寶貴恩賜,我們有能力根據聖經的原則推理。藉著應用這些原則,我們能夠在靈性上長大成人,不但愛耶和華,而且「理解力因常常運用而鍛鍊純熟,能明辨是非」。(希伯來書5:14)
2 根據聖經原則推理這種能力在今天尤其重要,因為這個世界已變得如此複雜,以致法規再多也無法涵蓋生活中可能出現的每種情況。醫學的發展就是個好例子,特別是在涉及血的產品和療法方面。所有想服從耶和華的人都很關注這方面的問題。不管怎樣,我們只要明白相關的聖經原則,就能夠作出明智的決定,從而既可以保持良心清白,又可以讓自己常在上帝的愛裡。(箴言2:6-11)請看看其中一些原則。
生命和血是神聖的
3,4. 聖經在哪裡首次透露血是神聖的?哪些聖經原則表明生命是神聖的?
3 該隱謀殺亞伯後不久,耶和華首次透露生命和血息息相關,創世記4:10)在耶和華看來,亞伯的血代表亞伯的生命,而這生命已慘遭毒手。亞伯的血彷彿在向上帝喊冤,要求討回公道。(希伯來書12:24)
而且都是神聖的。上帝對該隱說:「聽啊!你弟弟的血從地裡向我呼喊。」(4 挪亞日子的洪水以後,上帝允許人類吃動物的肉,但不許吃血。上帝說:「惟獨帶生命的肉,就是帶血的肉,你們不可吃。除此之外,凡殺害你們的,我都要向他追討血債。」(創世記9:4,5)這道命令不但適用於挪亞的所有後代,直到我們的日子,而且重申了先前上帝對該隱說的話所含的意思——所有活物的生命都由血代表。這道法令也表明,生命之源耶和華會跟所有不尊重生命和血的人算賬。(詩篇36:9)
5,6. 摩西律法怎樣表明血是神聖而寶貴的?(另見附欄「 尊重動物的生命」)
5 摩西律法也把這兩條基本真理反映出來。利未記17:10,11說:「不管[誰]吃了什麼血,我都必向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眾當中剪除,因為活物的生命就在血裡。我規定血只能用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請看附欄「 血能贖罪」)
6 被宰殺的動物的血如果不會用在壇上,就要倒在地上,藉此以象徵的方式把生命還給原本的擁有者耶和華。(申命記12:16;以西結書18:4)可是,以色列人卻不用走極端,試圖把肉食中的每一滴血除去。以色列人 只要適當地宰殺動物和放血,就是對生命的賜予者表現了應有的尊重,因此可以懷著清白的良心吃那動物的肉。
7. 大衛怎樣表明他尊重血的神聖?
7 大衛是個「合[上帝]心意的人」,他明白上帝就血所定的律法的背後原則。(使徒行傳13:22)有一次他 很渴,他手下的三個人闖進敵人的軍營,到池子那裡打水,拿回來給他喝。大衛有什麼反應呢?他說:「我要是喝了,不就是喝這些冒生命危險的人的血嗎?」在大衛看來,這些水就像他手下那三個人的生命之血一樣。由於這緣故,他雖然很渴,卻「把水倒出來歸給耶和華」。(撒母耳記下23:15-17)
8,9. 基督徒會眾成立以後,上帝對生命和血的看法有沒有改變?你是怎麼知道的?
8 挪亞時代的法令頒布後大約二千四百年,也就是律法之約訂立後約莫一千五百年,早期基督徒會眾的中央長老團在耶和華的啟示下寫道:「聖靈和我們都認為,不該給你們加添別的重擔,惟有幾件事必不可少,就是禁戒獻給偶像的祭牲,禁戒血,禁戒勒死的動物,禁戒淫亂。」(使徒行傳15:28,29)
9 顯然,早期的中央長老團明白血是神聖的,濫用血就像拜偶像或淫亂一樣是違背道德的。今天,真基督徒也有同樣的觀點。此外,他們根據聖經的原則推理,因此在使用血的問題上,他們的決定能令耶和華的心歡喜。
血的醫學用途
10,11. (甲)關於輸全血或血的主要成分,耶和華見證人有什麼看法?(乙)對哪些與血有關的問題,基督徒的看法可能彼此有差異?
10 耶和華見證人知道「禁戒血」意味著不獻血,不接受輸血,也不接受儲存過的自體血液。由於尊重上帝的律法,他們也不會輸入血的四種主要成分:紅細胞(紅血球)、白細胞(白血球)、血小板和血漿。
11 今天,這些主要成分往往會受到進一步處理,從中分解出來的各種微量成分被廣泛使用。基督徒可以接受這些微量成分嗎?他們把這些微量成分看作「血」嗎?這些問題,每個基督徒都必須自己回答。同樣,基督徒也須自己決定是否接受涉及未經儲存之自體血液的醫療程序,例如血液透析、血液稀釋和失血回收法。(請看附錄「12. 我們該怎麼看那些可憑個人良心作決定的事?該怎樣處理這類事?
12 那些我們可憑良心自行決定的事,在耶和華看來是不是無關緊要的呢?不是,因為他很關心我們的想法和動機。(箴言17:3;21:2;24:12)因此,在決定接不接受 某種醫療產品或醫療程序之前,我們不但要懇切禱告並仔細查考有關資料,還要留意自己那受過聖經熏陶的良心的聲音。(羅馬書14:2,22,23)當然,別人不應該把他們的良心強加給我們,我們也不應該問別人:「如果你面對我這種情況,你會怎麼做?」在這樣的事上,每個基督徒都應該「負起自己的擔子」。 *(加拉太書6:5;羅馬書14:12;請看附欄「 在我眼中,血是神聖的嗎?」)
耶和華的律法反映出他的慈愛
13. 耶和華的律法和原則反映出他的什麼特質?請舉例說明。
13 聖經的律法和原則反映出耶和華既是睿智的立法者,又是很為兒女著想的慈父。(詩篇19:7-11)「禁戒血」這條法令雖然不是一項保健準則,但確實能保護我們,讓我們不致染上由輸血引起的併發症。(使徒行傳15:20)事實上,很多醫學界人士都認為,不輸血手術是現代醫療保健的「黃金準則」。真基督徒知道,耶和華的智慧和慈愛不可估量,上述的醫學進展只不過再次證明這個事實。(以賽亞書55:9;約翰福音14:21,23)
14,15. (甲)什麼法令反映出上帝很關愛他的子民?(乙)你可以怎樣應用這些法令背後的原則?
14 上帝的許多法令都反映出他很關愛古代的子民以色列人。比方說,他規定以色列人要在房頂上安設欄杆,以免發生意外,因為他們常常在房頂上活動。(申命記22:8;撒母耳記上9:25,26;尼希米記8:16;使徒行傳10:9) 上帝也吩咐以色列人好好看管危險的牛。(出埃及記21:28,29)忽視這些規定的人顯然太不為別人著想了,可能要承擔血債。
15 你可以在哪些方面應用這些法令背後的原則呢?不妨想一想你的車、你的駕駛習慣、你的居所、你家的動物、你工作的地方,還有你選擇的娛樂。在一些國家,意外之所以是年輕人死亡的最大原因,通常是由於他們喜歡冒險。想常在上帝愛裡的年輕人會珍視生命,不會參加危險的活動來尋求刺激。他們不會愚蠢地以為自己年輕就不會受傷,倒會設法避開災禍,好好享受青春。(傳道書11:9,10)
16. 關於墮胎,我們可以想想什麼聖經原則?(另見腳注)
16 在上帝眼中,就連尚未出世的生命也是寶貴的。在古代以色列,如果有人傷害了孕婦,導致她或者 胎兒死亡,上帝就會視這個人為殺人犯,而且要這人「以命償命」。 *(出埃及記21:22,23)現今,每年都有無數胎兒被故意打掉,許多都是私心和性開放的犧牲品,請想想耶和華對此有什麼感覺。
17. 一個婦人如果在認識上帝的標準之前墮過胎,你會怎樣安慰她?
17 那麼,一個婦人如果在認識聖經真理之前墮過胎,她是不是不能蒙上帝開恩呢?當然不是!事實上,真心悔改的人都可以確信耶和華會因耶穌所流的血寬恕他們。詩篇103:8-14;以弗所書1:7)沒錯,就連基督自己也說:「我來不是要召義人,而是要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
(要除去心中的仇恨!
18. 聖經怎樣說,揭示了許多流血事件的根本原因?
18 僅僅不傷害別人是不夠的,耶和華還希望我們除去心中的仇恨,因為許多流血事件就是由仇恨引發的。使徒約翰寫道:「凡恨弟兄的,都是殺人的。」(約翰一書3:15)懷恨的人不是僅討厭某個弟兄而已,而是巴不得那個弟兄死掉。這種仇恨可能會促使他惡毒地毀謗或誣告弟兄做了該受上帝審判的事。(利未記19:16;申命記19:18-21;馬太福音5:22)因此,徹底除去心中的怨恨非常重要!(雅各書1:14,15;4:1-3)
19. 對於詩篇11:5和腓立比書4:8,9,接受聖經原則指引的人會有什麼看法?
19 像耶和華那樣珍視生命並想常在他愛裡的人,還會拒絕一切形式的暴力。詩篇11:5說:「凡喜愛暴力的人,[耶和華]必恨惡。」這節經文不但表明上帝有怎樣的個性,也提供一項原則指引我們的生活。這項原則促使愛上帝的人避開種種能令人喜愛暴力的娛樂。聖經還說耶和華是「賜平安的上帝」,這句話也激勵他的僕人經常思念可喜愛的事、值得讚美的事和各種美德,這一切能使人得平安。(腓立比書4:8,9)
要遠離血債累累的組織
20-22. 基督徒在世上堅守什麼立場?為什麼?
20 在上帝看來,撒但的整個世界血債累累。聖經把這個世界的政治體系描繪成兇惡的野獸,殺人無數,也殺害了耶和華的許多僕人。(但以理書8:3,4,20-22;啟示錄13:1,2,7,8) 為了牟取暴利,商業組織和科技組織跟野獸般的政權狼狽為奸,盡其所能去研製可怕的殺人武器。「全世界都受那惡者控制」,這話一點沒錯!(約翰一書5:19)
21 跟從耶穌的人「不屬於世界」,嚴守中立不參與政治和戰爭,因此無論是個人還是整體,都能免負血債。 *(約翰福音15:19;17:16)此外,他們效法基督的榜樣,受迫害也不會還以暴力,反而對仇敵表現愛心,甚至為仇敵禱告。(馬太福音5:44;羅馬書12:17-21)
22 最重要的是,真基督徒會遠離「大巴比倫」。「大巴比倫」就是世上所有錯誤的宗教,所負的血債是最多的。 上帝的話語說:「先知、聖民、地上所有被殺害的人的血,都在她裡面找著了。」因此,我們受到忠告:「我的子民啊,你們……要從她裡面出來。」(啟示錄17:6;18:2,4,24)
23. 從大巴比倫裡面出來是什麼意思?
23 離棄大巴比倫不僅意味著退出錯誤宗教的組織,還意味著要恨惡錯誤宗教所寬容或鼓吹的邪惡行徑,比如苟合行淫、參與政治和貪圖財富。(詩篇97:10;啟示錄18:7,9,11-17)這些行徑導致了多少流血害命的事!
24,25. 上帝基於什麼對欠了血債卻悔改的人表現慈悲?古時的什麼安排預示這件事?
24 我們每個人在開始從事正確崇拜以前,或多或少都支持了撒但的制度,因此至若干程度欠了血債。但是,我們改正了自己的行為,對基督所獻的贖價培養信心,獻身事奉上帝,因此得到上帝的慈悲對待和屬靈保護。(使徒行傳3:19)古時的庇護城預示了這種保護。(民數記35:11-15;申命記21:1-9)
25 庇護城的安排是怎樣的呢?如果一個以色列人犯了誤殺罪,他就要逃到庇護城裡去。審判官就案件作出裁決後,誤殺犯必須住在庇護城裡,直到大祭司去世為止,之後可以隨意到別處居住。這個安排充分表明上帝多麼慈悲,多麼重視人命!古代的庇護城預示今天上帝所設的一個安排,這個安排以基督為我們付出的贖價為基礎,保護我們不致因為無意中違反了上帝關於生命和馬太福音24:21;哥林多後書6:1,2)
血的誡命而死亡。你珍視這個安排嗎?你怎樣表明自己珍視?一個方法就是邀請別人跟你一起住在現今的「庇護城」裡。鑑於「大患難」日益臨近,我們更應該這樣做。(傳講王國信息表明珍視生命
26-28. 今天我們的情況跟先知以西結有什麼相似之處?我們怎樣做才能常在上帝的愛裡?
26 今天上帝子民的情況令我們想到古代的先知以西結。耶和華立他做以色列家屬靈的守望人,並對他說:「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告他們。」如果以西結玩忽職守,那麼到上帝跟耶路撒冷算賬時,以西結就要承擔那些被處決的人喪命的血債。(以西結書33:7-9)但以西結服從上帝,忠於職守,因此無需負血債。
27 現今,撒但的整個世界快到盡頭了,因此,耶和華見證人努力傳講上帝的「復仇之日」和王國信息,並視這件工作為義務和殊榮。(以賽亞書61:2;馬太福音24:14)你正全力參與這件至為重要的工作嗎?使徒保羅認真執行傳道使命,因此他可以說:「無論誰滅亡,我也是清白的,沒有欠誰的血債,因為上帝的旨意,我連一樣也沒有退縮不傳給你們。」(使徒行傳20:26,27)我們確實應該效法他!
28 當然,我們如果想常在耶和華溫暖的慈愛裡,僅是以他的觀點去看生命和血是不夠的,我們還得做他眼中潔淨的人。下一章會談談這點。
^ 5段 關於上帝所說的「活物的生命就在血裡」這句話,《科學美國人》期刊指出:「這句話儘管是比喻的說法,但在字面上也是正確的:每一種血細胞都是生命所必需的。」
^ 12段 請看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警醒!》2006年8月刊3-12頁。
^ 16段 聖經詞典的編纂者們說,這節希伯來語經文的措辭「所指的顯然不是只有婦人受到傷害」。請也注意,聖經並沒有說耶和華會按胎兒有多大去作判決。
^ 70段 請看附錄「血液的微量成分與外科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