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28:1-28
28 惡人無人追趕也會逃跑,義人卻像獅子*滿懷信心+。
2 國家有人犯法*,領袖就常常更換+;謀士明辨事理,富有知識,領袖就能長久統治+。
3 窮人欺壓寒微的人+,就好像雨水沖走所有食物。
4 棄絕法律*的,稱讚邪惡的人;遵守法律的,為此義憤填膺+。
5 邪惡的人,不能理解公正;尋求耶和華的,什麼都能領悟+。
6 行事忠義*的窮人,勝過行為腐敗的富豪+。
7 遵守法律*的人,是有悟性*的兒子;跟貪食之徒來往的,羞辱父親+。
8 人靠高息厚利+增加財富,到頭來是給恩待貧民的人積財+。
9 對法律*充耳不聞的人,連他的禱告也是可憎的+。
10 誰引誘正直的人走上邪路,就會掉進自掘的坑裡+;無可指責的人,卻會得到美好的福分+。
11 富有的人自以為有智慧+,明辨事理的窮人卻能看透他+。
12 義人得勝,就有極大的榮耀;惡人掌權,人只好躲藏起來+。
13 隱瞞自己罪過的人,一定不會成功+;承認並棄絕罪過的,必然得到憐憫+。
14 時刻警覺*的人,得享福樂;硬起心來的人,陷於災禍+。
15 邪惡的統治者管轄無助的人民,好像吼叫的獅子,又像撲食的熊+。
16 不能明辨事理的領袖,濫用權力+;憎恨不義之財的,日子才會長久+。
17 殺害人命、身負血債的人,必逃亡至死*+,誰也不可幫助他。
18 為人清白的,將會得到拯救+;行事歪邪的,卻會突然跌倒+。
19 耕種自己田地的,糧食充足;追求無益之物的,飽受貧困+。
20 忠信的人會得到許多福分+,急於致富的難以保持清白+。
21 人不應該偏心+,卻可能只為了一點食物就徇私枉法。
22 眼紅別人的*追逐財富,卻不知貧窮會追上他。
23 責備人的+終必受人所愛+,勝過那用舌頭奉承人的。
24 人搶劫父母,還說「這沒什麼不對+」,簡直就是盜匪的同夥+。
25 貪心*的人,挑起紛爭;依靠耶和華的,卻會富足成功*+。
26 誰信賴自己的心,就是愚昧的人+;誰按照智慧行事,卻會逃過災禍+。
27 救濟窮人的,一無所缺+;閉眼不顧窮人的,多受詛咒。
28 惡人掌權,人就躲藏起來;惡人喪命,義人就會增多+。
腳注
^ 又譯「壯獅」。
^ 又譯「叛亂」。
^ 又譯「上帝的法律」。
^ 又譯「正直」。
^ 又譯「上帝的法律」或「教導」。
^ 又譯「理解力」。
^ 又譯「上帝的法律」。
^ 又譯「常存敬畏的心」。
^ 至死,又譯「直到坑中」。
^ 又譯「貪心的人」。
^ 也可譯作「高傲」。
^ 又譯「必得豐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