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無可寬恕的罪」嗎?
聖經的觀點
真有「無可寬恕的罪」嗎?
有任何懲罰比死還要嚴厲嗎?有,那就是沒有復活希望的死。受罰的人一死,將來不會復活,因他所犯的罪無可寬恕。耶穌的確說過,有一種罪是「不會得到寬恕」的。(馬太福音12:31)
然而,聖經說上帝樂意寬恕人。人容易懷恨在心,遲遲不肯寬恕別人,上帝卻不同,對犯過的人,他願意「寬大赦免」。(以賽亞書55:7-9)事實上,上帝為了抹去我們的罪,不惜付出極大的代價,差遣親愛的兒子到地上來,為我們的罪成了求恩的祭牲。(約翰福音3:16,17;使徒行傳3:19;約翰一書2:1,2)
時候將到,上帝會把許多作惡犯罪的人復活過來,卻不再追究他們以往的過犯。(使徒行傳24:15;羅馬書6:23)耶穌指出,除了那無可寬恕的罪外,「人各種各樣的罪和褻瀆的事,都會得到寬恕」。(馬太福音12:31)你也許大惑不解,到底還有什麼更嚴重的罪,是上帝不會寬恕的呢?
執迷不悟
耶穌所指的是那些故意「褻瀆聖靈」的罪。這種罪是沒法獲得寬恕的。耶穌補充馬太福音12:31,32)上帝不會使褻瀆聖靈的人復活。
說:「在這個制度,在將來的制度,都不會得到寬恕。」(褻瀆聖靈是什麼意思?褻瀆聖靈就是故意反抗聖靈,這樣做的人居心不良、意圖狠毒,正因為這樣,他們就更加罪大。且舉個例說明:有些地方的法律,會根據殺人動機和殺人手法,來裁定被告所犯的罪究竟是一級謀殺還是二級謀殺。惟有計劃周詳、刻意把人置之死地的殺人犯,才會被判死罪。
使徒保羅曾經褻瀆上帝,但他說:「我……後來卻蒙了慈悲,因為我先前無知」。(提摩太前書1:13)褻瀆聖靈的人故意 跟聖靈作對,反映出他內心邪惡,已達到無可救藥的地步。
保羅以下的話就是針對褻瀆聖靈的罪行:「有些人只一次就蒙了光照,嘗過可望到天上去的恩典,領受過聖靈,嘗過上帝美善的話語,感受過將來制度的力量。這些人如果離棄正道,就不可能使他們回頭悔改」。(希伯來書6:4-6)他又說:「我們確切認識真理以後,如果還故意慣常犯罪,就再沒有贖罪的祭物了」。(希伯來書10:26)
由於看見當日宗教領袖的所作所為,耶穌警告他們不要犯上無可寬恕的罪。可惜,他們非但沒有聽從警告,還把耶穌置之死地。後來,聖靈行了奇事,使耶穌從死裡復活,由此清楚表明耶穌就是基督!儘管證據確鑿,他們仍然執迷不悟,否認聖靈的作用。為了阻止人相信耶穌復活,他們賄賂羅馬士兵,吩咐他們散播謊言,他們這樣做實在居心不良。(馬太福音28:11-15)
基督徒要引以為戒
對於無可寬恕的罪,真基督徒絕不可掉以輕心。為什麼呢?無可否認,我們確切認識上帝,也承認聖靈的運作,然而,邪惡的心還是有可能形成的。(希伯來書3:12)千萬不要過度自信,以為這樣的事永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請想想加略人猶大,他一度忠心跟隨耶穌,是十二使徒之一,顯然有難能可貴的品德。但從某個時候開始,他的思想偏離了正軌,再難控制錯誤的慾望,終於積重難返。他親眼看見耶穌行了許多奇跡,卻同時偷取金錢。由於被貪財之心攫住,猶大竟存心出賣上帝的兒子。
有些基督徒對上帝忠心耿耿,後來卻因為驕傲、貪婪或一些怨氣,就蓄意叛道,抗衡上帝的靈。明明是靠聖靈成就的事,他們卻公然否認。這些人犯了無可寬恕的罪嗎?耶和華最終會作出判決。(羅馬書14:12)
與其妄斷別人,不如省察自己。我們暗地裡犯罪,會使良心變成麻木,必須加以提防。(以弗所書4:30)叫我們寬慰的是,即使我們犯了嚴重的罪,只要衷心悔改,耶和華必會寬大赦免我們。(以賽亞書1:18,19)
[第29頁的圖片]
有些法利賽派的人犯了無可寬恕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