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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觀點

關於上帝的真理

關於上帝的真理

上帝是怎樣的?

「上帝是個靈」。——約翰福音4:24

聖經怎麼說

聖經說上帝是個靈體。(哥林多後書3:17)靈體是一種比人類優越得多的個體,是人無法憑自己的感官感受到的。聖經的提摩太前書1:17說,上帝是「永恆的王」,是「不能朽壞、不能看見」的。另一節經文也說:「從來沒有人看見過上帝。」(約翰一書4:12

上帝在所有方面都比人類優越,遠遠超過人所能理解的程度,因此我們是無法想像他的樣子的。以賽亞書40:18說:「你們能拿誰跟上帝相比呢?能拿什麼模樣跟他並列呢?」在全能的上帝面前,就連廣闊無垠、令人驚嘆的宇宙也顯得十分渺小,微不足道。(以賽亞書40:22,26

可是,有些受造物卻能看見上帝,面對面地跟他溝通。為什麼?因為他們也是靈體,跟上帝一起住在天上。(列王紀上22:21;希伯來書1:7)這些能力高強的受造物稱為天使。耶穌基督說:「天使在天上,常常見我天父的面呢。」(馬太福音18:10

上帝是無所不在的嗎?

「你們要這樣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親,願你的名彰顯為聖。』」——馬太福音6:9

聖經怎麼說

聖經沒有說上帝是無所不在的,像一股虛無的力量一樣。相反,在馬太福音6:9和18:10,耶穌稱上帝為父親,也說上帝住在天上,這表示上帝是一位有思想感情的個體,並有一個「定居 之所」。(列王紀上8:43

耶穌在犧牲生命之前不久,說自己「要離開世人,回到父親那裡去」。(約翰福音16:28)他死的時候是血肉之軀,復活後就重新成為靈體,並「進了天上,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希伯來書9:24

這些關於上帝的事對我們十分重要。為什麼?我們知道上帝是一位有思想有感情的個體,就能夠通過認識他而親近他。(雅各書4:8)另外,我們要是對上帝有正確的認識,就不會崇拜沒有生命的神像或畫像,或用其他錯誤的方式崇拜上帝。約翰一書5:21說:「孩子們,你們要自守,不可拜偶像。」

聖經說上帝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人,這是什麼意思?

「於是上帝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人,就是照上帝的形像把人創造出來。上帝創造了男人和女人。」——創世記1:27

聖經怎麼說

我們人人都有潛力能在行事為人方面反映上帝的特質,例如愛心、公正、智慧。因此聖經說:「你們既然是蒙愛的兒女,就要效法上帝,總要憑愛心行事」。(以弗所書5:1,2

上帝也賦予我們自由意志,這表示我們有能力選擇做對或做錯的事,也能夠在不同的方面向別人顯出愛心。(哥林多前書13:4-7)我們也具有創造力,懂得欣賞美麗的事物,也能看出大自然多麼令人讚嘆。最重要的是,上帝賦予我們屬靈的需要,所以人與生俱來就想認識造物主和他對人類的旨意。(馬太福音5:3

聖經對你有什麼益處 我們越認識上帝,越是效法他的特質,就越能按他的標準生活。這樣,我們就能活得更快樂,也能享有真正的滿足和內心的安寧。(以賽亞書48:17,18)上帝深知他的美好特質能打動人心,並吸引正直的人歸向他。人歸向上帝,就有機會得到永生。(約翰福音6:44;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