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專題
有錢也買不到的三樣東西
有些人雖然快要失去工作或房子,或者養老金快花光了,但令人不解的是,他們滿腦子還是想著要買這個買那個。
這樣的人很容易相信廣告宣傳,以為必須 有名牌衣服、更大的房子、更新款的汽車才算對得起自己。沒錢買嗎?不要緊,可以用信用卡,先享受後還款。有些人就算債台高築,也要裝 得像個有錢人。
這樣的人遲早得面對現實。《自戀流行病》(英語)一書說:「為了面子或虛榮心借錢購買奢侈品,就好比用毒品去改善情緒。兩者看來都既容易又有效,但得到的滿足感只能維持很短時間。長遠來說,更會使人變得一貧如洗,非常沮喪。」
聖經指出,「炫耀財物的行為」是不智的。(約翰一書2:16)此外,貪愛物質還會讓人分心,使我們忽略了人生中真正重要的事,而這些事都是金錢買不到的。讓我們看看其中三樣。
1.溫暖的家庭
布安妮 *是個年輕女孩,住在美國。她覺得爸爸過於重視自己的工作和收入。她說:「我們什麼都有,而且富富有餘。可是爸爸總是到處跑,很少在家。我明白他是為了工作,但他對家人也有責任呀!」
請想想:布安妮的爸爸將來可能會為了什麼後悔呢?由於過度重視物質,他跟女兒的關係受到什麼影響?有什麼比錢更重要 的東西是他須要給家人的呢?
值得留意的聖經原則:
要記得:有錢難買溫暖的家庭。人只有花時間跟家人在一起,多對他們表現愛和關注,才能跟家人享有親密的關係。(歌羅西書3:18-21)
2.真正的保障
3.滿足感
24歲的塔妮婭說:「從小我就跟著父母過簡樸的生活。我們有的東西很少,僅僅夠生活,但我和雙胞胎姐姐都能快樂地成長。」
請想想:為什麼很多人有了生活必需品還是不知足呢?在如何看待金錢方面,你 可以為家人樹立什麼榜樣?
值得留意的聖經原則:
要記得:人生中最重要的不是金錢或金錢能買到的東西。正如聖經所說:「人不管怎樣富裕,他的生命也不在於他擁有的財物。」(路加福音12:15)找到以下這些重要問題的答案,才能為我們帶來最大的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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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活在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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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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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認識上帝?
出版本刊的耶和華見證人很樂意幫助你找出這些問題的答案。
^ 8段 本文的人名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