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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8日
俄羅斯

第1部分補充資料

獨家採訪——專家解析:俄羅斯當局利用反極端主義法抹黑耶和華見證人

獨家採訪——專家解析:俄羅斯當局利用反極端主義法抹黑耶和華見證人

這個系列專訪共有3部分,本篇為第1部分。

俄羅斯當局聲稱耶和華見證人參與「極端主義活動」,並企圖撤銷他們的合法地位,禁止他們在俄羅斯聯邦境內的一切活動。耶和華見證人已經針對這些指控,和當局威脅關閉耶和華見證人行政中心的合法性,向法院提出上訴。

我們獨家採訪了幾位在宗教、政治和社會學領域享有盛名的學者,以及研究蘇聯和後蘇聯時期的專家。我們會和他們討論耶和華見證人的案件,以及俄羅斯用來打擊「極端主義」的方法。

你認為像耶和華見證人這樣一個和平的宗教團體,應該被冠上「極端主義分子」的罪名嗎?他們的活動應該被俄羅斯聯邦禁止嗎?

  • 威廉S.B.鮑林教授

    「不應該。在我看來,稱耶和華見證人為『極端主義分子』是荒謬且難以理解的。」——威廉S.B.鮑林教授,法學教授,倫敦大學伯貝克法學院的人權法學暨文學碩士主任;中殿和格雷律師學院大律師,英國

  • 葉卡捷琳娜·埃爾巴基揚博士

    「我研究過俄羅斯耶和華見證人的生活,根據我個人的研究,我相信他們是一個絕對和平的宗教組織,他們在俄羅斯聯邦已有相當長的歷史(超過100年)。這些信徒與極端主義絕無關聯。可是,法院卻因一些難以理解的理由,將他們稱為極端主義分子,像那些被逮捕定罪的恐怖分子一樣。理由只因他們聚在一起,舉行宗教集會,討論聖經和唱讚美上帝的詩歌。」——葉卡捷琳娜·埃爾巴基揚博士,莫斯科勞動和社會關係學院社會學和社會過程管理的教授;歐洲宗教研究協會會員;《神學術語詞典》俄語版、《宗教研究》及《宗教百科全書俄語版》主編,俄羅斯

  • 羅曼·倫金博士

    「從針對耶和華見證人的訴訟中,可以看出21世紀初的新宗教政策有兩個主要的特色:首先,這項政策排斥西方主義的影響,屬於仇外心態;第二,那些關於耶和華見證人的指控,是基於反宗教的刻板印象和蘇聯以往對宗教的觀點。我們可以從耶和華見證人的司法案件中看出這些態度,以及當局在處理『非傳統』團體案件的方式。」——羅曼·倫金博士,莫斯科的俄羅斯科學院歐洲研究所宗教和社會中心主任;宗教與法律專家聯盟理事長,俄羅斯

  • 德米特里·烏茲蘭爾博士

    「俄羅斯的宗教政策最有問題的部分,就是政府逐漸創造出一種反對和壓制宗教的國家機制,並且試圖規範和限制宗教活動。我的意思是新的宗教法不單是反對極端主義,也反對人改變他人信仰,有些官員在執法時也濫用權力,結果這個機制反倒經常被用來對付和平守法的團體。」——德米特里·烏茲蘭爾博士,莫斯科社會經濟學院研究員;《國家、宗教和教會》總編輯,俄羅斯

  • 柳德米拉·菲利波維奇博士

    「當局不喜歡耶和華見證人,只因為耶和華見證人認為上帝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這就是他們的活動被禁止的原因。政府已經作出決定:要讓耶和華見證人在俄羅斯沒有容身之地。法院只是將這項決定合法化罷了。」——柳德米拉·菲利波維奇博士,國家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宗教和實踐宗教研究部門系主任兼教授,烏克蘭宗教研究者協會(UARR)副會長,烏克蘭

  • 林戈·琳維博士

    「把鼓吹暴力和宗教仇恨的恐怖主義團體,和無暴力背景的和平團體混為一談,並予以相同對待,本身就是極端而不合理的。耶和華見證人是一群不干涉政治,和平等待上帝王國的人。比起打壓他們,現今世上有更多難以應付的挑戰,等著各國政府去處理。」——林戈·琳維博士,愛沙尼亞內政部宗教事務顧問;愛沙尼亞信義會神學研究所比較宗教的特別教授,愛沙尼亞

  • 安德魯·伍德爵士

    「俄羅斯並不是唯一擁有反極端主義法的國家。可是,這個詞本身十分模糊而主觀。我不是律師,但我希望這樣的法律可以制定得更加明確,讓人可以看出極端主義和英國法律中的煽動暴力罪有什麼關聯。俄羅斯的法律看來是要把那些與當局意見不同的聲音,都列為非法。顯然,他們就是用這樣的方式對付耶和華見證人。就我所知,沒有紀錄顯示耶和華見證人曾煽動他人使用暴力。其實,事實與俄羅斯政府指控的完全相反。」——安德魯·伍德爵士,俄羅斯和歐亞大陸計劃副研究員,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Chatham House);前英國駐俄羅斯大使(1995-2000),英國

  • 詹姆斯·克里斯蒂博士

    「就我所知,以及我所認識的耶和華見證人來說,我不認為他們會跟極端主義有任何瓜葛。」——詹姆斯·克里斯蒂博士,神學對話教授,里德宗教和全球政策研究所主任;溫尼伯大學聯合神學研究中心神學碩士課程教授;康拉德格雷貝爾大學學院犁頭計劃教授,滑鐵盧大學教授,加拿大

  • 喬治D.克里賽德斯博士

    「這些影響到耶和華見證人的法律包含了好幾個問題。這些法律嚴重限制了宗教自由,違反了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特別是第18條所規定的,就是不論是個人還是群體,都有權利向人表明宗教信仰。『極端主義分子』這個詞語很模糊,它本來是用作形容恐怖暴力的犯罪組織。這樣的描述絕不適用於耶和華見證人,因為他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戰爭和暴力。我知道,俄羅斯的法律將這個詞語片面地定義為『引起種族、民族或宗教衝突』。可是,這樣的定義無法正確地描述耶和華見證人,因為他們是一個國際性的組織,由許多種族所構成,並竭力接納所有種族和語言的人。」——喬治D.克里賽德斯博士,伍爾弗漢普頓大學前宗教研究負責人;約克聖約翰大學和英國伯明翰大學當代宗教的名譽研究員,英國

  • 西爾維奧·費拉里博士

    「我認為,俄羅斯的法律就極端主義宗教的規定,以及它對耶和華見證人和其他宗教團體所採取的行動,是宗教安全化和宗教自由中最惡劣的例子。這種情形也存在於歐洲其他國家中,只是情況沒那麼糟糕。這些發展最令人擔憂的一面,是他們容許國家高度介入宗教團體的內部教義和組織運作,也造成宗教團體間的偏見。」——西爾維奧·費拉里博士,國際法律和宗教聯合會的終生榮譽主席;《牛津法律和宗教期刊》(英語)的聯合主編;歐洲教會和國家研究學會的聯合創始人,米蘭大學法律宗教和教會法的教授,義大利

  • 伊麗莎白·克拉克教授

    「訂立反極端主義法來禁止耶和華見證人這樣的和平團體,顯然是在濫用模糊的法律。倘若以檢察官和法院對『極端主義』所下的廣泛定義為標準,任何宗教就都能被起訴。沒有人指控耶和華見證人帶來任何重大威脅,因此禁止他們的活動違法了俄羅斯憲法和國際法的規定。」——伊麗莎白A.克拉克教授,楊百翰大學法律和宗教研究國際中心中歐和東歐區域顧問的副主任,美國

  • 佐薇·諾克斯博士

    「假如任何非傳統或非主流的事都能被定義成『極端主義』,當權者就可以用這個詞來達成他們的目的。看來耶和華見證人被貼上極端主義分子的標籤,並不是因為他們構成什麼實質上的威脅,而是因為他們的信仰與傳統不同。現在媒體的報導和政府的態度,與他們在蘇聯和後蘇聯時期對待耶和華見證人的方法很類似。」——佐薇·諾克斯博士,萊斯特大學當代俄羅斯歷史副教授,英國

  • 埃里克D.帕特森博士

    「所謂的『極端主義法』的問題在於,它的目標明顯是針對少數宗教團體,而非恐怖分子。」——埃里克 D.帕特森博士,瑞金大學羅伯遜政府學院教授和院長,美國

  • 弗蘭克·拉維奇教授

    「除非我們將『極端主義』重新定義,否則稱耶和華見證人為極端主義分子就太可笑了。這完全跟我所理解的耶和華見證人的教義和理念互相衝突。」——弗蘭克·拉維奇教授,密西根州立大學沃爾特 H.斯托爾斯法律與宗教的主席和法學教授,美國

  • 阿拉爾·基爾普博士

    「政治危機和衝突很容易蔓延到宗教領域。俄羅斯想要猛烈打擊極端主義是基於政治理由,而非宗教因素。目前,俄羅斯的耶和華見證人沒犯任何錯,卻成了無辜的受害者。」——阿拉爾·基爾普博士,塔爾圖大學政府和政治研究所比較政治學講師;歐盟與俄羅斯研究中心「俄羅斯和東歐的宗教與政治協會」協辦者,愛沙尼亞

  • 埃米莉B.巴蘭博士

    「俄羅斯政府迫害耶和華見證人已經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從蘇聯時期就已開始。當時,蘇聯的耶和華見證人拒絕投票、服兵役、購買國債、加入共產黨,或支持官方的政治理念。他們即使受到很大的壓力要放棄信仰,仍然繼續在私人家裡舉行聚會,並向其他人傳福音。由於拒絕支持蘇聯當局,所以有幾十年的時間,他們受到猛烈地迫害,這包括他們被大規模放逐到西伯利亞的偏遠地區。蘇聯政府逮捕並監禁耶和華見證人長達數十年,甚至帶走他們的孩子。此外,當局也散播危言聳聽的宣傳,把耶和華見證人描繪成罪犯、叛國賊和精神異常的人。雖然蘇聯政權已經在20年前垮台,但它遺留下的敵意和迫害仍舊延續至今,這也不讓人感到意外。」——埃米莉 B.巴蘭博士,中田納西州立大學俄羅斯和東歐歷史助理教授,美國

  • 詹皮耶羅·萊奧博士

    「在我看來,俄羅斯的行動實在極端,特別是在這麼戲劇性的時刻,誰才是真正的『極端分子』是顯而易見的。耶和華見證人是個和平的團體,他們的思想和本質絕對與暴力無關。」——詹皮耶羅·萊奧博士,皮埃蒙特地區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義大利

  • 梅利莎·胡珀女士

    「基本上,這種法律很不合理。執法者可以用這樣的法律文字來逮捕、威脅那些宗教觀點不受大眾或政府歡迎的人。常見的例子包括:逮捕耶和華見證人、其他少數族群,甚至是無神論者。政府支持正教會,而這條法律在本質上也用來維護正教會的觀點,如果人持有不同的觀點或他們的言行威脅到正教會,就會受到懲罰。」——梅利莎·胡珀女士,人權第一國際法獎學金項目/主要項目的律師和主任;莫斯科美國律師協會法治行動計劃的前區域主任,美國

  • 巴西利厄斯 J.格倫博士

    「雖然耶和華見證人是基督教的一個教派,信仰也基於聖經,但很多俄羅斯人認為他們不是基督徒、也不愛國(因為耶和華見證人拒絕服兵役),覺得他們是個威脅等等。不過,我認為將他們貼上『極端主義分子』的標籤是不正確的。」——巴西利厄斯 J.格倫博士,卡爾·弗朗岑斯大學UNESCO(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東南歐文化間和宗教間對話主席,禮拜儀式與聖餐禮神學教授,禮拜儀式、基督教藝術與讚美詩研究所所長,奧地利

  • 埃里克·拉斯巴奇先生

    「耶和華見證人有權在俄羅斯自由地按著他們的信仰生活,就像在其他國家一樣。一個人有權決定信仰什麼宗教並且在公共領域中實踐他的信仰,這是一項受到人權條約和國家法律保障的基本人權,例如《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歐洲人權公約和俄羅斯憲法。耶和華見證人應該能充分享有這樣的權利。」——埃里克·拉斯巴奇先生,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副總顧問,美國

  • 肖恩F.彼得斯博士

    「看到耶和華見證人被貼上『極端主義分子』的標籤,我感到很訝異,也很難過。看來有人刻意曲解這些虔誠信徒的宗教。耶和華見證人全心全意地按著信仰生活,並傳講他們的宗教信仰,根本不會對俄羅斯政府構成任何威脅。因此,禁止他們的活動對俄羅斯的安全和公共秩序並沒有任何益處,而且還會嚴重打擊宗教自由和人權。」——肖恩 F.彼得斯博士,威斯康辛大學宗教和法律的資深講師,美國

  • 羅伯特C.布利特教授

    「簡單來說,答案是否定的。首先,由於當局對極端主義的定義太過廣泛,才會造成這樣的局面。他們沒有明確地說,怎樣的暴力或仇恨行為,才會構成極端主義,這導致各種言論或表達方式都有可能會被判定為極端主義。第二,針對一個組織頒布禁令,表示政府沒有能力有效地阻止極端主義分子的作為。當政府的反應和手段走向極端時,就必須設置一個獨立的司法機構審查政府的行為是否適當,判定政府是否有必要處理這個所謂的威脅。雖然像耶和華見證人這樣的宗教團體,不應該被冠上極端主義分子的污名或被禁止,但剛才描述的錯誤法律框架,卻可能讓這樣的事情發生。」——羅伯特 C.布利特教授,田納西大學法學教授,前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國際法專家,美國

  • 「不應該。我認為這是一個錯誤,這種作法也不符合宗教自由的政策。」——帕斯夸萊·費拉拉教授,Libera Università internazionale degli Studi Sociali Guido Carli(LUISS)政治科學系外交主任和兼任教授,Figline e Incisa Valdarno上智大學學院國際關係和整合課程的主任,義大利

  • 哈維爾·馬丁內斯-托龍博士

    「我不認同他們的一些教義,但我認為俄羅斯當局試圖將耶和華見證人稱為『極端主義分子』,是不正確也不適當的做法。」——哈維爾·馬丁內斯-托龍博士,康普斯頓大學法學院法律和宗教系的主任和法學教授,西班牙

  • 吉姆·貝克福德博士

    「俄羅斯正教會的內部與當局勾結,是為了促進自身利益,並打壓任何他們視為競爭對手的團體。」——吉姆·貝克福德博士,英國國家學術院院士,華威大學社會學榮譽退休教授;美國宗教科學研究協會的前會長,英國

  • 格哈德·貝西爾博士

    「一個真正的俄羅斯人,如果說自己是基督徒,就只能是俄羅斯正教會的成員。那些隸屬於『錯誤』宗教的俄羅斯人會被孤立,並且受到社會排擠。這就是為什麼耶和華見證人的公民權會受到嚴重地侵犯。」——格哈德·貝西爾博士,德累斯頓工業大學歐洲研究的榮譽教授;斯坦福大學講師,西格蒙德·諾伊曼研究所自由與民主研究的主任,德國

  • 馬克R.埃利奧特博士

    「我覺得耶和華見證人之所以面對這麼多的敵意,並不是由於他們的教義和聖經,而是因為他們成功地使人歸信這個宗教。令人不解的是,他們的人數之所以增加,部分原因卻是『迫害使他們迅速成長』。此外,蘇聯時期的放逐政策也產生反效果。1951至1952年間,估計有7000名耶和華見證人被放逐到中亞和西伯利亞,結果反而有利於他們宣揚聖經的信息。就這樣,克里姆林宮無意間讓耶和華見證人遍布全國,許多人也成為他們的信徒。既然耶和華見證人可以撐過蘇聯時期的壓迫,照理說他們也能渡過目前的禁令。」——馬克 R.埃利奧特博士,肯塔基州阿斯伯里大學《東西方教會與傳教活動報告》(英語)創始編輯,美國

  • 雷吉斯·德里克伯博士

    「就我所知,社會學沒有極端主義這種概念的定義。極端主義是民主國家採用的政治概念,有左派、右派和中間派之分。可是,我們很難將極端主義這個詞套用在宗教上。有些宗教團體的做法比其他團體更激烈(例如,他們要求信徒經常祈禱,遵守特定的飲食儀式或齋戒),或者要求信徒持守更嚴格的道德標準。耶和華見證人算是比較恪守信仰的團體。比起大型宗教的成員,他們更常聚在一起,而虔誠猶太教徒也是這樣。耶和華見證人覺得有必要向人傳講他們的教義,他們會在街上或挨家挨戶向人傳教。比起一般主要教會的成員,他們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他們覺得需要在工作上,以及和其他人的關係上表現誠實,也要忠於自己的婚姻,對別人表現禮貌,並且不傷害他人。他們拒絕服兵役,這樣就不會在戰場上殺害其他人。他們的做法和主流教會相比,反映出更強烈的宗教性,但這並不會為社會帶來任何危害。耶和華見證人並不是基本教義派,因為他們並不想奪取權力建立一個神治的國家(對他們來說,這個神治國家只會在上帝的旨意下實現)。他們並不像激進的伊斯蘭教徒,想建立一個用他們的準則所治理的社會。耶和華見證人只是單純的聖經學者,他們的個人生活是基於他們對聖經的理解。那是他們的選擇。對社會來說,唯一的問題是要知道他們是否危險。我的回答是否定的。耶和華見證人是中立的,他們不會涉入國家的政治。更重要的是,他們不會攻擊任何人。」——雷吉斯·德里克伯博士,社會學家,安特衛普 FVG新宗教運動的副教授,比利時

  • 托馬斯·布雷梅博士

    「不,我不這麼認為。我不是個耶和華見證人,也不是他們的支持者,我甚至反對他們的一些教義,可是我不覺得他們是極端主義者(當然,這取決於人對『極端主義』的理解)。但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就是我認為他們應該像其他人一樣有權利表達自己的信念。」——托馬斯·布雷梅博士,紐約大學約旦中心俄羅斯進階研究的前研究員;明斯特大學普世神學、東方教會研究以及和平研究的教授,德國

  • 馬爾科·文圖拉博士

    「俄羅斯對耶和華見證人採取的法律行動,不公正地限制了人的基本自由。國際人權保障個人和團體的宗教信仰自由,也禁止宗教歧視,但俄羅斯政府的做法卻有所抵觸。我這樣說是根據國際人權法的方法論,表明侵犯宗教或信仰自由必須符合以下因素:第一,是否限制人表達自己宗教信仰的自由。第二,相關的限制是否適當,並且有正當合法的理由。」——馬爾科·文圖拉博士,錫耶納大學法律和宗教系的教授;布魯諾·凱斯勒基金會宗教研究中心主任;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所有權、宗教、企業和社會中心的副研究員,義大利

  • 馬克·于爾根斯邁爾博士

    「以打擊極端主義的名義限制宗教自由,是項令人遺憾的手段。在21世紀的社會還用這種做法控制思想,真是令人擔憂。沒有人該遭受這種對待。」——馬克·于爾根斯邁爾博士,歐法利全球和國際研究中心主任,聖塔芭芭拉加利福尼亞大學社會學教授,和宗教研究特任教授,美國

你怎麼看俄羅斯立法打擊「極端主義」一事?

  • 「為了對抗極端主義,俄羅斯本身採取了極端主義分子的方法,他們以僵化、強硬和激進的方式處理,並且頒布禁令。我們無法解釋、理解或合理化當局這種歧視的行為。這樣的決定和行動只令人感到害怕。」——菲利波維奇博士烏克蘭

  • 「沒有人比我更反對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也沒有人比我更體會安全的重要。可是政府採用極端主義法攻擊耶和華見證人,也就是攻擊一個從來不涉及暴力的宗教團體,形同把安全看得比宗教自由等其他權利更重要,這是一種危險的做法。因此我認為,包括學者在內,人人都有責任譴責這些法律,反對當局者制定和實施這樣的法律,因為這會威脅到宗教的自由與平等。」——費拉里博士義大利

  • 德里克H.戴維斯博士

    「政府該打擊的,應該是會威脅到人民生命的極端主義分子。如果政府打擊的不是這種人或團體,那政府本身就成了某種形式的極端主義了。所以,俄羅斯猛烈迫害像耶和華見證人這樣和平的團體,顯然是『極端主義』的做法。」——德里克 H.戴維斯博士,律師,貝勒大學J.M. 道森政教研究所前任所長,美國

  • 「像我先前所說的,『極端主義』一詞的定義很含糊,這個詞的應用方式也很主觀。我認為俄羅斯的做法絕對不適當而且是過度的。歐洲人權法院已經判定俄羅斯當局侵犯宗教自由。所謂的極端主義團體,像是ISIS,當然是嚴重的威脅,政府的確應該採取行動來阻止他們。可是,耶和華見證人並沒有造成類似的威脅,因此以他們可能是恐怖組織作為藉口,禁止他們的工作,這是不合理的。」——克里賽德斯博士英國

  • 「近來俄羅斯修改反極端主義法,這意味到人民不再可以有選擇宗教的自由。此外,我們從耶和華見證人最近的事例看出,政府正在利用這些修正案的條文來終止少數宗教團體的活動。從歷史的角度看來,現在政府對傳教活動的限制與蘇聯時期十分類似。」——琳維博士愛沙尼亞

  • 威廉·施密特博士

    「極端主義的傾向可以透過群體或是個人表現出來。極端主義是一種政治活動,而非宗教活動,例如耶和華見證人所從事的。俄羅斯聯邦有法律可以限制宗教組織從事極端主義的活動。如果真的發生了恐怖攻擊,犯法的人理當受到懲罰。然而用反極端主義法將某種宗教活動定為非法,是否有危險呢?當然有。尤其是當人選擇性地應用或任意解釋法律,而且在司法過程中採用冒牌專家的研究,就會非常危險。」——威廉·施密特博士,《歐亞大陸:人民的精神傳統》的主編;俄羅斯國民經濟暨公務訓練大學國家與聯邦關係的教授,俄羅斯

  • 「為了保護手無寸鐵的人而制定法律對抗極端主義分子,若平衡地運用的話,是能被接受的。反過來說,利用法律去限制愛好和平的非主流宗教團體,像是耶和華見證人,就絕對無法令人接受!」——萊奧博士義大利

  • 「自2012年以來,俄羅斯的政策轉向保守,幾乎是反對改革的狀態。法律越來越嚴格,限制了各種政治權利,甚至人權。俄羅斯的反極端主義法涵蓋的範圍廣泛,定義也非常模糊,導致任何人都可以被指控是極端主義者。人不必策劃恐怖攻擊,只要在社交媒體上批評當地官員或參加政治性的集會,就可以被指控為極端主義分子。俄羅斯立法限制宗教,正是這種趨勢的實例之一。」——烏茲蘭爾博士俄羅斯

  • 「俄羅斯規範宗教的做法,看來相當極端(和阿塞拜疆一樣),因為很少有歐洲國家會開列宗教禁書名單,或通過政治和法律來限制帶有極端思想的宗教書籍。」——基爾普博士,愛沙尼亞

  • 「俄羅斯在2002年通過《聯邦反極端活動法》之後,逐步濫用反極端主義的法令打壓宗教。從那時起,反極端主義政策成了打擊『非傳統』宗教的武器。『極端主義』一詞極為廣義,讓法官可以任意將宗教書刊冠上極端主義的罪名,而且理由也不合常理。2005年左右,《聯邦反極端活動法》便被用來對付俄羅斯境內非正教會與非穆斯林背景的信徒,這實在既可悲又可笑。」——倫金博士俄羅斯

  • 「除了俄羅斯官方認可的四種傳統宗教外,當局不希望任何宗教團體或宗教理念在境內傳播開來。耶和華見證人和所有傳教的基督新教徒團體也因此受到迫害。」——鮑林教授英國

  • 「首先,俄羅斯打壓耶和華見證人這樣的非主流團體,是歧視的表現。這種歧視長期深植在俄羅斯的社會、政治和宗教當中,人們對非正教會的少數團體表現強烈的敵意,使這些團體成為代罪羔羊,就像法國也是「獵殺異端」排行榜上的前幾名。法國希望透過徵稅來懲罰耶和華見證人,但是耶和華見證人將案子交給位於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並取得了勝訴。歐洲人權法院判定法國政府因為歧視耶和華見證人,否認他們的合法地位,並向他們徵收捐款的稅金,因此必須需支付巨額的損害賠償金和利息給耶和華見證人在法國的分部辦事處。」——德里克伯博士比利時

  • 「俄羅斯應該打擊真正的極端主義,就是那些煽動或訴諸暴力的團體。但如果這些法規被用在宗教團體上的話,就顯得過度嚴苛。首先,犯過者得到的處分與過錯嚴重的程度相比,實在是太重了。其次,政府在選擇規範的對象時,也讓人覺得過於嚴苛。比如說,對小教堂或小型非營利組織而言,1萬5千美元的罰款就可能壓垮他們。其中一條法律還規定,宗教組織如果要申請外籍人士到俄羅斯,例如宗教領袖或傳教士,該組織就必須符合在俄羅斯登記15年以上的條件。」——帕特森博士美國

  • 「現今要成功打擊犯罪,包括打擊那些帶有反社會和反人道行為的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活動,是相當不容易的。但是打擊犯罪是一回事,公然利用法律剝奪人民基於良心自由所行使的權利,像是崇拜自由,又是另一回事。許多俄羅斯的專家、學者和法學家認為,將極端主義一詞套在少數特定的宗教團體身上,是違憲而且非法的。可是,由於種種原因,法律原則被腐敗取代,那麼誠如我們所知,包括人權和自由的所有權利,都會遭到忽視。」——埃爾巴基揚博士俄羅斯

  • 奧西納·薩多克博士

    「俄羅斯反極端主義法最具爭議性的一點,是極端主義本身的定義,它不是法律,而是政治手段。因為從歐洲人權公約的角度來看,雖然歐洲人權公約保障人權自由,包括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但是一個國家若因『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國家福祉,捍衛秩序和預防犯罪,保護健康或道德,或維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以及維持公共秩序』等理由,就可以對人權公約所保障的自由加以限制。由此可見,國際法早已授權讓國家限制公共自由,以應付實際的威脅。所以,國家沒有必要頒布額外的反極端主義法,以達成歐洲人權公約的目標。俄羅斯立法的問題點在於缺乏清楚的定義。根據俄羅斯的法律,『極端主義』是什麼意思?再強調一次,這個詞是一種政治手段,當政府不喜歡某些人,就可以約束他們的自由。從這個角度來看,俄羅斯的法律顯然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的精神和內容。」——奧西納·薩多克博士,上阿爾薩斯大學社會法律經濟系主任和大眾法講師,法國

  • 「政府對抗極端主義,不能一味地限制個人自由,而是必須在政府利益與個人權利間找到平衡點。俄羅斯在對抗極端主義上失去平衡,徹底失敗。最糟的是,政府對極端主義的界定,以及起訴極端分子的做法,只是為了迎合自己的利益。雖然反極端主義法在保護俄羅斯公民方面,多少能發揮一些作用,但這也讓政府能輕易打壓那些與該國傳統觀念和宗教理念不同的思想或宗教團體。俄羅斯政府能肆意妄為地濫用反極端法,是因為國內民主程序崩壞,以及國際機構無法及時辨識和應付這種情況等因素所致。」——布利特教授美國

  • 「看來俄羅斯對待耶和華見證人的方式,與美國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所犯的錯誤相似。當時,許多美國人誤以為耶和華見證人是『極端主義分子』,因為耶和華見證人受宗教薰陶的良心不允許他們參加宣誓效忠的典禮。起初,美國的政府官員,包括最高法院會因耶和華見證人堅守中立而處罰他們,使得耶和華見證人遭到肢體暴力。後來人們重新思考關於良心的議題,結果美國法院和大多數的美國人都接納了耶和華見證人,他們認為宗教多樣性對社會是有益的。」——拉斯巴奇先生美國

  • 「俄羅斯司法制度能任意界定什麼為『極端主義分子』、『極端主義活動』、『分享信仰』、『傳教活動』、『擁有真理』或『鼓吹某個宗教信仰比其他優越』。由於沒有官方文件提出具體的定義,而且搜集和評估證據的標準也極為寬鬆,所以即使某個宗教團體沒有對社會造成威脅,執法人員、行政人員、法官和專家卻可能受個人主觀想法影響,判定該宗教團體為極端主義團體。此外,俄羅斯當局無視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15年4月28日的意見中所提出的要求。這些要求包括俄羅斯當局必須闡明『極端主義活動』的定義,並將行使暴力和鼓吹仇恨納入界定何謂極端主義的標準中。俄羅斯也必須具體說明如何判定某些資料是否帶有極端思想,並且採取『所有必要的措施,防止法律遭人濫用,並且重新修訂《聯邦禁止的極端主義資料清單》』。」——文圖拉博士義大利

  • 凱瑟琳·科斯曼女士

    「俄羅斯於2002年通過反極端主義法,但是到了2007年,政府將法條管控的範圍擴大到非暴力活動和言論,而宗教自由也因此受到影響。當俄羅斯官員將極端主義的範圍擴大到如此極端的地步,就會危害到那些只是想探索宗教或了解非主流思想的和平人士。例如,回教徒如果選擇用非官方認可的崇拜方式,就會被控違反反極端主義法,遭法院判刑。要是俄羅斯官方能抱持真正包容的態度,在司法上作出改革,就能讓宗教和反極端主義法發揮應有的作用,促進並維護俄羅斯文化和宗教的多元性。俄羅斯應該捨棄強硬的手段,不要將多元的社會強行變成單一體制。」——凱瑟琳·科斯曼女士,資深政策分析師(歐洲和前蘇聯國家),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美國

  • 「與反極端主義法有關的宗教政策,大多是俄羅斯正教會極力追求文化統一的結果。」——貝西爾博士德國

  • 「雖然俄羅斯正面對宗教極端主義所引起的暴力事件,但當局也越發利用反極端主義法,來限制非主流的宗教團體,而非只是處理訴諸暴力的群體。」——克拉克教授美國

  • 「俄羅斯的法律制度有兩個重大的缺陷。首先,俄羅斯的憲法被視為最高標準,賦予人民崇拜自由。憲法法院有權判定哪些法律條款或訴訟違背憲法。雖然如此,憲法並沒有完全被實踐。俄羅斯法院通常受到聯邦或地方政府牽制,而聯邦或地方政府卻不在法律的約束之內。其次,俄羅斯的法律可以隨意受人曲解。在俄羅斯,與極端主義有關的法律都沒有清楚界定什麼是極端主義。因此,各層級的執法人員都可以隨意解讀法律。」——安德魯·伍德爵士英國

  • 「俄羅斯有權也有義務打擊真正的極端主義,保護人民。但是,把不會危害社會安全的非主流宗教團體冠上極端主義的罪名,這種做法就相當極端。我認為現在的俄羅斯政府因為還能控制大局,所以他們並不害怕受到真正的極端主義分子威脅。政府比較擔心那些他們覺得自己無法掌控的團體。因為耶和華見證人只效忠於上帝,所以政府才會利用『極端主義分子』的罪名來除掉他們。此外,我覺得今天的局面也有來自俄羅斯正教會的影響,因為他們想除掉非主流的基督教團體,以免這些團體改變其他人的信仰。」——拉維奇教授美國

  • 「俄羅斯法律和政府的執法方式,剝奪了許多人和組織的基本權利,例如表達意見的自由。即使某個人的想法從客觀角度來說是錯的,也不該剝奪他表達意見的權利。只有在危害他人生命或擾亂社會秩序等少數的情況下,限制言論才能被合理化。耶和華見證人卻不屬於這種情況。」——布雷梅博士德國

俄羅斯的法律規定,如果信徒宣稱自己的宗教是正確的,而且比其他宗教還要好,就會被認定是「極端主義分子」。請問,以這種方式判定人是極端主義分子合理嗎?

  • 「不合理,這非常地不合理,而且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和《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俄羅斯有義務履行這些條約。」——鮑林教授英國

  • 加勒特·埃普斯教授

    「不合理。一個人因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真理就被判定是極端主義分子,在我的認知裡,沒有一條國際法的原則支持這樣的說法。」——加勒特·埃普斯教授, 巴爾的摩大學法學院法學教授;《大西洋》雜誌最高法院特派記者,美國

  • 「首先,這個想法顯然是荒謬的。如果政府一視同仁地執行這項法律,那麼所有宗教都會被俄羅斯禁止。畢竟,所有宗教都聲稱擁有真理,信徒也都相信自己的信仰是真的,否則宗教有什麼價值?這項法律只是個藉口,允許俄羅斯政府合法地歧視少數宗教團體,尤其是耶和華見證人。」——巴蘭博士美國

  • 「我想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的宗教是最好的。如果不是這樣,他們就會改信其他宗教了。耶和華見證人相信他們擁有的是『真理』,但別的基督教派和其他宗教也認為自己是獨一無二的。根據《世界人權宣言》所定義的宗教自由,人們絕對有權相信自己的宗教是最好的,是獨一無二的。」——克里賽德斯博士英國

  • 「令人震驚的是,俄羅斯某些專家可以將一般的宗教活動貼上『極端主義』的標籤。任何團體的信徒應該都會認為自己的信仰是唯一的真理,並且按之生活。每個團體的信徒對真理和神聖的經典都有他們自己的解讀。所以,他們自然『無法與其他宗教團體相容』。」——倫金博士俄羅斯

  • 「當然,這個觀點是極為荒謬的。宗教人士會按照他們所選擇的宗教生活,是因為他們相信那些宗教信條是真理,而且比其他宗教來得優越。俄羅斯的做法簡直羞辱了所有的宗教。」——戴維斯博士美國

  • 「除了極少數的例外,所有的信徒都深信自己的宗教是對的,認為自己真正認識上帝。沒有人會說:『其他的宗教比我們的更好、更正確。』」——布雷梅博士德國

  • 埃達爾·蘇丹諾夫博士

    「我覺得答案很明顯,根本不需要回答。每個信徒當然都希望其他人可以得救,而非徘徊在錯誤想法的黑暗中;正因為這樣,信徒大多會堅持自己的宗教是正確的。」——埃達爾·蘇丹諾夫博士,俄羅斯法律學家和人權主義者,俄羅斯

  • 「就像我提到的,極端主義不是宗教社會學的概念。要評估宗教團體是否對公共秩序或國家安全構成潛在威脅,必須看它所做的事,而不是它所相信的。如果宗教團體沒有犯罪行為,就不該受到譴責。一個宗教團體有權說出自己覺得什麼是最好的。順便一提,所有政治家也說他們是最好的。可是,沒有人會說政治家是極端主義分子。我從來沒有看過一個政客說自己講的是謊言,或他的政黨比其他政黨遜色。每個宗教團體都認為自己對宗教經典有最好的解釋。對政府而言,重要的是這個團體有沒有非法或暴力的行為。」——德里克伯博士比利時

  • 「最近的修正案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它限制人民分享信仰。這樣的法律嚴重地限制了宗教自由,不但阻止信徒相信自己的宗教,也禁止他們以和平、尊重人的方式告訴人他們的宗教是真的。」——費拉里博士義大利

  • 「僅是聲稱自己的宗教觀點是真實的,或某個信仰更加優越,這件事本身並不足以構成極端主義。大多數宗教對於真理都有各自的主張,而這些主張通常會與其他宗教的教義發生衝突。儘管有衝突,他們還是可以用和平的方式表達,不會妨礙到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或威脅到公共秩序。事實上,這些相左的觀點沒有鼓吹暴力,也沒有造成威脅或散播仇恨,這些不同的觀點反而是構成民主社會的核心要素,使社會充滿活力。雖然《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要求政府禁止人民『鼓吹煽動歧視、敵意或暴力的宗教仇恨』,但政府在施行這道禁令前,應該確認該宗教團體是否真的如此極端。此外,任何政府採取行動之前,仍需證明這樣的行為是適當而且是必要的,這樣採取行動才是正當的。許多證據表明,俄羅斯政府在運用反極端主義法方面,幾乎沒有考慮到行動的適當性與必要性,更不用說去了解那些被視為『極端主義』的宗教究竟信什麼。」——布利特教授美國

  • 「這個問題不僅與宗教自由有關,也涉及到言論自由。這條法律意味著,政府可以制裁任何不受政府歡迎的宗教團體,而且那些有能力影響決策者的宗教也能藉此鏟除競爭對手。」——琳維博士,愛沙尼亞

  • 「俄羅斯極端主義法令人困惑。他們說如果人聲稱擁有真理,也覺得自己的宗教比較優越,就是極端主義分子。不過,俄羅斯政府認可的某傳統宗教,就有一樣的主張。」——安德魯·伍德爵士英國

  • 「俄羅斯的法律規定,如果人提倡某個宗教,並說這個宗教擁有真理,他就是在散播仇恨或暴力的言論。不過從國家安全的角度來看,『散播仇恨或暴力的言論』應該在於這個宗教人士,或宗教團體是否主張並強迫信徒傷害其他信仰的人,政府因此會為了考慮安全的問題而設下限制。煽動暴力應該像是無故在電影院裡大喊失火造成民眾恐慌,或者某個宗教機構策劃謀殺案。可是,那些被俄羅斯法律列為極端主義的團體,看來並不符合這樣的標準。」——帕特森博士美國

  • 「在宗教信仰自由的議題上,俄羅斯政府把和平支持自己的宗教的信徒稱為極端主義分子,違反了國際公認的規範。這就是為什麼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認為該法對宗教自由『造成重大威脅』。俄羅斯法律的另一個規定是禁止人『煽動宗教不和』,這項規定被用來禁止一些團體傳教,尤其是像耶和華見證人這種不受政府歡迎的宗教團體。」——科斯曼女士美國

  • 「表面上禁止一個宗教主張自己擁有真理或比其他宗教優越,實際上就等於限制人的思想和信仰自由,這樣的禁令絕對是不合理的。」——文圖拉博士義大利

  • 布萊恩·格里姆博士

    「所有宗教團體都主張他們才擁有真理,這些主張本身並不危險。事實上,認為自己有的真理是唯一的,正是大多數宗教的本質。」——布萊恩·格里姆博士,宗教自由和商業基金會會長;倫敦聖瑪麗大學客座教授;托尼·布萊爾信仰基金會顧問;喬治敦大學宗教自由項目聯合學者;波士頓大學文化、宗教和國際事務研究所特任學者,美國

  • 「宗教自由包括信徒有權利聲稱自己的宗教是正確的,也是最好的,或是只有他們所擁有的才是真理。雖然其他人可能會因此感到不舒服,但是只要這些信徒不要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那麼他們就有權聲稱自己的信仰就是真理。」——卡羅琳·埃文斯博士,墨爾本大學法學研究所哈里森摩爾法學講座院長;《宗教和國際法》聯合編輯;《以歷史和理論角度看法律與宗教》聯合編輯,澳大利亞

  • 威廉·卡瓦諾博士

    「如果說自己的宗教是真的,就是『極端主義分子』,那麼大多數的信徒都是有罪的。」——威廉·卡瓦諾博士,德保羅大學全球天主教和跨文化神學中心主任和天主教研究教授,美國

  • 約翰A.伯恩鮑姆博士

    「一個人倡導自己的信仰是真理,並非表示他就是極端分子,而是他強烈地認同和支持自己的信仰。除非這個人容不下其他宗教的信徒,否則政府應該保障這個人的基本人權。」——約翰A.伯恩鮑姆博士,俄羅斯美國研究所(莫斯科)所長,美國

在專家和學者的眼中,耶和華見證人是怎樣的公民?

  • 「我研究了好幾個國家的耶和華見證人,因此有機會與他們接觸。他們相當和平、守法,是對社會很有貢獻的公民,他們尊重其他的宗教,同時也捍衛自己表達信仰的自由。他們努力透過法律途徑爭取宗教自由,維護了個人、少數宗教團體,甚至主流宗教信徒的信仰自由。」——埃菲·福卡斯博士,倫敦經濟學院希臘觀測所研究員,宗教論壇(2008-2012)創始主任;前瑪麗居里學者,「歐洲東正教國家的多元主義和宗教自由」(PLUREL),希臘歐洲和對外政策基金會,希臘

  • 「我對耶和華見證人的認識,不僅是以學者的身分研究他們的歷史、教導和做法,同時也是以普通人的身分在日常生活中所留意到的。他們是我的鄰居、熟人和同事。在我的周遭,他們享有良好的聲譽。他們很守法。無論別人有什麼政治觀點或有什麼宗教信仰,耶和華見證人都能與他們和睦共處。他們不會只關心自己宗教團體的利益和需要,不會參與國家的政治,也不會談論政府是對是錯,但是,身為公民的他們,對於國家發生的事件不會無動於衷。我相信他們為社會的進步帶來重大的貢獻,促進了社會的福利與穩定,因為他們推廣普遍存在於各基督教派中的良好價值觀。他們是愛家的人,忠於自己的配偶,也愛自己的父母,在扶養孩子方面,也很有責任感。」——菲利波維奇博士烏克蘭

  • 「我在英國認識的耶和華見證人對社會很有貢獻,他們是誠實的員工,不會逃漏稅。他們認為服從法律是一種宗教義務,除非在少數情況下,像是當他們認為國家法律與上帝的律法有所衝突的時候,不然他們都會遵守法律。」——克里賽德斯博士英國

  • 「作為一個宗教學者,我研究過許多宗教,我知道耶和華見證人是沒有攻擊性的,他們是一個和平的宗教組織。他們的成員原則上不討論或參與政治,也從未干涉過國家事務。儘管如此,這些信徒也為社會做出貢獻,包括在各行各業裡勤勞工作,誠實納稅支持政府,在天災人禍之際,他們也會幫助有需要的同胞。」——埃爾巴基揚博士俄羅斯

  • 「這麼多年來,我遇過許多耶和華見證人,我的人權碩士課程裡最優秀的學生之一,是一個年輕的耶和華見證人。她寫了一篇關於俄羅斯宗教自由的精彩論文。根據我的經驗,耶和華見證人很有禮貌,行為良好,樹立了良好的榜樣。儘管我不認同他們的信仰,他們也沒有因此生氣。」——鮑林教授英國

  • 布魯諾·塞格雷先生

    「以我個人來說,在過去60年中,我為許多耶和華見證人辯護過。我可以說,雖然我並不認同他們對聖經的想法,但我一直認為他們的道德標準極高,信仰堅定,他們積極地以和平的方式解決爭端。」——布魯諾·塞格雷先生,律師《LINCONTRO》的記者和主編;Turin Council for Institutional Laity名譽主席;全國自由思想協會「焦爾達諾·布魯諾」的名譽主席,義大利

  • 「我為了寫一篇關於耶和華見證人的博士論文,並在科學期刊寫關於他們的文章,花了好幾年時間觀察他們的教會。我可以說,耶和華見證人是誠實的好公民。他們會繳稅,但不會參與政治。有時候,他們會志願參與當地的消防工作,也會幫助受災戶,像是協助法國奧朗日和博萊訥的水災。他們的目的是要幫助人,而不是招募信徒。耶和華見證人也支持不輸血替代療法的研究,其他病患也因此受益。」——德里克伯博士比利時

  • 「耶和華見證人有很好的名聲,他們是守法、認真勤勞的好公民。」——諾克斯博士英國

  • 「我很尊敬耶和華見證人。他們是忠誠且愛好和平的人,渴望榮耀上帝,也是好員工。我知道有些雇主特別會找耶和華見證人做員工,因為他們既誠實又敬業。」——戴維斯博士美國

  • 「我留意到在過去幾十年間,愛沙尼亞民眾對耶和華見證人的看法已有改變,從前的刻板印象已經不存在了。在多元宗教的社會中,耶和華見證人也被視為一般教會之一。」——琳維博士,愛沙尼亞

  • 「耶和華見證人是社會的一部分,他們與別人和平相處。」——克拉克教授美國

  • 「可悲的是,對耶和華見證人的迫害通常是出於無知。有些人討厭耶和華見證人,但其實他們對耶和華見證人的教義和崇拜活動卻一無所知。儘管俄羅斯的耶和華見證人被當局搜索和調查,沒收書刊和雜誌,甚至被稱作極端主義分子,他們仍奉公守法。」——倫金博士,俄羅斯

  • 「那些從未和耶和華見證人深入來往的人,可能只知道他們挨家挨戶的傳道工作。這樣的拜訪有時讓人覺得厭煩。但我會提醒人,在民主社會中,耶和華見證人有權利敲你家的門。耶和華見證人在法院捍衛他們的權利,進而保障我們的言論自由,所以我們應該好好感謝他們。」——巴蘭博士美國

  • 「我熟悉的主要是美國的耶和華見證人,他們對社會作出了許多貢獻。事實上,他們在巴尼特案等著名的案件中挺身爭取公民自由,進而增進了人們對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的理解。諷刺的是,也許正是因為這段促進公民自由的歷史,所以俄羅斯才會感到畏懼。」——拉維奇教授美國

  • 「在研究美國法律史的時候,我留意到在確保公民自由受到憲法保護方面,耶和華見證人作出很大的貢獻,這是我很欣賞的。他們決心維護表達信仰的權利,結果使得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多了新增的保障條款。他們也在其他國家作出類似的卓越貢獻,不但保障了他們自己的權益,也造福了其他宗教的無數信徒。」——彼得斯博士美國

  • 艾因·麗思坦博士

    「在我的國家愛沙尼亞,耶和華見證人是風評很好的公民。他們對國家有貢獻,也繳納稅金。他們是社會主要的守法階層。他們不服兵役,但是如果有替代役的制度(像是在學校或醫院等地方工作),他們也願意在這些地方服務。」——艾因·麗思坦博士,塔爾圖大學神學和宗教研究院新約課程的講師;塔爾圖神學院自由教會神學和宗教歷史的副教授,愛沙尼亞

  • 「我跟幾個希臘的耶和華見證人是好朋友。我以前住在塞薩洛尼基,鄰居也是耶和華見證人。無論我到哪裡,我都會為耶和華見證人所受到的迫害打抱不平。基本上,他們都是真誠的基督徒,既勤勞又忠誠。」——格倫博士奧地利

  • 「我接觸耶和華見證人的經驗有限,大部分是在西班牙,不過這些經驗都讓我看出他們是誠實、信念堅定的人。他們執著於自己的教義,但這不一定是壞事,因為你還是可以和他們進行理性的討論。」——馬丁內斯-托龍博士西班牙

  • 「像耶和華見證人這樣虔信宗教的人,他們在自己所住的國家都是很有貢獻的公民。這個宗教團體沒什麼可怕的,歧視他們顯然沒有道理。」——伯恩鮑姆博士美國

  • 「我很欣賞耶和華見證人,因為他們愛好和平,拒絕崇拜國家和國旗。」——卡瓦諾博士美國

  • 「我可以代表德國說,他們和一般人沒有什麼不同,他們為人信實,不想引人關注,和大多數人一樣。」——布雷梅博士德國

  • 「耶和華見證人在歐洲和世界各地的紀錄表明,他們是和平的團體,為造福大眾而奮鬥。因此,以不公正、不適當的手段干擾俄羅斯耶和華見證人的生活,實在沒有道理。許多歷史和社會科學所做的客觀研究,可以證明耶和華見證人的確享有良好的名聲,因為他們提供的教育,幫助人成為守法、愛好和平和誠實的好公民。他們也以許多不同的方式幫助社會,促進社會的凝聚力、進步和繁榮。耶和華見證人捍衛宗教自由,這在抵抗極端主義上,不論是在俄羅斯或其他地方,都是非常寶貴的。」——文圖拉博士,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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